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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衛福部疾管署Facebook)
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的統計資料,目前全台灣已接種1劑新冠肺炎(或稱COVID-19、武漢肺炎)涵蓋率77.7%、第2劑則達54.55%。由於部分國家已針對疫情發展、已接種2劑新冠疫苗者面臨的抗體效價遞減情況,推出了加打第3劑疫苗的措施,因此經衛福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預防接種組(ACIP)開會討論取得共識後,指揮中心今(29)日宣布,建議已完成2劑新冠疫苗的人,在第2劑疫苗接種的6個月後,可接種追加的第3劑疫苗。
指揮中心今(29)日表示,昨(28)日經ACIP專家會議討論後,考量COVID-19疫苗接種後之免疫保護力可能隨時間下降,為積極因應COVID-19病毒變異株對於國內防疫造成之威脅,降低COVID-19疫苗感染與感染後重症風險,建議已完成2劑COVID-19疫苗接種之65歲以上長者、長照機構住民與工作者、醫護人員、防疫工作人員、第一線高感染風險工作人員及容易感染與疾病嚴重風險者(即COVID-19疫苗公費接種對象第九類),應於第2劑COVID-19疫苗接種6個月後,追加接種第3劑COVID-19疫苗,其他滿18歲以上民眾可以評估自身感染風險以及接種意願,經醫師評估後接種第3劑COVID-19疫苗,提升保護力。
指揮中心說明,會中經專家檢視目前國外COVID-19疫苗接種後保護力追蹤情形及各國追加劑接種政策與接種實務作業,評估雖完成兩劑COVID-19疫苗後可以快速提升免疫保護力,有效預防COVID-19病毒感染、及感染後重症與死亡風險,惟疫苗保護力會隨著接種時間逐續下降,加以COVID-19病毒不斷變異,即便完成兩劑疫苗後,仍有突破性感染(breakthrough infection)之風險,故建議完成兩劑疫苗接種之民眾,應於第2劑接種6個月後,追加接種第3劑COVID-19疫苗。
(圖/衛福部疾管署YouTube)
指揮中心指出,目前國外各國對於追加劑接種廠牌尚無明確建議,指揮中心將持續收集國內外相關臨床實驗與研究數據以及各國接種建議,並視國內疫苗接種與供應情形,規劃接種作業後,再提供民眾進行接種。
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表示,第3劑基本上除了有特殊過敏、嚴重不良反應需要跟醫師商量外,其餘接種對象會照著接種第2劑滿6個月後、符合風險情況陸續安排接種。
對於第3劑疫苗的廠牌選擇,陳時中表示要打一樣廠牌或是混打都可以,並沒有嚴格限制要打哪一種疫苗,因此在疫苗準備上,會盡量讓大家都可選擇。
本文來源:台灣好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