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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局提醒民眾,選購食品時須看清食品標示資訊,並選擇商譽良好的店家。
清明連假將至,衛生局為維護民眾飲食安全,於轄內潤餅業者、大賣場、連鎖超市、南北雜貨行及國中、小周邊商店等地點抽驗應景食品,包含潤餅皮、豆芽菜、花生粉、豆製品、糕粿類、糖果餅乾、汽水及烘焙食品等共72件,其中1件素食食品標示疑涉不符規定,已移源頭所轄衛生局辦理,其餘71件皆合格。抽驗結果將公布於衛生局網站(http://dph.tycg.gov.tw/)「新聞稿」供民眾參考。
本次檢驗項目包含防腐劑、甲醛、硼酸、過氧化氫、黃麴毒素、著色劑、甜味劑、順丁烯二酸及動物性成分等,其中1件「原味太陽餅(蛋素)」為素食食品,經檢出動物性雞成分陰性,疑涉違反「包裝食品宣稱為素食之標示規定」相關規定,已移請所轄衛生局釐清,以保障消費者權益。桃園市衛生局呼籲業者製售產品皆應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辦理,若未依規定完整標示,依法將處新臺幣3萬~300萬元罰鍰;如標示不實者,依法將處新臺幣4萬~400萬元罰鍰。
衛生局提醒民眾,選購食品時須看清食品標示資訊,並選擇商譽良好的店家。
衛生局提醒民眾,選購食品時須看清食品標示資訊,並選擇商譽良好的店家;另外,掃墓後的祭拜食品,常溫下置放時間較長,容易孳生微生物,食用前須徹底加熱,以確保食品安全。如有因消費問題或任何爭議,可撥打0800-285-000或1950消費者服務專線,向衛生局或本市消費者服務中心申訴。
本文來源:台灣好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