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法官制度明年上路 嘉院與工業團體有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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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法官制度明年上路 嘉院與工業團體有約 台灣好新聞 第1張

嘉義地院舉辦「逗陣繞法院之與工業團體有約」活動/陳致愷翻攝

為了讓民眾對國民法官制度、企業誠信及破壞司法信譽案件有進一步的認識,嘉義地院於3月30日下午辦理「逗陣繞法院之與工業團體有約」活動,邀請嘉義縣民雄、頭橋、朴子、義竹及嘉太等工業區廠商至民雄工業區服務中心瞭解相關知識。

本次活動邀請本院謝其達審判長介紹「國民法官法制度」,席間有廠商提問國民法官是否會先受到新聞媒體報導影響,因而對審理案件有先入為主的印象。謝審判長表示,於選任程序過程中,會由檢察官及法官先詢問有意願擔任國民法官民眾對於該案件的熟悉度,進而決定是否適合繼續擔任國民法官。

接續由臺灣高等法院政風室主任連心蘭主講「從國家廉政政策淺談企業誠信」及「認識破壞司法信譽案件」等主題,連心蘭先分享去年我國清廉印象指數大幅進步,介紹我國當前廉政政策,並透過近年來重大新聞事件及廉政署微電影「幸福‧勻勻仔行」等影片,導入誠信應為企業永續經營發展的重要核心價值。

連心蘭也說明近年來「破壞司法信譽」的案例,並輔以新聞報導影片及發放宣導資料,讓在場廠商瞭解正確訴訟方法,且提供查詢選任律師的注意事項、檢舉通報窗口及法律諮詢管道,以避免被有心人士詐騙。

最後,由嘉義地方法院院長胡文傑、臺灣高等法院政風室連主任心蘭、嘉義縣民雄頭橋工業區廠商聯合協進會理事長林文村,及經濟部工業局民雄(兼頭橋)工業區服務中心主任陳勇維共同參與座談會,針對在場廠商提問逐一詳細回答,現場十分熱絡。

嘉義地方法院指出,國民法官法業經總統於109年8月12日公布,定於112年1月1日施行,屆時年滿23歲的國民符合相關條件者,原則皆有機會被抽選擔任國民法官,親自參與案件審理,與職業法官共同討論,作出兼顧法律與國民期待的判決。

嘉義地院表示,司法是保障民眾權益最重要的防線,法院業務更是與民眾息息相關,正確認知司法程序及法院業務,方能有效保障權益。期盼藉由本次活動讓企業與民眾進一步認識法院,並透過各工業團體協助,將司法改革制度、企業誠信知識傳遞給更多社會大眾,達到「親民司法、清明法官」及共創廉潔家園的目標。

本文來源:台灣好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