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源回收獎勵金分配不均? 南市議員建議環保局主管不應領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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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源回收獎勵金分配不均? 南市議員建議環保局主管不應領取 台灣好新聞 第1張

臺南市議員呂維胤19日於市議會質詢環保局,指出去年各區清潔隊隊員每人僅獲得500到1000元不等的資源回收獎金,月薪9萬以上的科長等主管卻能領3000元以上的回饋金,獎金分配不合理也不公平,要求上級主管不應領取資源回收獎金。

環保局表示,為保障隊員權益,已於109年順應臺南市環保局工會意見,並參考其餘五都資源回收變賣所得獎勵金發放方式,制訂「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回收廢棄物變賣款項管理及運用要點」,對於各區清潔隊及各科室從事資源回收之人員訂有固定比例之發放方式,後續會依實際情況做滾動式檢討。

呂維胤表示,資源回收獎金最初設立的目的,是為了獎勵辛勞在外風吹日曬、付出大量勞力從事清潔業務的清潔隊員,每年按照各區隊回收量,將當年度的資源回收回饋金作為獎金,分配予所有清潔隊員。

呂維胤指出,110年資源回收回饋金總額4百多萬元,各區清潔隊隊員每人卻僅分配500至1000元的獎金,月薪9萬以上的局長及科長卻能領取3000元以上,讓清潔隊員僅能獲得上級主管獎金分配後的「餘額」,完全不合理。

呂維胤要求,已領有國家法定主管加給獎金的上級主管不該和不畏風雨、惡臭,長時間穿梭在廢棄物環境中的清潔隊員爭搶資源回收獎勵金,應讓各區隊隊員能獲得與其勞力付出相對應的獎金,落實設立資源回收獎金的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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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來源:台灣好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