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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磊
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商法研究室副主任、副研究員。
編者按
如何準確理解、合理利用區塊鏈技術,是關鍵問題。統一的、規範的技術標準是目前區塊鏈技術發展亟待解決的首要問題;單純地對區塊鏈技術進行監管既無必要,也不可行,需要根據區塊鏈的類型不同,結合具體其應用場景討論。
區塊鏈去中心化的特點,不僅僅意味著可以在金融領域得到充分利用,更是對社會各個方面帶來極大的衝擊和挑戰。在這個過程中,每一個民眾、每一個行業,甚至政府都可能會被席卷其中。面對區塊鏈這樣的新型技術,我們應該少一點喧囂浮躁,多一點理性思考。如何準確理解、合理利用區塊鏈技術,才是正道。統一的、規範的技術標準是目前區塊鏈技術發展亟待解決的首要問題;單純地對區塊鏈技術進行監管既無必要,也不可行,需要根據區塊鏈的類型不同,結合具體其應用場景討論。
目次
一
問題的提出
二
「萬物上鏈」是可能的嗎?
三
去中心化是區塊鏈技術的核心
四
制定規範的區塊鏈技術標準
小結
一、問題的提出
比特幣作為有史以來最為成功的虛擬貨幣,其最大價值並不是成為了各國法定貨幣的替代者,而是為世界貢獻了其底層技術——區塊鏈。極端狂熱追逐者們認為,區塊鏈技術代表著第二個網路時代,不僅可以顛覆世界上最強大的公司,甚至可以逆轉人類文明的進程。「區塊鏈旋風」席卷全球,迅速成為金融科技領域最引人註目的風向標。這一方面是由於區塊鏈自身的技術優勢使然;另一方面是人們對其可能蘊含的無限商機充滿極大的熱情。一夜之間,各種各樣的區塊鏈概念公司湧現出來,一些互聯網巨頭也不甘落伍地嘗試將區塊鏈技術應用到其傳統業務中去。這一過程中,泥沙俱下,一些人假區塊鏈之名發行各種並無任何價值的數字代幣,行非法集資之實;還有一些人嘩眾取寵,誇大區塊鏈的價值與應用範圍,謀求不當利益。
2017年9月4日,中國人民銀行等七部委發布《關於防范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明確指出代幣發行融資本質上是一種未經批准非法公開融資的行為,要求自公告發布之日起,各類代幣發行融資活動立即停止,已完成代幣發行融資的組織和個人做出清退等安排。《人民日報》也刊發區塊鏈專版,討論區塊鏈技術的利與弊,指出區塊鏈技術目前還不太成熟,要警惕概念炒作,特別要區分是技術創新還是集資創新,不能為了區塊鏈而區塊鏈。與此同時,一些區塊鏈應用項目在各行各業逐步推出,比如在電商領域出現的「區塊鏈大米」、「區塊鏈白酒」,金融領域出現的「區塊鏈保險」、「區塊鏈票據」,區塊鏈甚至被應用到了法律領域,比如「區塊鏈存證」、「區塊鏈商事仲裁」,等等。在各種各樣的區塊鏈應用場景中,哪些是真的利用了區塊鏈技術、哪些又是「掛羊頭賣狗肉」的假區塊鏈,不得而知。造成這一問題的根本原因在於,無論是業界、學界,還是各國政府,對於何為區塊鏈缺乏統一的認識和公認的標準,普通民眾無法識別真正有價值的區塊鏈產品,政府也對此束手無策。區塊鏈技術應用亂象叢生,嚴重泛化,甚至有人提出了「萬物上鏈」的口號。這些對區塊鏈技術的誤解和濫用,不僅損害普通投資者的合法權益,而且也不利於這一行業的健康發展。因此,統一的、規範的技術標準是目前區塊鏈技術發展亟待解決的首要問題。同時,對區塊鏈這種「顛覆性技術不能納入任何現有的傳統監管框架中,這是數字時代的特點」。更為重要的是,區塊鏈作為一種計算機、大數據以及互聯網領域的科學技術,是靜態的客觀存在,其自身並不會給社會帶來任何危害,只有該技術被應用到具體的場景中,才可能會涉及社會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因此,單純地對區塊鏈技術進行監管既無必要,也不可行,需要根據區塊鏈的類型不同,結合具體其應用場景討論。
二、「萬物上鏈」是可能的嗎?——區塊鏈應用場景分析
人類社會的交往方式就是信息的傳遞,傳統的信息傳遞方式是以有形的方式出現的,比如通過人們之間面對面的交談或者以紙張為載體的信件、書籍的方式。電話、電報的發明使得人們可以突破空間上的限制,利用電子方式傳遞信息,極大地提高了溝通效率。20世紀40年代計算機出現以後,人類社會迅速進入到信息時代,特別是互聯網的出現,完全顛覆了原有的信息傳遞方式。從信息傳遞的角度來看,互聯網具有以下幾方面的特徵:一是信息傳遞功能,人們通過互聯網可以同步傳遞信息;二是信息共享功能,所有人可以將自己的信息上傳到互聯網上,也可以將互聯網上的公開信息下載到自己的終端設備上;三是信息搜尋功能,每個人都可以通過搜尋工具,在浩如煙海的互聯網上快速找到自己感興趣的信息,為我所用。
從本質上來看,區塊鏈也是一種信息技術。與互聯網技術相比,區塊鏈技術傳遞的信息具有真實性與安全性的特點。區塊鏈是一種來自於人群有質量地投票確認的共識數據,通過蓋戳同意,投票的大眾站在質量、精確度與數據的真實價值背後。最大的問題是:「社會能用這種質量的數據做什麼?之所以有上述疑問,是因為作為一種存在於虛擬空間的信息工具,區塊鏈技術如何應用到現實世界中的物理空間呢?以互聯網與傳統商業的應用為例,我們可以看到交易模式與法律關係並不會因為互聯網的應用而有實質性改變,不同的是交易信息傳遞方式的變化。比如,人們在網上商城購物,可以利用移動互聯技術快速下單,通過支付寶、微信等電子支付方式完成付款,商家也可以第一時間收到買方的需求信息,即時調配貨物、安排快遞上門。在這一過程中,信息的傳遞完全通過互聯網在線上進行,無需傳統交易方式中買賣雙方的面對面地磋商、討價還價與實物貨幣支付。交易效率大大提高,交易成本大大節省,但是貨物還需要經過線下運輸交付給買方,買賣雙方的法律關係與權利義務與傳統交易方式相比,並無不同。
區塊鏈是比特幣的底層技術,何為底層技術?就是構成、支撐比特幣存在的技術體系,其優勢體現為在虛擬空間的運作。由線上轉為線下是否可行、如何發揮其制度優勢目前尚無成熟的、可令人信服的解決方案。區塊鏈技術作為存在於虛擬空間中的信息確認工具,其應用場景也必須符合其消除信息不對稱、去信用化的功能,那些無法予以信息化的現實世界中的交易模式和管理模式是不能應用區塊鏈的。判斷某種商業活動或者社會管理活動是否可以應用區塊鏈,至少應該從以下兩方面進行衡量:
一方面是區塊鏈技術只能在虛擬空間中應用。區塊鏈是比特幣的底層技術,比特幣的產生源於「中本聰」針對既有電子支付存在的缺點,提出了一種基於密碼學原理而不是基於信用成立的新的電子支付方式——比特幣,使得任何達成一致的參與者都能夠用它直接進行支付,不需要任何第三方信用機構的介入。比特幣是數據化、去中心化的電子支付方式,其僅僅存在於虛擬空間,與現實世界並無直接的聯繫。即使「挖礦」行為,也是在計算機系統中運行的,其成果也在虛擬空間顯示。區塊鏈技術是為了滿足上述需求應運而生的,其應用場景也應該符合上述特點。從去年開始,網上商城出現的「鏈橙」、「鏈酒」等所謂「區塊鏈應用」,其是否可以達到區塊鏈技術的應用場景標準,是值得懷疑的。因為,橙子、大米這些自然生長的農作物以及白酒、紅酒工業化產品,都要有一個很長的線下生產周期,其過程是無法通過電子信息完全展現與記錄的。至於,其進入流通領域後的打碼、身份驗證以及溯源等所謂區塊鏈技術應用,都並非超出原有用的電子驗真手段的功能。
另一方面是區塊鏈技術無論在何種場景中應用,必須符合其去中心化、共識機制與分布式記帳等技術特徵。以「善糧新米」為例,其宣傳語為:「善糧的每一包新長粒香米都有對應的身份證,採用不可篡改的區塊鏈技術,記錄了每一粒新長粒香米每一個變化成長過程。」「善糧新米」生長的每一個環節,利用大數據、雲計算以及衛星監控等技術,終端消費者可以通過二維碼掃碼做到可視化溯源。這些都與區塊鏈無關,利用物聯網、移動互聯、雲計算以及人工智能等信息化技術即可完成。而善糧新米「時間戳」的含義是「不可篡改的新鮮」,即真實可視的收割時間、加工時間與發貨時間。時間戳(Timestamp)是區塊鏈技術的關鍵一環,時間戳服務器(Timestamp Server)通過對以區塊形式存在的一組數據實施隨機散列而加上時間戳,並將該隨機散列進行廣播,該時間戳能夠證實特定數據必然於某特定時刻是的確存在的,因為只有在該時刻存在了才能獲取相應的隨機散列值。這種哈希算法(HASH)的主要功能是數據的不可篡改,這也是區塊鏈的核心價值所在。這里所說的不可篡改是指的「鏈上」虛擬空間的信息,「鏈下」的現實世界是無法通過區塊鏈控制不可篡改的。在產品的包裝上打上所謂的「時間戳」或者僅僅記錄下生產、流通過程中的每個步驟的時間點,並非區塊鏈意義上的「時間戳」,這種區塊鏈應用也並不是真正的區塊鏈。依照這一標準,可見包括「善糧新米」在內,被廣泛宣傳的許多「區塊鏈大米」、「區塊鏈酒」等以產品溯源為主要賣點的「區塊鏈應用」都並非真正的區塊鏈。
2018年10月19日,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發布《區塊鏈信息服務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該稿第2條第2款規定:「本規定所稱區塊鏈信息服務,是指基於區塊鏈技術或者系統通過互聯網站、應用程序等形式,向社會公眾提供信息服務。」從該部門規章的立法目的看,此處的「向社會公眾提供信息服務」不應做僅指利用區塊鏈技術發布信息的狹義理解。如前所述,區塊鏈技術應用的前提必須可以將具體場景數字化、信息化,從這個意義上說,所有的區塊鏈技術都應當屬於《征求意見稿》所說的「區塊鏈信息服務」。在這個框架下,區塊鏈技術的應用就被統一納入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監管範圍之內了。當然,這是否是該法規的真正意圖有待在最終正式稿中,對何為區塊鏈信息服務作出更為具體、精確的界定。《征求意見稿》還規定區塊鏈信息服務提供者和使用者都要實名、要求對區塊鏈信息服務進行備案,以及其他事關區塊鏈技術應用的諸多重要事項,該規定的出台必將極大地影響大陸區塊鏈產業的發展。從《征求意見稿》目前的內容看,雖然很多問題還需進一步研究,但總體來說,該規定如果可以順利出台,有利於保護普通投資者、從業者的合法利益,打擊各種打著區塊鏈幌子的詐騙、洗錢、非法集資等違法犯罪活動,同時改變目前大陸區塊鏈產業無序發展的亂象,正確引導區塊鏈應用的良性發展,使其真正發揮技術優勢服務於社會。
三、去中心化是區塊鏈技術的核心
(一)區塊鏈技術必須是去中心化的
去中心化(Decentralization)是區塊鏈的根本特徵,其基本含義區塊鏈系統是「點對點」(Peer to Peer)的,每一個節點都是平等的,並沒有任何中心化的系統控制者。以太坊創始人Vitalik Buterin2017年發表《The meaning of decentralization》一文,詳細闡述了去中心化的含義。他認為去中心化有三種類型:架構、治理和邏輯。區塊鏈是全網統一的帳本,因此從邏輯上看是中心化的。區塊鏈是基於對等網路的,因此其架構去中心化的。區塊鏈通過共識算法使得少數人很難控制整個系統,因此是治理去中心化的。架構和治理上的去中心化為區塊鏈帶來三個好處:可容錯性、抵禦攻擊和防止合謀。
區塊鏈作為一種共識機制,去中心化的意義就是沒有一個組織或個人對全鏈信息的真實性與完整性承擔責任。也正因為如此,所有參與者基於對技術與規則的信任達成共識,相信沒有任何一個人可以控制區塊鏈,不會對鏈上的信息進行篡改。如果區塊鏈是中心化的,其基本特徵和價值將不復存在。我們並不能當然認為,所有的中心化系統就是可篡改的、不真實的,但是我們可以肯定的是,如果不是去中心化的系統,無論其名稱為何,其本質上一定不會是區塊鏈技術。區塊鏈技術發端於比特幣,比特幣這一系統對所有人開放,所有的參與者在權利義務上是平等的,也並無一個第三方機構進行管理和監管。
比特幣呈現出來的區塊鏈技術被許多人稱其為公有鏈(Public blockchain),所謂公有鏈,是指一個完全分散的區塊鏈平台,平台上的任何人都可以對平台進行讀寫操作,前提是他們能夠為平台提供工作證明,平台上因為其開放性而產生大量的潛在用戶。除比特幣之外,以太坊(Ethereum)被認為是最成功的公有鏈平台,它為用戶提供分散式平台和編程語言,該語言有助於運行智能契約,並允許開發人員發布分布式應用程序。共有鏈的上述優勢都是依靠極大的算力和參與者放棄一定的隱私決定的。區塊鏈系統需要大量的計算能力,以維護大規模的分布式分類帳。更具體地說,為了達成共識,網路中的每個節點必須解決一個複雜的、資源密集的加密問題,也就是工作證明,以確保區塊鏈上所有的信息對於每一個區塊來說都是同步的。區塊鏈的開放性與信息共享,導致其系統安全性和隱私保護也較弱。
因此,區塊鏈這種完全去中心化的特點,對有些場景並非完全適用。有人認為,為了系統的整體安全和效率,放棄部分自由和隱私是值得。在區塊鏈技術的基礎上,出現了「私有鏈」(Private blockchain)與「聯盟鏈」(Consortium blockchain)。私有鏈是一個相對封閉的系統,寫入權限掌握在某個組織手里,其具有高效、封閉的特點,中心化程度較高。聯盟鏈的寫入權限歸屬於經過授權或被選定的參與者們,其去中心化程度介於私有鏈與公有鏈之間。去中心化是區塊鏈的根本特徵,因此從嚴格意義上說,私有鏈與聯盟鏈並非真正的區塊鏈,只不過是利用區塊鏈技術發展而來的「準區塊鏈」。當然,私有鏈、聯盟鏈作為符合區塊鏈技術部分特徵的衍生品,可被應用在特定的領域、特定的人群,有助於提高交易效率和保障交易安全。
(二)去中心化產生技術信任
去中心化的本質屬性決定了區塊鏈技術是完全開放的,任何人都可以加入並參與到一個區塊鏈系統中來。比特幣是區塊鏈技術最初的應用也是目前最為成功的應用場景,它通過對「挖礦」行為予以獎勵,參與者工作量的大小直接關係到取得比特幣的多少,這種激勵機制鼓勵更多的參與者加入進來。在任何去中心化的區塊鏈系統中,所有參與者基於對技術與規則的共識,而非某個機構或者個人的信賴,無所謂人與人之間的信任。在這樣的機制下,所有的信息被推定為是對稱的,一切行為結果都是可預期,因此也就不存在信用問題。區塊鏈正是排除了人為主觀因素的干擾,才能夠最大程度上避免道德風險和機會主義。與其說,區塊鏈使得增進了人與人之間的信任,不如說區塊鏈產生的是人對技術的信任。因此,2015年10月,《經濟學人》刊文說,區塊鏈讓人們在互不信任,並沒有中立中央機構的情況下,能夠做到互相協作,是一台創造信任的機器。
區塊鏈技術的點對點、共同參與等特點,保障了參與者最大程度上的自由和隱私,喚醒參與者的自我意識。區塊鏈系統的每一個區塊都是相對獨立的數據包,通過點對點技術分享和公鑰加密,將這些區塊加載到「鏈」上,這些信息可以通過總帳被查看。每一個「鏈」上的參與者都可以讀取、寫入數據,確認他人數據,同時自己的數據也可以被其他人讀取和確認。「鏈」上的每一筆交易都要向整個網路廣播,所有的參與者都會因此而知情。區塊鏈上的每一筆交易只有被打上時間戳,才會被認定為是成功的交易。所有交易都基於上述原理完成,無需任何第三方權威機構的認可和保證。人們基於對區塊鏈技術的信任而相互信任,這顛覆了傳統的信任概念和信用制度。區塊鏈上的所有數據均不可篡改,區塊鏈技術使得數據永遠不會真正與人分離,並確保數據始終用於預先定義的目的。這就是自我主權認同背後的理念,區塊鏈催生了新的信任經濟。
(三)去中心化天然排斥監管
作為區塊鏈技術的最初應用,比特幣的產生動機就是創造一個排除國家干預、可適用於虛擬空間的支付工具,去中心化是其根本特徵。比特幣的出現深受貨幣非國家化思想的影響,其天然就排斥來自政府的監管以及任何第三方的干預。換句話說,排斥監管是區塊鏈技術的天然屬性。而一旦區塊鏈技術大量應用到各種社會場景中去,不可避免地會涉及投資人、參與者、普通消費者與國家等多方利益,帶來許多社會問題。因此,各國政府均對區塊鏈技術的迅猛發展保持高度警惕,並且嘗試對其予以規範管理或者監管。從目前的區塊鏈技術發展的階段來看,主要應該採取以下三方面的監管措施:一是對待ICO要加強監管;二是對待成熟的數字貨幣,可有條件放開交易;三是使用技術手段監管區塊鏈在金融、法律以及其他行業的應用。不過,面對新技術,監管總是滯後的。區塊鏈涉及的技術難度大、運作機制較為複雜,其去中心化帶來的天然排斥監管的特性,給監管造成極大的難度。對於區塊鏈技術要深刻剖析其機理,採用非常規監管措施。如果監管機構不了解區塊鏈技術的原理,監管就更無從談起。需要強調的是,對於新生事物,要給予其一定的成長空間和較為寬鬆的制度環境,一昧地強監管、嚴監管,往往會將其扼殺在搖籃里。對於區塊鏈的監管也是如此。
當然,區塊鏈技術的去中心化也不是輕易即可達成的。在沒有中心化的區塊鏈系統中,參與者形成彼此信任的共識機制需要利用密碼學原理,通過哈希算法分別記帳,並將所有的交易信息都記錄在「鏈」上,這一過程需要通過複雜的運算完成。這意味著區塊鏈的去中心化與大量的能源耗費是分不開的。比特幣的「挖礦」就是典型,其所耗費的能源超過了包括愛爾蘭和非洲大多數國家在內的159個國家的用電量總和。如何在不耗費大量能源的前提下,建立去中心化的區塊鏈系統是亟待解決的問題。
四、制定規範的區塊鏈技術標準
對於區塊鏈技術的監管,應該分為兩個層面:一是結合區塊鏈技術的具體應用場景,分行業進行監管;另一是針對區塊鏈,制定專門的技術標準,以做到區塊鏈技術的規範、統一。
(一)制定區塊鏈技術標準的意義
1.準確界定何為區塊鏈
承載區塊鏈技術的比特幣自2009年產生以後,2012、2013年以後逐步被認可。2016、2017年迅速升溫,並且依托區塊鏈技術又派生出以太幣、萊特幣等新的區塊鏈應用。大家公認比特幣是區塊鏈技術的1.0版本,在這個基礎上,以太坊又加上了智能合約,被視為區塊鏈技術的2.0版本。區塊鏈技術在各行各業的落地與應用,被視為區塊鏈3.0版本。3.0時代完全超越了數字代幣時代,也被稱為價值互聯網。區塊鏈的技術優勢特別是去中心化的理念,使其應用具有無限的想像空間。這引發了投資界的極大熱情,隨著資本的瘋狂湧入,區塊鏈已經成為最為熱門的投資領域。但是在這個過程中,對於什麼是區塊鏈、一個標準的區塊鏈有哪些技術要求,這些最基本的問題,都缺乏統一的認識。制定統一的區塊鏈技術標準,有助於業界、普通民眾以及相關監管部門準確識別、去偽存真,減少行業亂象、打擊違法犯罪,保護投資人合法權益。
2.為國家爭取國際話語權
區塊鏈技術標準的統一不僅僅是一國的問題,更是世界範圍內的國際問題。構建統一的區塊鏈技術國際標準,有助於其創 新髮展。區塊鏈應用企業只有遵循國際標準,才能被國際市場接納。國際標準化組織(ISO)目前已經開始著手制定區塊鏈和分布式帳本技術的國際標準(ISO/TC307),現有包括中國、美國、法國、英國、德國、日本等在內的參加成員35個,包括香港、南非、阿根廷等在內的觀察員13個,秘書處設在澳大利亞。值得一提的是,秘書處之所以設在澳大利亞,就是因為其標準化機構Standards Australia於2016年4月首先向國際標準化組織提出,應該為區塊鏈技術設定全球標準。
中國是區塊鏈技術國際標準的主要參與國,這不僅表明著中國可以為全球區塊鏈技術應用貢獻更多的力量,更意味著中國可以將一些我們認可的標準變為國際通行的標準。從世界範圍看,擁有區塊鏈專利最多的國家主要包括中國、美國、韓國、日本,中國的增長最為迅速,世界上超過一半的區塊鏈專利都在中國。在中國知識產權大數據與智慧服務系統中,以區塊鏈為關鍵詞可以檢索到1893件專利文獻,其中中國發明授權68件、中國發明申請1681件、WO國際發明申請61件。中國政府參與制定區塊鏈國際標準的程度越深,中國區塊鏈專利的市場價值越大。在已經立項的10項國際標準中,中國分別承擔了分類和本體(Taxonomy and Ontology)的編輯以及參考架構(Reference architecture)的聯合編輯職務。大陸相關機構可以對標國際標準的內容,先制定區塊鏈技術的國家標準,根據適用效果,逐步完善,將相關內容提供給國際標準化組織參考。
3.為區塊鏈技術的應用與規範運作提供指引
目前,區塊鏈技術熱潮帶來許多負面影響,整個產業急劇增長的同時,也形成了很大的泡沫,甚至出現了許多假區塊鏈之名,行違法之實的情況。這一方面和投資者、社會大眾對新生事物的熱情追捧有關,另一方面的原因就是對於區塊鏈缺乏統一的技術標準。工信部中國電子技術標準化研究院軟件工程與評估中心主任周平最近表示:「用戶現在對區塊鏈的預期太高,區塊鏈技術是有其局限性的,而非‘包治百病’,很多項目的發展方向並非適用引進區塊鏈項目。」
2018年上半年,百度、騰訊等互聯網巨頭紛紛退出了自己的區塊鏈開放平台BaaS(BlockChain as a Service)。百度的「度小滿Trust」金融區塊鏈開放平台、騰訊的TrustSQL區塊鏈平台都已經正是經營。但是,這些平台之間是否採用了統一的技術標準不得而知,其應用效果還有待於市場的檢驗。如果有了權威的、明確的技術標準,就可以準確判斷是否哪些場景適用區塊鏈技術、適用何種區塊鏈技術。從監管的角度來看,監管機構也可甄別紛繁複雜的各種區塊鏈應用,去偽存真。
4.國際貿易、跨境應用的需要
區塊鏈技術已經開始應用到國際貿易領域,隨著其應用場景的逐步拓展,勢必在跨境交易中得到越來越廣泛的應用。2018年6月25日,全球首個基於電子錢包的區塊鏈跨境匯款業務在香港版支付寶AlipayHK正式上線,在崗工作的菲律賓人Mary Grace通過AlipayHK匯款給位於菲律賓的家人,整個過程歷時僅僅三秒鐘,匯款即到帳。這一跨境業務由三方主體協作完成,分別是中國大陸的螞蟻金服、印度的GCash和香港的渣打銀行(Standard Chartered Bank)。此類區塊鏈技術跨境應用,技術標準如果不統一,不僅不利於各方對其監管,而且不利於商業應用的推廣和拓展。
(二)區塊鏈技術標準的主要內容
ISO/TC307目前已經立項的區塊鏈和分布式記帳技術標準主要涉及十個方面:術語(Terminology);隱私和個人可識別信息保護概述(Overview of privacy and personally identifiable information (PII)protection);安全風險和漏洞(Security risks and vulnerabilities);使用區塊鏈和分布式分類帳技術的身份管理概述( Overview of identity management using blockchain anddistributed ledger technologies);參考架構(Reference architecture);分類和本體(Taxonomy and Ontology);合規性智能合約(Legally binding smart contracts);
區塊鏈和分布式記帳技術系統中智能合約的交互概述(Overview of and interactions between smart contracts in blockchainand distributed ledger technology systems);數字資產托管人的安全(Securityof digital asset custodians);與互操作性相關的發現問題(Discovery issues related to interoperability);等等。
上述諸多技術標準的本質,概括起來,主要涉及以下幾個核心問題的解決:第一,什麼是區塊鏈。統一對區塊鏈的認識,可以起到撥亂反正、正本清源的作用,幫助投資者、監管者準確識別何為「真(區塊)鏈」,何為「偽(區塊)鏈」、「弱鏈」、「空鏈」、「胡鏈」等打著區塊鏈旗號的各種騙術。這不僅是監管的需要,更是保護中小投資者的需要;第二,如何利用區塊鏈。當下的區塊鏈技術尚處在發展初期,隨著人們對其認識的深入,金融、法律乃至社會管理的方方面面,有很多可以場景適合區塊鏈的應用。統一標準有助於傳統行業的從業者理解、接受區塊鏈,參與各方達成共識,快速推進其應用;第三,如何管理區塊鏈。面對區塊鏈這一新興事物,各國政府都非常謹慎,既擔心放任其發展,會對社會各方面帶來意想不到的危害,又恐全面禁止錯過其發展機遇。制定區塊鏈技術的國際標準將會打消各國的上述疑慮,使區塊鏈的技術優勢可被各國、各地區共享,增進全人類的福祉;第四,區塊鏈技術涉及的安全性。區塊鏈技術一方面涉及一國(或地區)的網路信息安全,另一方面涉及參與者的個人隱私以及系統的數據安全。必須明確規定區塊鏈技術的安全性涉及哪些方面以及安全標準為何。大陸區塊鏈的國家標準包括基礎標準、業務和應用標準、過程和方法標準、可信和互操作標準、信息安全標準等方面,並將進一步擴大標準的適用性。在具體規則的制定上,應該盡量與國際標準接軌,有針對性地解決好以上四方面的核心問題。
結語:讓夢想照進現實
區塊鏈技術之所以甫一問世,即受到各界的廣泛關注和熱捧,主要原因在於其通過技術手段解決現實社會中最大的難題——信任和信用。區塊鏈去中心化的特點,不僅僅意味著可以在金融領域得到充分利用,更是對社會各個方面帶來極大的衝擊和挑戰。在這個過程中,每一個民眾、每一個行業,甚至政府都不可避免地席卷其中。從2017年數字貨幣的火爆,到什麼「幣圈一日,人間一年」,再到2018年春節期間大熱的所謂「三點鐘區塊鏈群」,無不反映出人們在面對區塊鏈技術時,唯恐錯失機遇又盲目跟風的焦慮。其實,幾點鐘睡不睡和區塊鏈技術沒有任何關係,區塊鏈應用的最大機遇和未來也並非五花八門的數字貨幣。面對區塊鏈這樣的新型技術,我們應該少一點喧囂浮躁,多一點理性思考。如何準確理解、合理利用區塊鏈技術,才是正道。
來源:《中國法律評論》2018年第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