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場港埠、居檢、航空機組員、社福照護工作人員 7/1起可打新冠疫苗第4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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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場港埠、居檢、航空機組員、社福照護工作人員 7/1起可打新冠疫苗第4劑 台灣好新聞 第1張

衛福部部長陳時中(圖/衛福部疾管署YouTube)

為因應新型冠狀病毒(或稱COVID-19、武漢肺炎)變異株Omicron BA.2本土疫情,國內開放醫護、65歲以上長者、長照機構住民、18歲以上免疫不全及免疫力低下且病情穩定者可接種第2次追加劑新冠疫苗(即第4劑)。如今因境外移入已驗出多例Omicron BA.4、BA.5案例,對此,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29)日宣布,自7月1日起,機場港埠、居家檢疫、航空機組員及機構與社福照護系統」相關工作人員,都可打新冠疫苗第4劑。

指揮中心今(29)日表示,近一週(6/22-6/28)境外移入病例新增502例,較前一週上升28%,而國內也持續檢出感染BA.4及BA.5等變異株之境外移入病例,且因應國際趨勢,已逐步放寬入境檢疫措施;為再提升相關工作人員免疫保護力,降低新型變異株衝擊,經綜合評估近期疫情狀況,將於7月1日起,提供機場港埠、居家檢疫、航空機組員及機構與社福照護系統相關工作人員,可評估自身染疫風險與意願後,接種第2次追加劑(即第4劑)。

(圖/衛福部疾管署Facebook)

(圖/衛福部疾管署Facebook)

指揮中心指出,本次開放對象係依衛生福利部傳染病防治諮詢會預防接種組(ACIP)於6月27日專家會議決議「為降低邊境逐步開放後,新型變異株對於國內防疫之衝擊,且目前國內仍處社區流行階段,建議『機場港埠、居家檢疫、航空機組員及機構與社福照護系統相關工作人員』可評估自身染疫風險與意願後,接種第二次追加劑;前述對象經評估自身風險後有意願接種,建議與第一次追加劑間隔5個月以上接種」,故提供該等對象第二次追加劑接種,以維護社區安全。

指揮中心提醒,疫苗接種為防疫工作重要一環,接種疫苗後可降低感染後重症及死亡的風險,請符合相關資格民眾儘速接種,維護自身及家人健康。

本文來源:台灣好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