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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之家1月1日消息 2019年1月1日電1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以下簡稱電商法)正式實施,這是中國首部電子商務領域的綜合性法律,針對輿論關注的個人代購、刷單、大數據殺熟、捆綁搭售等都做了相關規定。
電商法的實施,意味著個人代購、微商行業將迎來規範。電商法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依法辦理市場主體登記。電子商務經營者,是指通過互聯網等信息網路從事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經營活動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除了電商平台上的商家,那些通過微信、網路直播等方式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經營者都涵蓋在內,還有一般所稱的海外代購都是電商法的適用對象。這意味著,這些人都需要執有營業執照,需要繳納稅務,偷稅漏稅需承擔刑事責任。
另外,購買「水軍」刷好評將受到管制。電商法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全面、真實、準確、及時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務信息,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電子商務經營者不得以虛構交易、編造用戶評價等方式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
近年來,一些OTA平台的搭售做法令人厭煩,電商法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搭售商品或者服務,應當以顯著方式提請消費者注意,不得將搭售商品或者服務作為默認同意的選項。這並不是不允許搭售,只是不能默認勾選。
電商法還規定,不及時退還押金最高罰50萬。電商法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按照約定向消費者收取押金的,應當明示押金退還的方式、程序,不得對押金退還設置不合理條件。消費者申請退還押金,符合押金退還條件的,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及時退還。未向消費者明示押金退還的方式、程序,對押金退還設置不合理條件,或者不及時退還押金的,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五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二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電商法的其它一些規定還包括禁止「大數據殺熟」、加強消費者人身安全保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