閃光號誌路口「殺」很大 警方呼籲放慢速度確保行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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閃光號誌路口「殺」很大 警方呼籲放慢速度確保行車安全 台灣好新聞 第1張

日前發生在彰化縣大城鄉潭城路與廓仔巷路口娃娃車事故,造成車上孩童共8人分別送二林基督教醫院,其中一名孩童因頭部撕裂留院觀察,另一名因口腔牙齒受傷轉送彰化基督教醫院,受傷孩童較多,受到社會矚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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閃光號誌路口「殺」很大 警方呼籲放慢速度確保行車安全

研判本案該路口設有閃光號誌,號誌運作正常,而娃娃車為幹道車有優先通口路權,但因另一方租賃小客車未依規定讓車,而娃娃車未做好停、讓及減速之準備而導致本次事故發生;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規定,車輛行近無號誌或設有閃光號誌之交岔路口時,均應減速通過路口,且本身做好『停』、『讓』、『減速』之準備,以確保他人及本身之安全。

彰化縣警察局局長方仰寧提醒民眾車輛行經閃光號誌之交岔路口時,應做好速度管理,並依路權劃分優先順序,如閃光紅燈為支道車應讓閃光黃燈幹道車先行,少車道車應讓多車道車先行,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左方應讓右方車先行,且車輛無論是否有優先行駛權,均應做好速度管理,並隨時做好讓車、減速之準備;路口殺很大,進入路口均應做好『速度管理』、並做好『減速』、『停』、『讓』之準備,以確保他人及本身之安全。

本文來源:台灣好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