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春節商品標示抽查 保障民眾消費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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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春節商品標示抽查 保障民眾消費安全 台灣好新聞 第1張

經濟發展局呼籲民眾購買前,應仔細看清楚標示內容,拒絕購買來路不明商品

農曆春節將至,為讓消費者安心選購春節商品,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針對市面上的春節商品進行抽查,發現仍有約19.75%的商品標示不全,經發局提醒民眾,產品如未標示廠商名稱、地址及電話,一旦發生爭議將求償無門。經濟發展局呼籲民眾購買前,應仔細看清楚標示內容,拒絕購買來路不明商品,才能保障自身權益。

經濟發展局111年1月份執行「春節商品」商品標示稽查,於轄內連鎖書店、零售專賣店及一般商號抽查春節商品,抽查商品包括各式春節裝飾品、紅包袋、春聯、賀卡及禮品等,共計238件,其中不合格有47件,主要缺失為商品沒有任何標示、「製造商(進口商)資訊」標示不全、漏未標示產地或製造日期等。

經濟發展局呼籲民眾購買前,應仔細看清楚標示內容,拒絕購買來路不明商品

經濟發展局呼籲民眾購買前,應仔細看清楚標示內容,拒絕購買來路不明商品

針對商品標示不合格商品,經發局將依「商品標示法」要求製造商限期改正,經複查再未改正者,則依法裁處新臺幣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鍰,並要求販賣商「強制下架」。提醒業者切勿以身試法,販賣來路不明或標示不實之商品,以保障民眾消費安全,民眾若發現標示不合格商品,亦可向經濟發展局檢舉專線03-3313360舉報,倘有消費爭議事件可撥打1950提起申訴或諮詢相關問題,進以發揮共同監督的功能,以防止來路不明劣質商品危害國人的健康,保障民眾消費安全。

本文來源:台灣好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