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海域安全 澎縣強力取締違法立竿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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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海域安全 澎縣強力取締違法立竿網 台灣好新聞 第1張

維護海域安全 澎縣強力取締違法立竿網

澎湖縣政府農漁局29日在內垵海域清除立竿網,並展示5,000餘支清除成果,縣長賴峰偉前往視察立竿網清除作業時表示,漁民違法設置立竿網,嚴重危及船隻航行、民眾潮間帶活動安全,縣府強力取締違法立竿網,恢復海域安全。

賴峰偉表示,依97年訂定的「澎湖縣潮間帶立竿網具作業規範」規定,澎湖縣潮間帶立竿網作業期間為每年10月15日至隔年2月28日止。然而許多鄉親,未依規撤除,嚴重影響船隻航行及遊憩安全,縣府今年已清除違規立竿網計5,000餘支,尚餘2,000多支將陸續清除。

賴峰偉說,海洋是澎湖人的母親,過去因為毒電炸、三層網、汙水排放、化學藥劑等荼毒海洋母親,致使漁獲大減。他呼籲澎湖人勿從事非法捕魚,應秉持良心愛海、敬海,留給後代乾淨、生機勃勃的海洋,讓漁民捉得到魚、釣客釣得到魚、觀光客吃得到肥美海鮮,進而提振觀光,復甦經濟。

農漁局長陳晶卉表示,農漁局截至今年8月29日止已於馬公市(菜園、東衛)、湖西鄉(北寮、紅羅、成功、東石、沙港)、白沙鄉(西籠嶼、中屯、講美、赤崁)、西嶼鄉竹灣等海域,清除5,000餘支立竿網(含鐵條及網具),未來仍將持續清除。

農漁局表示,立竿網作業應每年6月1日至7月31日至各村里辦公室登記申請後轉報縣府,目前受理申請約計180餘人,澎湖潮間帶立竿網作業期間為每年10月15日至隔年2月28日止,其餘期間均屬違規設立,依漁業法第66條第3款,得處以1萬5,000元以上7萬5,000元以下之罰鍰,故請違規設置立竿網的漁民儘速清除。

本文來源:台灣好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