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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減輕長者換駕照來回奔波的困擾,持續與區公所跨機關合作辦理高齡駐點服務 。(圖/臺北區監理所提供)
臺北區監理所8日提醒指出,高齡駕照管理制度106年7月1日起實施,普通駕照有效期限至75歲。實施日期後屆滿75歲的駕駛人如有駕車需求,需先做體格檢查並經認知功能測驗合格後再換發駕照;無駕車需求者,請辦理駕照繳回註銷。另年滿75歲以上長者,若因交通違規收到換照通知者,須於3個月內辦理換照,逾期未換照者,公路監理機關將逕行公告註銷駕駛執照。
臺北區監理所表示,為減輕長者來回奔波的困擾,持續與區公所跨機關合作辦理高齡駐點服務,4月份場次:108年4月11日(星期四)上午10時至12時在三峽區公所;4月16日(星期二)上午10時至12時在淡水區公所;4月23日(星期二)上午10時至12時在鶯歌區公所辦理。
請要換駕照的長者攜帶身分證、1吋相片2張、體檢及認知測驗合格證明(可於衛生所辦理);要辦理繳回駕照的長者,攜帶身分證,於上述活動時間前往辦理。辦理成功再致贈您儲值200元具紀念價值之電子票證1張,數量有限送完為止。
本文來源:台灣好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