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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局執行「冬季加強防制酒後駕車」大執法
經警察局統計,110年1至7月份發生A1(24小時)酒駕交通事故計10件(月平均約1.4件),自7月27日降為二級(解封)後,8、9月兩個月發生A1酒駕交通事故計6件(月平均約3件),顯見解封後,民眾壓抑許久的情緒,難免增加邀宴餐敘,民眾歡聚忘我之時,致酒後駕車有增加趨勢。
對此,桃園市政府警察局於8至11月份除規劃全市性「酒駕取締」專案勤務(8次)外,並結合交通安全月於轄內易酒駕路段加強執法密度,共計取締3,047件,較5至7月份取締件數(1,293件)月平均增加430件,10、11月A1酒駕交通事故降至零件,已獲得顯著成效,在機動車輛(截至110年11月份總機動車輛數212萬623輛,較去年增加4萬2,379輛)持續增加2%的情況下,A1酒駕交通事故發生件數與去年相同(持平),防制雖屬不易,警察局仍將繼續努力。
警察局執行「冬季加強防制酒後駕車」大執法
因此桃園市警局表示,每年12月至次年3月正逢冬至、尾牙、元旦及農曆春節等民俗節日,冬令時節,國人常有進補的飲食習俗,又因疫情趨緩,餐廳業者配合「振興五倍券」推動優惠措施,國人飲宴機會大增,恐衍生酒駕違(法)規情事,警察局於該期間特執行「冬季加強防制酒後駕車」大執法,並於尾牙期前一週至結束後一週,此期間規劃高密度執法取締,以有效防制酒後駕車情事。
同時警察局提醒民眾,歡慶節日、聚會飲宴之時,酒後可「指定駕駛」、「酒後代駕」及「代客叫計程車」等方式安全回家。警察執法沒有空窗期,請民眾務必遵守道路交通規則,而且輿論對於酒後駕車行為也是零容忍,亦絕不容許挑戰警方執法決心。
警察局執行「冬季加強防制酒後駕車」大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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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來源:台灣好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