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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提升中高齡及高齡者的勞動參與並活化人力資本,勞動部積極落實「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的各項措施,鼓勵中高齡者及高齡者續留職場、延緩退休,並倡議企業轉變人力運用觀念,積極聘用中高齡勞動力。113年已協助超過10萬名中高齡者及高齡者成功重返職場。為進一步推動此目標,勞動力發展署北分署整合「職場學習及再適應計畫」與「僱用獎助措施」等多項就業資源,鼓勵企業提供職場學習機會,支持中高齡者重新適應並融入職場,同時藉由穩定的僱用獎助方案,讓企業得以持續吸納具經驗的中高齡人才,為勞資雙方創造雙贏局面。
「職場學習及再適應計畫」提供3到6個月的學習與適應期,而「僱用獎助措施」則提供津貼補助,鼓勵雇主僱用,雙管齊下協助中高齡及高齡者逐步掌握職場技能並適應工作環境。68歲的簡大姐便是透過這些就業資源成功重返職場再就業的個案。簡大姐過去任教幼兒園近40年,因家庭責任提前退休,近年逐漸放下照顧家庭的重擔,渴望重返職場。然而,由於已離開職場10年,對重新求職感到茫然,於是來到北分署花蓮就業中心尋求協助。
花蓮就業中心的就服員評估簡大姐的工作經驗與體能狀況後,運用「僱用獎助措施」推介她到花蓮知名的有機農場「淺草堂」擔任包裝作業員,並透過「職場學習及再適應計畫」安排職場導師帶領,學習包裝技巧與出貨流程。在工作適應期間,簡大姐展現了卓越的待客與互動能力,進一步協助農場於市集銷售產品。目前簡大姐已穩定就業超過6個月,重新找回工作樂趣並感到生活充實。淺草堂老闆曾吉生表示,雖然簡大姐體能不如年輕人,但透過「職場學習及再適應計畫」發掘她的潛力,為企業帶來助力。
自109年12月4日「中高齡者與高齡者就業促進法」施行以來,北分署除了為中高齡求職者提供多元協助方案,也透過「僱用獎助措施」提升雇主聘用意願。凡僱用經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推介的特定對象,且僱用滿30日以上者,每人每月最高發給9,000元至15,000元僱用獎助,最長發給12個月。欲瞭解更多詳情,請洽北分署轄區各就業中心,或上北分署官網查詢https://gov.tw/5V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