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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農產運銷股份有限公司依規定只應設董事5人,目前卻有6席董事。台南市議員Ingay Tali穎艾達利質疑違規,認為台南農產公司先增設董事,再要求議會背書,是公然藐視議會,18日召開記者會,要求市府提出《臺南市農產運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與「變更或創立逾越母法董事席次規定之當期次股東會/董事會之會議記錄及簿冊」,並全面清查臺南市轄屬官股公司及基金會、行政法人等組織與章程,是否有與現行法令扞格之處,檢討修正,追究法律責任。
市議員穎艾達利指出,依「台南市農產運銷股份有限公司組織自治條例」第3條規定,台南農產公司應設董事5人,再依第4條規定由5位董事互選推舉董事長1人。但是由經濟部商業司的公司資料登記中審視台南農產公司的董事名單,赫然發現台南農產公司現有董事6人,包括台南市市長黃偉哲、農業局長李朝塘、財稅局長陳柏誠、秘書長方進呈、新化區區長吳金喜、和玉井區區長張文榮,已然超出自治條例所規範的5人。
穎艾達利表示,臺南市農產運銷股份有限公司既然『已經』增設董事席次、向主管單位『完成登記』、也在『經濟部商業司商工登記公示資料』官網可以被公開查詢。為何還大張旗鼓要在臺南市議會第二次臨時會中『提案修法、增設董事席次為9人』?此外,現有6席董事席次也已顯然不符合自治條例規定,市政府將台南農產公司設置6席董事的根據為何?
穎艾達利認為,如果台南農產公司有需要增加董事人數,可以先提請議會修改條例,再依據條例修改章程。現在是先斬後奏,先修改章程造成既成事實,再來要求議會背書,這完全是無視自治條例,更是不尊重議會的行為。
穎艾達利要求市府應全面清查各公營事業的狀況,並在議會正式會議前提交報告備查,他質疑:「台南農產公司修改章程的時候,有沒有提交股東會/董事會會議討論通過?會議紀錄有沒有監察人簽名認可?除「臺南市農產運銷股份有限公司」外,臺南市有多少公營事業存在這樣類似行為?是冰山一角或是積習通例?誰該負責?」
本文來源:台灣好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