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夢新聞LINE@每日推播熱門推薦文章,趣聞不漏接❤️
衛福部食藥署6日公布去(2018)年度查獲的違規廣告,在監控電子媒體宣播的廣告部分,違規次數排名前3名者,分別為台灣綠蜂膠、芙婷寶DT56a及聚安堂天王補心丸。(圖/截自網路)
現在傳播管道多元,每個人都能透過電視、報紙、網路、廣播接觸到廣告。廠商為求產品能見度、曝光率,都會費盡心思在廣告文案做文章,也因此時不時就會出現消費爭議。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今(6)日公布去(2018)年度查獲的違規廣告,在監控電子媒體宣播的廣告部分,違規次數排名前3名者,分別為台灣綠蜂膠、芙婷寶DT56a及聚安堂天王補心丸。
食藥署表示,該署去(2018)年度監控電子媒體(電視、電臺、網路)廣告計10,255件,共查獲1142件違規廣告,其中以媒體類別區分,網路639件(56%)最高,其次為電臺媒體286件(25%),電視媒體則有217件(19%);以產品類別區分,食品類高達738件(64.6%)為第一,化粧品類270件(23.6%)次之,再其次則為藥物類134件(11.8%)。另以違規食品、藥物、化粧品廣告宣稱之效能類型統計顯示,以宣傳「皮膚美容」(22.94%)、「減肥瘦身」(17.78%)、「骨骼肌肉」(8.58%)功效分據前3名。此外,統計食品違規廣告受處分廠商,以儷都國際有限公司違規處分金額最高,違規次數前3名產品為喜樂纖、醇養妍及聰蓉活力飲。
食藥署持續與地方衛生機關合作,據2018年度全國(中央及地方)衛生機關裁處食品、藥物、化粧品違規廣告共計7111件,罰鍰金額達新台幣2.3255億元,而廣告違規率業由2010年13.9%,降至2018年4.9%。未來衛生機關將持續努力,加強稽查違規廣告,以維護國人健康及有效淨化閱聽環境。
食藥署呼籲民眾,食品主要提供人體營養素及熱量;化粧品僅施於人體外部修飾容貌等,並不具醫療效能,切勿輕信太神奇、太吸引人的廣告。如有身體不適的情形,應尋求正規之醫療管道就醫,並配合均衡飲食及規律運動,才是維持健康的王道。
食藥署表示,民眾可至食藥署「違規食品、藥物、化粧品廣告民眾查詢系統」(網址:http://pmds.fda.gov.tw/illegalad/)、「食藥膨風廣告專區」(網址:http://www.fda.gov.tw/TC/news.aspx?cid=5085),查詢廣告相關資訊,做為選購產品之參考,以維護自身健康及消費權益。
本文來源:台灣好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