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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chWeb】1月8日,因享有獨家著作權的百家號文章被趣頭條登載,百度以著作權侵權糾紛為由將趣頭條經營主體上海基分文化傳播有限公司訴至法院,要求其停止侵害,賠償經濟損失1萬元。海淀法院已受理此案。
以下為案件詳情:
因認為其享有著作權的文章被擅自登載在「趣頭條」平台上,北京百度網訊科技有限公司以著作權侵權糾紛為由將「趣頭條」經營主體上海基分文化傳播有限公司訴至法院,要求判令「趣頭條」平台立即停止侵害、刪除涉案作品,公開賠禮道歉,提供「作者1039340」的真實身份信息,賠償經濟損失1萬元。日前,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百度公司訴稱,其是「百家號」所有者和經營者,「百家號」是百度公司為內容創作者提供的內容發布平台。作者崔某於2018年12月在百家號上發布了《排骨飯,可別直接上鍋蒸,多了這味食材,大不一樣,軟糯不膩》一文,並授權百度公司在全球範圍內獨家享有除著作人身權之外的全部著作權,並有權以自己的名義針對任何第三方單獨實施維權。經百度公司調查發現,未經其許可,「作者1039340」擅自在上海基分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經營平台「趣頭條」上登載名為《排骨飯,可別直接上鍋蒸,多了這味食材,大不一樣,軟糯不膩》的文章,且上述登載的文章與百家號登載的文章內容相同。
原告百度公司認為,「作者1039340」未經授權,擅自在「趣頭條」上登載文章的行為侵犯了著作權,而上海基分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作為平台方亦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
目前,本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