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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繳納108年度汽車燃料使用費,蘆洲監理站提醒車主們務必把握最後的繳費期限
蘆洲監理站指出,轄管機車高達53萬多輛,據統計截至108年11月1日止仍有3萬5,000輛機車的車主,尚未繳納108年度汽車燃料使用費。為避免還沒繳費的車主因遲繳汽燃費而受罰,甚至遭到移送強制執行,因此於 11月29日再以雙掛號寄出催繳通知書,繳納期限至108年12月31日止,提醒車主們務必把握最後的繳費期限。
蘆洲監理站站長江梅英說,若沒收到或遺失汽燃費催繳通知書的車主,可至便利商店(統一、萊爾富、全家、來來OK)之多媒體機器補單繳納或就近監理單位補單,亦可透過監理服務網(https://www.mvdis.gov.tw)及手機下載監理服務APP或電話語音轉帳代繳系統(412-1111、412-6666,服務代碼169#)操作,以金融活期帳戶或信用卡轉帳繳納;以上各種繳納方式,除了以信用卡轉帳繳納外,均免負擔手續費。
江梅英表示,汽車燃料使用費於每年6月寄發繳費通知書,屆期若未繳費9月將會再以平信通知,如仍未完成繳費,監理單位11月將再以雙掛號寄出催繳通知書,車主若置之不理,則將移送強制執行。另為方便日後繳費的便利性及節省您寶貴的時間,並響應環保及節能減碳政策,建議民眾可利用監理服務網約定帳戶扣款服務及申請電子繳費單繳納汽燃費。
本文來源:台灣好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