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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勞動局。
桃園市觀音區普森環保科技股份公司工安事件造成2名作業勞工昏迷送醫,桃園市政府勞動檢查處前往現場查處,除要求該公司立即停工改善之外,並將裁處新臺幣3萬元至30萬元的罰鍰。
針對罹災者後續慰問,市府勞動局外勞事務科及職業災害個管員,將主動辦理個案慰問並提供相關協助。
勞動局指出,桃園市政府勞動檢查處20日11時20分接獲消防局通報,位於桃園市觀音區國建二路3之1號的普森環保科技股份公司2名作業勞工吸入有毒體氣導致身體不適倒臥廠區內,經通知119緊急將2人送醫急救,目前仍留院觀察治療中。
勞檢處獲報後立即派員了解,初步認為,事發當時2名受傷昏迷者(其中一人為移工)疑似處理廢水時,酸性廢液誤打至重金屬捕捉液桶,廢液主要為硫酸及氯化銅,重金屬捕捉劑為硫氫化鈉,初判因藥水加錯位置引起化學反應,產生硫化氫等毒物,致發生中毒昏迷災害。
勞檢處表示,依特定化學物質危害預防標準第18條規定,雇主對於有因含有硫酸等之酸性廢液與含有氰化物、硫化物或多硫化物等之廢液接觸或混合,致生成氰化氫或硫化氫之虞時,不得使此等廢液接觸或混合,否則一旦疏忽,將造成不幸事件發生。
目前針對違反規定事項,已要求普森公司立即停工改善,並可處罰鍰新臺幣3萬元至30萬元。
本文來源:台灣好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