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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五,高通和 FTC(聯邦貿易委員會)的反壟斷官司開審,預計持續 10 天,且沒有陪審團參與。
早在兩年前,FTC 就以濫用在智慧型手機晶片市場主導地位為由起訴高通,時隔兩年,此事終於要有定論。
說來也有些諷刺,雖然高通和蘋果如今已經撕破臉,可在最新的這場官司中,FTC 方面列舉的證據包括,從 2013 到 2016 年,高通通過與蘋果簽訂獨家協議的做法排除其它競爭對手進入 iPhone 產品的基帶供應。
據外媒報導,在第一日的法庭陳述環節,高通律師 Robert Van Nest 反駁稱,高通在智能機市場本就無主導地位,他們與那些有著強大實力的手機巨頭談判時,過程也是異常艱苦。比如,其產品只出現在 22% 的華為產品(54% 用自家晶片)和 38% 的三星產品(52% 用自家晶片)中,何談打壓對手?
當然,法官是否采納高通的這一觀點有待觀察,畢竟 FTC 強調的是高通在高端晶片領域的支配權,縮小到這一範圍的話,比例可就不是高通給出的數字了。
一旦此案高通最終敗訴,那麼其賴以為生的授權計費業務將不得不做出重大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