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市13區辦理地籍圖重測 地政局呼籲土地所有權人到場指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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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市13區辦理地籍圖重測 地政局呼籲土地所有權人到場指界 台灣好新聞 第1張

臺南市各地政事務所使用的地籍圖,大部分仍為日據時期及光復後以圖解法測繪之地籍圖,其測繪精度已難以符合現今社會的使用需求。臺南市政府為加速釐整地籍提升測量精度, 109年度於新營區、東山區、麻豆區、官田區、佳里區、七股區、西港區、安定區、歸仁區、永康區、中西區、安南區及東區等13個行政區辦理數值法地籍圖重測,合計辦理2萬1千餘筆土地,面積超過1,238公頃。

地政局指出,地籍圖重測期間會辦理地籍調查,並依據地籍調查結果來施測,由地政機關通知所有權人會同指界、於土地界址點設立界標,使所有權人知道土地經界所在位置,如符合法令規定尚可依現有地界線指界施測或截彎取直,所有權人僅需配合作業,無需繳納任何費用。如係屬都市計畫區土地,則一併清理、補建及聯測都市計畫樁。

地政局表示,經以數值法辦理地籍圖重測後,地籍圖的每一界址點均有坐標值,界址點位置還原於實地之精度提高,使圖地相符,圖簿面積一致。往後所有權人申請辦理土地複丈、指定建築線或核發土地使用分區證明,就會快速、便捷,不再有地籍測量成果與都市計畫樁位不符之情形,也可以按實際面積核課賦稅及徵收補償費。

地政局長陳淑美提醒土地所有權人,於接獲「地籍調查通知書」後,務必依通知書指定之日期及地點,攜帶國民身分證、印章及通知書到場指界,以保障自身權益;如無法親自到場,也可委託他人到場或聯繫承辦人員另訂期辦理地籍調查作業。若土地所有權人未到場會同指界或不設立界標,重測單位將依土地法46條之2逕行施測。

若民眾有重測業務上之問題,除可就近至臺南市各轄區地政事務所測量課詢問,也可以到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官網「重測專區」(https://www.nlsc.gov.tw/Home/MakePage/380?level=380)或「重測便民服務查詢系統」(https://cris.nlsc.gov.tw/crishome)查詢瀏覽重測相關資訊。

本文來源:台灣好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