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檢疫男擅離外出 黃偉哲指示依罰則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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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檢疫男擅離外出 黃偉哲指示依罰則處置 台灣好新聞 第1張

台南市歸仁區一位居家檢疫中陳姓男子,14日17時擅離外出,手機訊號最後是18時33分位置在高雄市梓官區某處。經透過警政機關協尋,於15日14時15分被警方尋獲。市長黃偉哲對陳男違規擅自外出表示十分遺憾,已經指示台南市衛生局依相關罰則予以處理。

陳男係於109年3月11日由香港入境回臺,至3月25日解除監測。經南市防疫人員於3月11日至3月14日均有取得聯繫, 14日晚間外出後,經多次聯繫都未能聯繫上。遲至15日14時15分才被警方尋獲,並由衞生局指派專車將陳某送回檢疫場所。市長黃偉哲獲悉,則指示台南市衛生局依相關罰則予以處理。

臺南市政府再次呼籲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自109年2月27日凌晨起,若有違反居家隔離及居家檢疫之民眾,將從重裁處20萬至100萬罰鍰及10萬至100萬罰鍰。防疫視同作戰,凡應遵守居家隔離或居家檢疫的民眾,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

本文來源:台灣好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