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腳踏車能否載人引社會熱議 各地執法標準不一

尋夢新聞LINE@每日推播熱門推薦文章,趣聞不漏接❤️

加入LINE好友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明確規定,摩托車後座不得乘坐未滿12周歲的未成年人,輕便摩托車不得載人。而對於腳踏車載人的規定,則授權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制定。

● 由於電動腳踏車能否載人引起社會普遍關注,國家應考慮統一制定相幹規定。各地交警對於執法尺度把握不一,也在某種程度上侵害了法律的統一性和完整性。

● 與過去相比,城市道路建設情況出現了新變化。4月15日正式實施的新國標對電動腳踏車管理有了新規定,要根據新形勢,重新審閱研究是否與時俱進修訂法規。

本報記者王陽馬艷

4月15日,《電動腳踏車安全技術規范》(以下簡稱新國標)正式實施。按照新國標,目前市面上的電動腳踏車九成以上都不合格,全國各地交警為此組織了大規模整治。

整治中,廣西南寧一則「電動腳踏車載人超過12周歲違規」的消息引起網友熱議。約八成網民認為相幹規定不合理,其中約三成網民認為全國多個城市都已出台類似規定,為市民出行帶來極大不便,建議限制電動車只能搭載1人;約兩成網民認為電動車搭載12歲以下兒童反而更不安全,此規定的可行性與安全性均存在問題。

《法制日報》記者查閱相幹材料得知,《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明確規定,摩托車後座不得乘坐未滿12周歲的未成年人,輕便摩托車不得載人。而對於腳踏車載人的規定,則授權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制定。

有法學專家告訴記者,根據授權,部分地方政府對腳踏車以及電動腳踏車載人先後作出了規定,但成果卻是八門五花。江蘇、寧夏和廣西參照摩托車的管理規定,允許搭載12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重慶、黑龍江則參照輕便摩托車的規定,完全禁止電動腳踏車載人。由於各地交警對於執法尺度把握不一,在某種程度上侵害了法律的統一性和完整性。如今,電動腳踏車能否載人已引起社會普遍關注,國家應考慮統一制定相幹規定。

電驢違規載人曝光

引起社會普遍爭議

在廣西南寧,人們習慣將電動腳踏車稱為「電驢」。

5月22日,南寧交警曝光了一批「電驢」違規載人的資訊,748名「電驢」車主上榜。

曝光的同時,南寧交警給出法規鏈接,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道路交通安全條例》(以下簡稱廣西交通條例)第42條規定:腳踏車、電動腳踏車可以搭載1人;在城市道路上駕駛時隻可搭載一名12周歲以下兒童,搭載6周歲以下兒童應該使用固定座椅。

據了解,廣西目前登記在冊的電動腳踏車超過1000萬輛。南寧曾被稱為「騎在摩托車上的城市」。2002年「禁摩」後,取而代之的電動車數量急劇上漲,目前保有量已經達到200多萬輛。

違規載人資訊一經發布,網上便出現了強烈的爭議。截至5月27日20時,微博話題#電動車載12歲以上人算違規#瀏覽量達1。6億,討論2。7萬次。同時,「@微博同城」針對此規定發起投票活動,多數人認同「不合理,治理不能一刀切」,少數人認為「合理,安全第一」。

網友「強」說:「明明夫妻二人同一目的地一部車可以解決的事,非要開兩部車,增加城市道路車流量,也增加了事故發生的幾率,純粹添堵。電動車坐兩人完全沒問題。」

網友「瀟瀟」稱:「在南寧,很多人接送孩子上下學都騎電動車,12歲以上的孩子不能搭載,公車車又慢又堵,孩子上學怎麼辦?」

還有網友配圖調侃,「老公開‘電驢’不能搭自己的老婆?」「在南寧,騎‘電驢’不配擁有愛情。」這些圖文刷爆南寧本地人的朋友圈。

然而,記者採訪得知,南寧交警目前的執法,並非一時心血來潮。

事實上,廣西交通條例早已於2009年11月27日由廣西壯族自治區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自2010年1月1日起施行,至今已近10年。

「在以往的執法中,交警部門一直依據的是廣西交通條例的相幹規定。」南寧交警相幹負責人說,此次行動之所以引起社會普遍關注,主要是南寧市騎電動車出行的人群龐大,大範圍專項整治時曝光的人數眾多。

綜合考慮安全便捷

兩者兼顧卻成難題

跟著我國「二孩政策」放開,一個家庭兩個孩子的上下學接送問題,困擾著越來越多的家庭。

重慶市民萬中(化名)的小孩正上幼稚園,從學校到家步行要40分鐘,學校沒有校車,老師要求家長親自接送小孩上學放學。於是萬中買了一輛電動車接小孩放學,可交警卻說電動車不能載人,「抓到就罰款」。

萬中通過市長信箱反映後,交警部門很快作出回復:根據《重慶市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二章第二節第十六條規定:電動腳踏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人力車、三輪車、畜力車,經警察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並領取牌證後,方可在允許其通行的道路上行駛。第四章第二節第五十四條第六項規定:電動腳踏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未成年人駕駛的腳踏車不得載人。「您駕駛電動車搭載小孩違背了電動腳踏車不得載人的規定,其行為應該受到處罰。交巡民警是正常的執法活動,是合法的。」

「打車成本高,乘坐公車、地鐵未必直達,而且公車車容易塞車,憂鬱孩子上學會遲到……如何做到既不違背交通法規,又能解決孩子上學的接送問題,確實是一道無法解決的難題。」同樣,在廣西交通條例面前,南寧市民徐倩(化名)也很無奈。

5月29日,廣西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廣西警察廳交警總隊就廣西交通條例關於非機動車載人的有關規定召開情況說明會。

廣西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員陳偉雄介紹了制定相幹規定的初衷。他說,在廣西交通條例立法階段,在調研、論證和公開征求定見中,部門、大眾對「電動腳踏車載人」存在較大分歧。

一種定見認為,廣西交通條例規定符合國家有關標準的電動腳踏車,應該經警察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註冊登記後方可上道路行駛。廣西交通條例是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腳踏車進行管理,而按照當時的國家標準,電動腳踏車最高設計車速20公里/小時、整車品質小於或者等於40公斤、電動機額定延續輸出功率小於或者等於240瓦,考慮到其制動性能等各方面因素,允許其載人存在較大的不安全隱患,應該嚴格禁止。

另一種定見認為,廣西是欠發達地區,腳踏車、電動腳踏車是大眾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之一,與計程車、公車車相比,經濟實惠便利,應該允許其載人。

還有一種定見認為,綜合考慮安全性和便捷性兩方面因素,應該允許電動腳踏車載人,但必須設置一定的限制條件。

廣西人大常委會過了研究和審慎考慮,同時也在參考借鏡外省相幹法規規定的基礎上,採納了第三種定見。

陳偉雄稱,農村和城市在人口密集度、車流量等方面有較大差別,城市道路交通忙碌、擁擠,電動腳踏車交通事故高發,為確警衛全,不允許搭載成年人和12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滿13周歲的未成年人一般已上國中,已達到行政法規規定的騎行腳踏車的法定年齡,也具備自行搭乘公車車的能力,家長搭載並非唯一的交通方式。因此,在城市道路上僅允許搭載12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方便12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上學,同時考慮到6周歲以下的兒童行為控制能力較差,還要求搭載此年齡段的兒童應該使用固定座椅。而在城市道路以外的其他區域,允許電動腳踏車載人,且所搭載的人員年齡不受限制,對交通安全也不會造成太大影響。

各地規定八門五花

處罰標準並不統一

數據顯示,我國目前已成為全球電動腳踏車生產、銷售第一大國。電動腳踏車保有量約2億輛,年產量3000多萬輛。

1999年,電動腳踏車國家標準首次發布實施。由於制定年代較早,以及當時行業和產品還不成熟,標準內容存在一定局限性,已不能很好地規范行業的發展。歷經13次修正後,新國標於今年4月正式實施,具體規則是:電動車最高時速不得超越25公里、整車重量(含電池)最高55公斤、電機功率不超越400W、強制規則有腳踏功用。

按照電動車行業的判定方法,目前絕大多數電動車實際上屬於輕便摩托車。

有業內人士告訴記者,對於輕便摩托車,法律明確禁止載人。但多數地方參考過去的法規並聯合實際,制定了電動車允許搭載一名12歲以下未成年人或者身高不超過1。2米未成年人的規定,體現了以人為本的立法原則。

例如,河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第三十九條第八規定,非機動車不得搭載已滿12周歲的人員,未滿16周歲的人員駕駛非機動車不得載人。

《廣東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37條規定,腳踏車、電動腳踏車在城市市區道路上不得載人,但安裝有固定安全座椅的可以附載一名身高1。2米以下兒童。在其他道路上載人不得超過1人。

自2018年11月1日起正式實施的《北京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規定,成年人可以在駕駛人座位後部的固定座椅內載一名12周歲以下的兒童。電動腳踏車搭載12周歲以下兒童的,勉勵為兒童佩戴安全頭盔。

但重慶市、黑龍江省的規定較為嚴格,均不允許載人。

根據《重慶市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54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電動腳踏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未成年人駕駛的腳踏車不得載人。腳踏車在各區縣(自治縣、市)政府所在地的城市建成區行駛,不得載人;其他地區駕駛腳踏車可以搭載1人,搭載6周歲以下兒童應該設置固定座椅。

《黑龍江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九十六條第四規定,在大中城市中心城區內的道路上駕駛腳踏車、電動腳踏車不得帶人。

「考慮到廣西的經濟社會發展水平,‘一刀切’不允許載人不符合區情,也與廣大人民大眾的期盼相違背。在強調保證人民大眾生命安全的前提下,盡量為大眾出行創造便利條件。」陳偉雄說。

記者了解到,2018年,廣西交通條例就已列入了自治區十三屆人大及其常委會五年立法規劃,陳偉雄稱,將來修改時會考慮根據新國標,對電動腳踏車載人的問題進行重新審閱。

有專家稱,大多數地方頒布的道路交通安全條例在2007年左右,部分條款難免滯後。與過去相比,城市道路建設情況出現了新變化。4月15日施行的《電動腳踏車安全技術規范》也就電動腳踏車的管理有了新的規定,需要根據新形勢,重新審閱研究是否與時俱進修訂法規。

此外,陳偉雄認為,行政執法機關不能把執法當作簡單「執罰」。搭載12歲以上人員大多屬於稍微違法行為,交警部門可以採取教育和引導為主的方式。根據廣西交通條例第53條規定,予以糾正、指出違法行為,進行交通安全教育後放行,並非必須處以罰款。

不過,記者採訪得知,針對「電動腳踏車載人」,各地的處罰並不一致。河北省對於此類違法行為,有3種處罰方式可以選擇:抄寫最新20條交規;接受罰款;任務交通協管30分鐘。

在杭州,市民陳洪(化名)說:「我騎電動車帶人無數次,有時還在交警面前騎過去,相安無事。」而同樣作為杭州市民,李青(化名)騎電動車載女朋友到杭州西城廣場,卻被交警罰了20元。

稿件來源:《法制日報》

(鳳凰網熱線電話:010-87784620)

About 尋夢園
尋夢園是台灣最大的聊天室及交友社群網站。 致力於發展能夠讓會員們彼此互動、盡情分享自我的平台。 擁有數百間不同的聊天室 ,讓您隨時隨地都能找到志同道合的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