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三生遭同校生捅多刀亡 新北地院:勿轉傳涉案少年少女資料以免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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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三生遭同校生捅多刀亡 新北地院:勿轉傳涉案少年少女資料以免觸法 台灣好新聞 第1張

使用電腦示意圖(圖/資料照片,圖源:Pixabay)

新北市某高中附設國中部,25日發生一起校園安全重大事件,一名國三男學生A,因阻止他班女學生B午休時進教室找人,B同為國三的「乾哥」男同學C幫B出頭,因此持彈簧刀猛刺A的頸部、胸部多刀,造成A大量失血當場失去生命跡象,雖然經緊急送醫搶救後一度恢復呼吸心跳,但男學生A仍於26日晚間因傷勢過重宣告不治。原本警方將涉案的男學生C、女學生B以殺人未遂罪送少年法庭,少年法庭裁定男同學B收容、女同學責付監護人。但因男學生A已傷重不治,檢方決定將男學生C的罪名從殺人未遂提升至殺人罪。案發後女學生B、男學生C的網路社群帳號皆被網友肉搜出來並公布。對此,台灣新北地方法院今(28)日聲明,包含Dcard、PTT等社群媒體應即刻下架涉案少年之記事、照片等資料,並籲請民眾勿再轉傳,以免觸法。

新北地院指出,任何人不得於媒體、資訊或以其他公示方式揭示有關少年保護事件或少年刑事案件之記事或照片,使閱者由該項資料足以知悉其人為該保護事件受調查、審理之少年或該刑事案件之被告。違反前項規定者,由主管機關依法予以處分,少年事件處理法第83條定有明文。

新北地院表示,少年法庭受理旨揭案件,對於被害人家屬所受哀痛、國人對此不幸事件之不捨及憤慨,感同身受。然近日於Dcard、PTT等社群媒體,發現有不明人士肉搜並登載涉案少年之記事、照片等資料,顯已違反上開規定,上開社群媒體應即刻下架上開資料,並請民眾勿再轉傳,以免觸法,並籲請資通主管機關正視此一問題,以符法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