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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農委會公告,近年因比特犬攻擊事件頻傳,111年3月1日起,將比特犬列為指定禁止飼養或輸入動物。台南市動保處表示,現階段已飼養比特犬的飼主,應於112年2月28日前,辦理寵物登記及加註記品種為比特犬,此外,也要遵守相關防護措施。飼主只要依規定辦妥登記,即可合法飼養,不會受罰,呼籲飼主切勿隨意棄養。
農業局表示,比特犬是戰鬥力高的動物,是農委會公告具攻擊性的犬隻,由於近年來攻擊事件頻傳,農委會公告自111年3月1日起,將禁止飼養、進口比特犬及其混血犬隻,包括美國比特鬥牛犬、史大佛夏牛頭犬。已飼養比特犬飼主應於112年2月28日前,向所在地主管機關登記備查。
動保處表示,除特定寵物繁殖業者外,一般飼主於公告生效後,就不得繁殖比特犬,日後登記資料如有變更或犬隻離世,也需要申報備查。比特犬是具攻擊性犬隻,外出應由成年人伴同,且需有1.5公尺以下之繩鍊牽引及配戴口罩等防護措施,違者將依法處新台幣3~15萬元罰鍰,動保處也將針對相關案件積極查辦。
本文來源:台灣好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