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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議會國民黨團17位議員30日在議事堂上,以「桃園不要財政惡化」、「桃園拒當二等公民」、「桃園拒絕債留子孫」集體退席表達抗議。市長鄭文燦針對市府財政狀況與爭取中央補助款情形說明指出,《公共債務法》對長短期債務、自償性債務、基金專戶納入市庫統籌運用的認定標準全國一致,依財政部國庫署111年7月底「各級政府公共債務統計表」,桃園市公共債務為240億元,是六都最低,在升格前桃園市公共債務為262億元,因此長短期債務合計較升格前略有減少。
鄭文燦表示,桃園目前整體財政狀況相當穩健,依照審計部統計,未來5年桃園共需支出資本門約1,700多億元,其中約1,200億元有自償性財源,市府僅須負擔約500億元,5年換算下來,桃園年均需籌措資本門支出約落在100億元,而市府每年資本支出預算可籌措300億元,因此可穩健執行各大重大建設。
針對桃園市一般性補助款與統籌分配稅款獲配數較低的情形,鄭文燦說曾跟議長一同向主計總處反映爭取公平待遇。針對統籌分配稅款部分,建議立法院修法,讓六都站在公平的位置上,目前其他五都也有一些修法建議,市府則是認為營業稅提撥比率應提高,並統籌重新分配,讓統籌分配稅款透過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法的方式調整。
鄭文燦說明,一般性補助款是在101年確定規則,當時仍是國民黨執政,規則至今仍未改變。主因是在升格前,明訂六都財政成長不得超過每年設算成長上限的天花板限制,但此規定實質上只對桃園市影響最大,對桃園並不公平,他也多次向中央反映,而在市府積極爭取之下,在重大建設與前瞻計畫補助,桃園所獲補助皆是六都中較高的,因此重大建設也一個個開展。
鄭文燦指出,101年所訂規則是為平衡六都跟非六都的財政差距,希望六都的財政成長不要超過6%,當時其他五都皆已升格,桃園市則是在103年12月25日升格,因此該規定當時是針對桃園,要求桃園升格不能排擠其他16縣市的財政補助。
此規則是在101年馬政府時代訂定,但升格前的承諾並未訂定為法律,事實上,設置成長上限的天花板是不合理且錯誤的,他也多次挑戰天花板限制的規則,並呼籲桃園市籍立法委員,應不分政黨背景,幫助桃園說話,府會也要同心一起爭取,讓桃園得到更公平、更合理的財政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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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來源:台灣好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