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挑人保?」美容醫療事故衍生之費用健保不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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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保,挑人保?」美容醫療事故衍生之費用健保不給付? 台灣好新聞 第1張

台灣美容外科醫學會理事王文禾醫師諮詢示意圖。

近年來因為健保的財務狀況吃緊,從醫療機構給付面之各種減少支付的措施便因應而生,如論件計酬、總額預算自主管理、藥價調整等,雖引發一些爭議,但也多少緩解了財務的狀況。但這些措施主要是針對財源部分進行控管,並未妨礙民眾就醫權益之損失,然而近日有健保委員提出『醫美事故衍生的醫療費用不應由健保支付,而是由執行美容醫學及手術機構負擔所有費用』的議案,此提案嚴重造成特定被保險人(執行整形美容醫療之民眾)被健保不公平對待,此一以「肇事者付費」角度的提案,對於民眾就醫的保障以及公平性產生相當大的損害。

「肇事者付費」的合理性與公平性為何?

台灣美容外科醫學會理事長楊國輝醫師表示,以健保委員的邏輯,從此提案的合理性、普遍適用性以及執法之一致性看來,將「醫美」兩字換成「酒駕」,就變成:『酒駕事故衍生的醫療費用不應由健保支付,而是由酒駕肇事者負擔所有費用』,或是『暴力傷害事故衍生的醫療費用不應由健保支付,而是由加暴人負擔所有費用』,健保並沒有因為這是明顯的犯罪行為,而減少對受害者的醫療費用給付,為何卻對整形美容醫療事故受害者的醫療費用不給付呢?

台灣美容外科醫學會理事王文禾醫師表示,此提案令人感覺到健保委員對整形美容醫療的深深惡意!也完全曝露了健保諸公對自費醫療的敵對心態,事實上,除了健保醫療外,社會上有各式各樣的產業,整形美容醫療只是眾多產業中的一項,各種產業都可能造成健康上的危害,若其他產業造成的疾病可以給付,為什麼整形美容醫療事故衍生之醫療費用就不能給付呢?這在邏輯上說不通,也相當不公平。

台灣美容外科醫學會理事王文禾醫師提出依此提案的思維:愛美擦化妝品產生皮膚過敏甚至潰爛是不是也不給付?因是廠商造成的問題,也不用經過判定;愛抽煙造成的肺癌是不是也不給付?因是菸廠造成的問題;愛喝酒造成的肝硬化是不是也不給付,因是酒廠造成的問題,嫖娼造成的性病也不要給付了,因為是自作自受,其它諸如:減肥傷身的、超速車禍的、吸毒的、酒駕的、家暴的、吃餐廳拉肚子的、環境污染區生病的,有大半的傷病都可以找到「可能」的元凶,是不是都可以不要給付了呢?找肇事者付費就好了!問題是健保就是保民眾的醫療需求啊,人生總是有七情六慾,有人愛財、有人愛美、有人好色、有人愛刺激,這些都可能造成傷害,為什麼獨獨對愛美行為這麼排斥這麼有成見,又為什麼獨獨對愛美造成的傷害排除,愛美是錯誤的嗎?是犯罪行為嗎?基於對民眾的保障,就算是明確的犯罪行為,健保也給付不是嗎?

全民健康保險是社會保險應保障民眾之就醫平權

王文禾醫師表示,全民有保就醫平權是健保局自詡達到之目標,在人權與公平的考量下,歷經數次修法,逐步擴大加保對象,包括新住民、長期在臺居留的白領外籍人士、僑生及外籍生、軍人等均納入健保體系。二代健保施行後,為全面落實平等醫療服務及就醫之權利,矯正機關之受刑人亦納入健保納保範圍內,這是2019的全民健保年報上所述之政績,但現在卻要排除整形美容醫療行為所造成的傷病醫療費用,此舉保障人權與公平用意何在?

保險制度不應凌駕於法制之上

另外,楊國輝醫師也提到,當發生醫療糾紛時,從私下調解到衛生局的醫事審議委員會調節,甚至到訴諸法律進行訴訟,皆經過層層的告訴、蒐證、調查、開庭、專家意見、判決等程序,這是原有法律程序,健保的不給付就等於直接主觀上判定了是醫療方的疏失,不必任何調查,不必等法院宣判,健康保險就可以下定論,就算是酒駕或暴力傷害判刑確定,他們的受害者甚至受刑人也都可以使用健保醫療資源,為什麼對於責任歸屬尚未明確的醫療糾紛反而不同標準?健康保險制度竟然可以凌駕法律之上,未經過法律審判程序,未審先判定醫療院所是有罪的?當發生醫療糾紛應行法律途徑解決,刑法訴求刑責,民法訴求民事賠償,醫療應回歸解決民眾醫療問題之根本,而非以健康保險制度作為判定罪責之依據,才是法治國家所追求的目標,望執政者三思,切勿走回頭路。

本文來源:台灣好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