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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機注意了
濟南交警抓拍再升級!
手持方式接打電話
滾動螢幕刷屏,搜導航
甚至支架隔空操作手機
……
這些統統處罰!
2019年「空警1號」電警抓拍行動正在進行
抓拍對象: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
這次行動有什麼不同?
看下面↓
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細化到如此細節↓
使用手機發送簡訊、微信、玩手遊,觀看影視錄像,調試導航設備,使用平板電腦、pad,以及吸煙、飲食、車窗拋物等行為。
處罰:罰款50元、記2分。
特!別!提!醒!
1,調試導航設備納入抓拍範圍!
2,隔空操作放在手機架上的手機,也納入抓拍範圍!
手機放在支架上,在開車過程中,他一手操作方向盤,一手隔空操作螢幕,注意力長時間保持在這個螢幕上。這個也屬於妨礙安全駕駛。
開車玩手機的處罰依據變了:
以往:的電警抓拍過程中,針對開車玩手機的處罰依據是「以手持方式使用移動電話」,也就是開車過程中打電話、玩手機時,需要有手持方式這個動作特徵。
此次:不再以是否有手持方式為動作特徵,而是操作手機,不管是不是用手拿著手機。
等信號燈時玩手機,一天之內4名司機被抓拍
1月4日上午10點,濟南歷下交警大隊指揮中心,民警忙碌地操縱著監控探頭,不時在大螢幕上切換著轄區內上百個錄影頭「眼」中的街面圖景,隨時對發現的各種交通違法進行抓拍。
10點15分左右,千佛山南路西口左轉方向信號紅燈,十餘輛車停在路口等待通行。民警遙控監控探頭,對這些車輛進行逐輛排查,發現一輛紅色轎車內,女司機左手握著手機,右手開始滾動螢幕,不時用手指敲擊螢幕似乎在打字。不知不覺間,信號燈已經變綠,但女司機渾然不覺,遲遲不肯起步。直到在後車催促下,女司機才慌忙丟下手機重新起步,這時候,她的車與前邊的車已經拉開了十幾米的車距。
一名司機將手機放在方向盤下操作也被抓拍取證。 (資料片)
緊接著,在舜耕路與馬鞍山路路口,民警操作遠程設備調取監控情況,又抓拍錄入了兩名等信號燈時玩手機的司機。民警介紹,無論是在駕車還是等候信號燈期間,均不能使用手機,否則同樣是違法,交警將會予以抓拍處罰。
在經十路與青年東路路口西側,也有一名駕駛黑色SUV的男子,在左右張望後拿出手機,然後低頭將手機放在肚子的位置,開始滾動刷屏。在刷屏過程中,男子還時不時抬頭張望一下車外。男子這一違法過程,也盡數被抓拍取證。
記者在民警抓拍過程中看到,在經十路與舜耕路路口,一名男子一邊開車一邊操作手機。不同的是,這名駕駛人並沒有手持手機,而是將手機放在方向盤旁邊的支架上。在開車過程中,他右手操作方向盤,左手隔空操作螢幕,注意力長時間保持在這個螢幕上。
劃重點! 交警部門分析, 在以往的電警抓拍過程中, 針對開車玩手機的處罰依據是 「以手持方式使用移動電話」, 也就是開車過程中打電話、玩手機時, 需要有手持方式這個動作特徵。 而此次「電警1號」行動中, 不再以是否有手持方式為動作特徵, 而是操作手機,不管是不是用手拿著手機。
還是把手機好好收起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