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市議員蔡育輝創先例 首提政黨負責人陽光草案獲跨黨派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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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市議員蔡育輝創先例 首提政黨負責人陽光草案獲跨黨派支持 台灣好新聞 第1張

台南市議員蔡育輝繼揭弊案除三害後,28日又提出『台南市政黨機構人員利益衝突迴避自治條例草案』,獲得議長郭信良、民進黨三長劉米山、李宗翰、沈家鳳及無黨總召林阳乙和國民黨書記長李中岑等34人連署,蔡育輝感謝不分藍綠相挺這起陽光法草案,希望能獲得程序委員會同意盡快送進大會討論,讓台南市弊絕風清。

蔡育輝指出,民進黨主委潘新傳太太在108年籌組樂活文教基金會,承包台南市政府的標案,在兩年內同時承接衛生局、社會局和民政局的招標案,引發外界議論。

蔡育輝說,公職人員訂有陽光法案希望公職人員能謹守分際讓政治清明,因此他也特別依照地方制度法第28條第二款規定,草擬『台南市政黨機構人員利益衝突迴避自治條例草案』,希望市府能端正廉能政治風氣,建立依政黨法設置於台南市政黨及其分支機構人員,利益衝突迴避的規範,有效遏阻貪汙弊端及不當利益輸送。

蔡育輝表示,政黨機構人員陽光法案共有12條條文,第四條特別強調『本自治條例所稱利益,包括財產及非財產上的利益,動產財產上利益、不動產等或其他具經濟價值獲得以金錢交易取得之利益皆為財產上利益,非財產上利益則只有利政黨機構人員在台南市府及所屬機關單位、學校、法人、事業機構之人員進用其他相類似之人事措施。希望未來政黨機構人員陽光法案施行後,不分藍綠政黨機構負責人絕不能跟市政府做生意,還台南市府弊絕風清的施政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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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來源:台灣好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