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嫂團陳維齡網路業配文8次違規 北市衛生局累罰6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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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嫂團陳維齡網路業配文8次違規 北市衛生局累罰64萬元 台灣好新聞 第1張

台北市府衛生局表示,該局統計自2016年至2019年3月,裁處網路食品違規廣告案共838件,達新台幣5034萬元罰鍰,其中網路部落客踩紅線最多次就是著名藝人宋逸民之妻太太陳維齡,其商品推薦文累積違規8次,也被累罰64萬元罰鍰。(圖/宋逸民和陳維齡的幸福生活Facebook粉絲團)

由於時代變化,網路已成為大家不可或缺的資訊吸收管道,因此很多人也紛紛在網路上投入心力,讓網路成為宣傳的新利器,因此也衍伸出「網路業配文」…等多種廣告新型態。台北市府衛生局表示,該局統計自2016年至2019年3月,裁處網路食品違規廣告案共838件,達新台幣5034萬元罰鍰,其中裁處網路部落客部分佔26件,計138萬元罰鍰。北市衛生局表示,網路部落客踩紅線最多次就是著名藝人宋逸民之妻太太陳維齡,其商品推薦文累積違規8次,也被累罰64萬元罰鍰。

北市衛生局指出,在查處的食品網路廣告案中,網路業配文算是一種新興的置入性行銷手法,民眾日常生活中常受業配文影響消費行為而不自知,業配文常在網路分享吃了什麼食品,在短短幾個月內減了幾公斤,燃燒吧脂肪或讚嘆某食品是吃的美白針之類的誇大用語,無形中滲入消費者的心,讓消費者不自主地而輕易的點入網站選購這類違規宣稱的食品而荷包失血。

北市衛生局表示,以該局這3年裁罰的網路食品違規廣告案中,陳維齡的商品推薦文累積違規8次,也被累罰64萬元罰鍰。例如陳維齡在近68萬人追蹤的臉書網站宣稱「…大家都說超有感…肉肉真的不見了! …只要輕輕鬆鬆…」、「…短短一年竟從168cm到184cm…今天為了看看兒子這一年的身高…一年前才168cm,現在184cm整整多了16cm…6月的時候跟爸爸去坐郵輪的時候還180cm,現在卻已經『184cm』…看到兒子長得這麼高大…(佐以身高前後對照圖)…」等詞句,北市衛生局接獲檢舉及調查共開罰8次,累計處分64萬元罰鍰。

北市衛生局呼籲,不論網路部落客或個人賣家,如在網路宣稱或分享食用心得而涉及生理功能、改變外觀、五官臟器或醫療效能,或等同意義文辭之效能或影音呈現,即觸犯規定範圍,請趕緊刪除或修正相關網頁,如被查獲並經調查違規屬實,將依法裁罰,如為相同產品廣告累犯,則加重裁罰,依據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之規定,可依同法第45條處新台幣4萬元以上400萬元以下或6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

北市衛生局坦言,多數部落客僅違規1、2次就改善,陳維齡累計違規8次已算少數。北市衛生局說由於陳維齡堅稱是自己買產品試用後的心得分享,沒有對價關係,沒有廠商合作契約書,因此該局難以對產品業者一併開罰相關行為。

北市衛生局表示,有關「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相關規定及公告「食品標示宣傳或廣告詞句涉及誇張易生誤解或醫療效能之認定基準」,請詳閱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網址:
https://www.fda.gov.tw)查詢,或報名台北市衛生局2019年6月13日(週四)、7月18日(週四)及8月2日(週五)的「淨化廣告講習班」(請上課前2週於網址:https://goo.gl/forms/wjgRnW8zUQpM9Jda2報名)。

本文來源:台灣好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