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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魚市場
台中魚市場去年遭員工投訴部分拍賣員和承銷商有不法的勾結,導致民眾買到價格最昂貴的漁獲,但卻可能不是最新鮮的漁獲,員工提出檢舉,最後卻被魚市場以妨害名譽為由記了大過。經發局調查後發現,該公司作業流程確實不周延,部分人員也有疏失,但該公司初步處置未盡周延,已依市府建議修正不當處置,涉入員工由該公司人事審議小組會議撤銷大過處分,另為適當處分,還其合理對待。
市議會定期會,今日進行專案報告市議員楊正中、羅廷瑋等人關心台中魚市場員工將前日滯銷魚貨混入當日魚貨拍賣,後續處置及改善作為。
經發局表示,去年6月21日,市府接獲台中魚公司員工投訴內部處理流程不當,因魚公司未即時處置,恐影響供應人、承銷人及民眾權益。根據調查,魚公司當時規範不完備,經市府輔導及魚公司內部檢討,已改善完成。涉入員工也由該公司人事審議小組會議撤銷原本的記大過處分,另為適當處分,還給員工合理的對待處分。
經發局指出,目前魚市場拍賣,魚貨停價原因未清楚載明,對於未限價魚貨,常有停價情形,卻未紀錄原因。已建議魚公司修改限價不交易統計表內容,針對未限價卻停價之魚貨,應清楚載明停價原因。
台中魚市場針對隔日再拍賣的魚貨交易順序,也沒有明確規定。目前雖依慣例排入第2班,但也有如同投訴案情形,排入同一貨主的魚貨之中。為避免交易秩序混亂,已建議魚公司針對隔日再拍賣魚貨交易訂定相關規定與流程,並公告與承銷人周知,避免爭議。
經發局表示,市府對台中魚市場公司兼具主管機關及股東身分,如涉及法規,是以主管機關身分要求魚公司改善;如未涉及法規,例如人事獎懲,考量公司為民營公司組織,則應尊重內部管理,但市府仍可向董事會建議改革方向。後續將維護批發市場公平的交易機制,保障供應人及承銷人雙方,使市場價格均衡,避免受到人為控制。
另外,魚公司每日拍賣前的魚貨,也會進行抽驗把關,杜絕檢驗未合格的魚貨進場交易,讓市民食得安心。
本文來源:台灣好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