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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商法已經實施好幾天了,最近大家有沒有發現朋友圈的代購大部分都消失了,早參君朋友圈有個代購朋友昨天發了個朋友圈調侃自己‘元旦之後要開始操著賣白粉的心,賺著賣白菜的錢了’。
早參君今早去問了下他,起碼他規模已經成形,能持續賺錢了只是賺少了一些。電商法主要還是對營業執照、納稅以及商品進行限制,但是大多數個人代購卻沒那麼幸運了,所以‘失業’的代購們該何去何從呢?
1.電商法的另一面
現在,電商已經不再是一個新鮮的詞語了,許多企業已經把電商部改成了新零售部。新零售的核心就是線上線下結合,電商法的核心內容要求線上線下經營者權責一致。
《電商法》第十條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依法辦理市場主體登記(個人銷售自產農副產品、家庭手工業產品,個人利用自己技能從事依法無需去的許可的便民勞務活動和零星小額交易活動,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規不需要進行登記的除外),也就是說,無論是淘寶、朋友圈、QQ群、頭條或者直播平台,只要通過互聯網進行商品銷售或者提供全部的生活服務,基本上都需要辦理營業執照。
這一法規將電商經營者和傳統的線下經營者的責任和義務放在了同一個水平,深層含義就是不論線上或者線下經營者給消費者提供的服務以及商品都是一樣的。電商法的目的就是對互聯網的環境進行監管以及規範,保護消費者的權益。
除了明確電商商家的權利義務,《電商法》還對平台責任、數據監管以及披露進行限制。今年我們經歷的共享單車押金難退,滴滴順風車事件以及各種大數據殺熟,都能在《電商法》找到相關的內容,而詬病已久的微商假貨問題將被控制。
2.消費的代購
代購大家應該都知道的,這個行業主要通過賺取商品因各國稅收以及定價策略不同產生的差價,也能滿足國人對國外商品的需求,買進中國市場沒有的商品,體現了「富起來」的中國人對國外生活品質向往。
這個行業利潤足但也因此產生了許多的亂象,像是偷稅漏稅,假貨泛濫,個人信息紕漏,售後推卸責任等問題屢見不鮮。同時在微信中,個人代購行為難以監管,出現問題消費者很難維權。代購行業,正是逃稅避稅的重災區。
在《電商法》中,也對代購行業提出了明確的合規要求:代購需要營業執照,而且是採購國和中國雙方的營業執照;需要繳納稅務,偷稅漏稅需承擔刑事責任;沒有中文標籤,不是國家認監委認證工廠生產等奶粉保健品之類不得銷售。
雖然代購本身並不違法,是否違法取決於代購者是否申報和繳納關稅。只要合規經營並納稅,代購還是可以繼續做下去的。但可能需要兩國營業執照這一條,會把大多數個人代購的路子給斷掉。那些銷售沒有中文標籤保健品的淘寶店可能也要關門了。
只能說,代購完成了自己的歷史使命,國人對國外日益增長的商品需求,將由效率更高、更容易管理的跨境電商來接手。
3.代購該何去何從呢?
在2018年下半年消息傳出電商法要出台後,許多的代購都在政策開始前大量的囤貨,並且說元旦後漲價,反倒是用電商法又行銷了一把。但這也不是長宜之計,接下來不同規模的代購可以進行如下選擇:
(一)維持現狀保持不變。有規模的代購可能早已註冊執照或成立轉運公司運作,新法不會過多影響他們的商業模式,對他們造成影響的是政策的開放態度。大平台將會來搶奪他們的生意,用更低的價格拿貨。對於品牌方,代購並不是其拓展中國市場的可靠途徑,與不穩定的個人店鋪或微商管道相比,品牌方自然更願意跟天貓、網易考拉這樣的大平台簽約旗艦店。
(二)轉行做別的小眾行業。代購不會消失,只是賺多賺少的差別,只要國內外的商品不完全相同,代購就會有生存的空間。應該會有一部分代購繼續做國內買不到的小眾商品,但會關掉淘寶C店或微店,只給個人客戶提供更個性化的服務,或者只做熟人生意進行線下交易。
(三)轉做終端分銷。並不是所有代購都常駐國外,況且還需要兩國營業執照。考慮到成本,大多數代購應該要放棄這份職業了。不過他們經營下來的人脈積累,完全可以試著對接其他合適的商品平台,專心做底層分銷。
(四)使用秦絲小程序。開通小程序必須提供有關店鋪的營業執照,通過使用秦絲小程序開設線上微商城即刻開啟線上銷售。不用代碼,僅需四步,一鍵托管立刻使用。秦絲為您保駕護航。
如此來看,《電商法》對社交電商會是利好。社交電商把流量費、推廣費變成產品分享推廣者的酬勞,從目前社交電商及社區團購的模式看,商品屬於平台自營或第三方賣家,交易及推廣者的傭金結算都在社交電商平台上,從這個角度,小B並不是經營主體,只是商品物料的投放者,應受平台監管,屬於平台的一部分。
目前的階段,第二種方式更有效率,明年有可能是社交電商的增速期,因為一批「失業」的代購以及微商會因為《電商法》無法繼續自己本來的工作,但可以選擇成為社交電商的小B端,持續變現自己的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