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修正《電業法》 廢除2025非核家園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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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三讀修正《電業法》 廢除2025非核家園條款 台灣好新聞 第1張

核四場(圖/Wikipedia)

去年底「以核養綠」公投案過關,立法院會7日上午三讀通過電業法第95條條文修正案,刪除「核能發電設備應於中華民國114年(2025)以前,全部停止運轉」的條文。不過,經濟部日前表示,2025非核家園的目標不會改變。

2025非核家園是總統蔡英文的競選政見,儘管「以核養綠」公投案過關,蔡英文日前仍在廢核大遊行重申,2025非核家園的目標不變,沒有重啟核電問題,也不會走回頭路,台灣正在推動能源轉型,她向國人掛保證,台灣絕對不會缺電。如今「非核家園條款」遭到立法院廢止,民進黨無核家園的理想恐淪為口號。

立法院會7日三讀修正通過電業法第95條條文,刪除第1項「核能發電設備應於中華民國114年以前,全部停止運轉」條文,僅保留「政府應訂定計畫,積極推動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相關作業,以處理蘭嶼地區現所貯放之低放射性廢棄物,相關推動計畫應依據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場址設置條例訂定。」

電業法第95條第1項遭刪除,有關核能發電設備應於114年以前全部停止運轉之規定,並於107年12月2日失其效力。

本文來源:台灣好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