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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內瓦時間2020年1月30日,世界衛生組織召開第二次關於2019新型冠狀病毒急性呼吸道疾病的會議。突發事件委員會於北京時間今日凌晨發布聲明,本事件已經構成突發公共衛生事件(Public Health Emergency of International Concern, PHEIC),並提出相關臨時建議[1]。
圖丨WHO
委員會強調,中國疫情信息公開透明,採取的管理措施非常有力,宣布PHEIC是因為擔心病毒傳播至衛生系統較脆弱和沒有做好應對準備的國家,當前需要全球合作對抗疫情發展。世衛組織對中國充滿信心,應將PHEIC視為對中國的支持。
為什麼定為PHEIC
中國衛生部代表在會議中匯報了當前情況:2019新型冠狀病毒急性呼吸道疾病確診7711例,疑似病例12167例。確診病例中,重症1370例,死亡170例,痊愈出院124例。
世界衛生組織秘書處總結境外情況:18個國家的82例病例中僅7例沒有中國旅行史。中國境外目前有3個國家出現了人傳人的現象。有1例重症,沒有死亡病例。
促成PHEIC的因素包括確診及死亡率病例數量的增加,人傳人的現象已經在武漢之外,甚至中國境外出現,這可能會導致疫情進一步進展。目前尚無有效針對2019新型冠狀病毒的疫苗及針對性抗病毒藥物。
2019新型冠狀病毒是一種 新髮現的冠狀病毒,此前類似的冠狀病毒研究需要長期大量的投入,因此本次事件全球應團結協作尋找病毒源頭、了解人際傳播強度、做好應對疾病準備、探索治療措施。
冠狀病毒丨flickr
1. 是不是PHEIC,怎麼還變呢?
世界衛生組織曾在1月22日至23日召開過一次會議,認為宣布PHEIC為時尚早,但表示委員會內也有不同意見,不能排除在後期會議中確定PHEIC的可能。
隨著疫情發展,世衛組織於1月26日將全球風險由中等更改為高風險。總幹事譚德塞博士於28日在北京與習近平主席會面,討論了遏制疫情的下一步措施,並一致同意國際專家來華合作。
1月29日總幹事譚德塞博士考慮到新增病例及出現疫情的國家數量,決定再次召集委員會開會。
世衛組織對宣布PHEIC非常謹慎,因為既要減少疾病的跨國傳播,還得盡量保護國際貿易交通不受干擾。委員會通常會根據疫情發展多次召開會議,根據當時情況平衡利弊後做決定。
今日宣布PHEIC後,世衛組織也可以根據疫情的發展隨時撤銷或修改。PHEIC有效期為3個月,也就是2020年04月30日之前會再次評估疾病情況,決定讓其自動失效還是延續。
歷史上宣布PHEIC通常要經歷長時間的觀察和多次評估,本次事件從世衛組織獲悉到宣布的時間短於之前任何一次PHEIC:
1. 2009年H1N1流感病毒疫情:38天;
2. 2014年野生型脊髓灰質炎病毒疫情:約1年;
3. 2014年西非伊波拉病毒疫情:138天;
4. 2016年巴西寨卡病毒疫情:65天;
5. 2018年~2020年剛果(金)伊波拉疫情:約1年。
世衛組織對中國的建議
世衛組織對中國的建議與上次會議差別不大,主要內容包括加強疫情的監測和篩查,加強合理的公共衛生措施控制疫情,與世衛組織和相關夥伴合作開展調查,以了解病毒起源動物宿主、疫情的流行病學、演進情況及管理措施,並分享病例完整數據。
在國際機場和港口進行出境篩查,及早發現有症狀的旅客,以便進一步作出評估和治療,同時盡量減少對國際交通的干擾。
新增內容為保證衛生系統的正常運轉並保護衛生人力。
圖丨WHO
定為PHEIC的益處
即使不宣布PHEIC,世衛組織也會為受疫情影響的國家及地區提供幫助。但定為PHEIC可以動員更多國際資源應對疫情。
世衛組織將支持多學科專家團隊調查疫情的源頭、疾病臨床情況及嚴重程度、社區及醫療機構內人際傳播程度、管理方式及控制全球疫情的最佳措施,盡快發展疫苗、診斷、抗病毒藥物及其他治療方式。
從上一次PHEIC來看,2018年剛果(金)伊波拉疫情中,世界銀行及其大流行病緊急融資機制提供資金支持數億美元。在疫苗開發方面,全球聯盟也提供了關鍵支持。世衛組織加快了候選疫苗臨床評價、資格審核及許可註冊進程。當前已有超過20萬人接種了默克公司捐贈給世衛組織的疫苗,並因此免於感染。
PHEIC的潛在影響
世衛組織不會輕易宣布PHEIC的原因是可能會引起一些國家的過度恐慌,導致這些國家關閉相關旅遊及貿易,影響疫情地區的生活及經濟。
雖然世衛組織強調任何國家都不應關閉邊境或對旅行和貿易設置限制。但2014年世衛組織在西非宣布伊波拉病毒疫情為PHEIC後,發現部分國家採取的航班取消和其它旅行限制使疫情國家受到孤立,經濟損失巨大,並妨礙了救助和應對工作。
本次會議中委員會再次說明,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中限制人員及貨物流通對控制疫情通常沒有幫助,並且可能迫使其他途徑的轉移。同時,限制可能干擾救助及技術支持,影響貿易,對事件所在國家經濟產生負面影響。
但在特殊情況下(如衛生系統應對能力有限,或易患病人群疾病傳播嚴重時),限制人員流動可能短時間內對控制疫情有效,各國應在進行限制前權衡利弊。
根據《國際衛生條例(2005)》,各國措施應具備科學依據、理性並保證人類健康,不應過度恐慌,也不可放鬆警惕。應尊重旅行者,為接受隔離或檢查的人提供適宜的幫助。不可根據國籍區分行李及貨物的收費。如果存在拒絕國際旅行者、行李、貨物、交通工具、物品等入境或出境或延誤24小時以上的情況,應向世衛組織說明原因。如果有國家無理由違反國際條例,世衛組織將追究其責任[2]。
世衛組織委員會相信,各國團結協作,加強早期發現、隔離、治療、追蹤密切接觸者並減少人群聚集,可以阻斷病毒傳播。
參考文獻
[1] Statement on the second meeting of the International Health Regulations (2005) Emergency Committee regarding the outbreak of novel coronavirus (2019-nCoV)
https://www.who.int/news-room/detail/30-01-2020-statement-on-the-second-meeting-of-the-international-health-regulations-(2005)-emergency-committee-regarding-the-outbreak-of-novel-coronavirus-(2019-ncov)
[2] 世界衛生組織. 國際衛生條例(2005)第三版. 2016.
作者:代天醫
編輯:odette
>宣布「國際突發衛生事件」,有哪些益處和潛在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