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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看來紅牛雙方的爭鬥進入白熱化,是輿論戰也是心理戰。
■作者丨肥魚
來源丨快速消費品精英俱樂部
沒想到10月份轟轟烈烈的紅牛輿論大戰,在最後一天的晚上,天絲一方竟然出此奇招,甩出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對紅牛維他命經營期限為20年的終極裁定書,以KO華彬的姿態收尾。
10月31日晚間18:00整郵箱收到來至天絲消息管道的一份PDF文件,標題就為《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裁決確認紅牛維他命飲料有限公司的經營期限為20年》,讓筆者頗為震驚。
讓筆者震驚的是,國際貿易仲裁委,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根據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相關決定於1956年4月成立,是以仲裁的方式,獨立、公正地解決契約性或非契約性的經濟貿易等爭議的常設商事仲裁機構。這份裁定書的內容代表著政府的態度,一定是多方角力後的最終結果,而這份裁定書也將對後面的各項法律訴訟的審判起著決定性的影響作用,這對於華彬來說無疑是致命打擊。
筆者隨即向華彬一方求證此事,華彬方面答復稱,他們已經看到天絲方面的聲明,這是斷章取義,他們的律師團正在起草聲明,稍晚的時候會對外發布。果不其然,我們在11月1日的早上,看到了這份來至於華彬的官方聲明:
這份說明內容很長,官網上有詳細內容,這里不再贅述。但有意思的是,華彬一方的聲明內容和天絲一方的聲明內容,完全不一致。特別是第一條內容:
什麼意思呢?就是說,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10月26日的這份裁決書,華彬當然也收到了,但裁決的內容完全不是天絲說的什麼紅牛維他命有限公司的經營資質為20年,而是裁決駁回天絲一方(泰國紅牛及英特爾生物)的全部仲裁請求和負擔申請仲裁費用,而天絲一方指出的紅牛維他命飲料有限公司經營期限為20年,並非這份仲裁案所要裁決的內容,而只是在裁決書中做出了根據工商登記信息的事實表述,而對於工商登記信息中的9.29經營資質到期的內容華彬也是認可的,並做了延期申請。
目前為止,我們沒有看到仲裁書的原件,不知道到底誰說的才是正確的,但如果,真的如華彬所說,那天絲一方簡直是在玩火,先不說是否能未經允許公布裁定書內容,就拿斷章取義,對外公布的內容違背仲裁委員會真實意圖,誤導公眾和政府這事兒來說,就是很嚴重的問題。這就好比,兩個人在擂台上,天絲一記重拳把華彬幹倒在地,結果事後發現,他服用了違禁藥品,這直接有可能導致天絲出局。何況,華彬在公告里說,還沒有把1995年的50年合作協議做為證據提交仲裁呢?
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規則,第三十八條 保密,第二條規定:不公開審理的案件,雙方當事人及其仲裁代理人、仲裁員、證人、翻譯、仲裁庭咨詢的專家和指定的鑒定人,以及其他有關人員,均不得對外界透露案件實體和程序的有關情況。在今天早上經濟觀察網的報導中稱,貿易仲裁委員會也表示:「裁定結果只能向裁決雙方公布,不可對外。」不知道,仲裁委員會是否會對當事方進行追責。
另外,我們從熟悉該案進程的相關人士處了解到,目前雙方始終在輿論戰上喋喋不休,而管理部門遲遲未做出延期審批決定,不僅是因為本案案情複雜,涉及中外股東等原因,最大的原因是國家管理部門正在做機構改革和調整,所有進程現在都被延緩,根據國家部門調整的方案,將撤銷國家工商局、質監總局、安監總局與衛生部下屬的藥監局,並將上述部門合併為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目前機構調整正在進程中,相關案件的審批會受到影響。另外,原隸屬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的商標局也將並入國家知識產權局,因此,相關案件進程也會受到影響。
早上,筆者收到朋友留言,問我怎麼看。他說他下面的兄弟,經銷商,終端都人心惶惶,面對當事雙方的明槍暗箭,見招拆招,也不知道誰真誰假,非常影響工作心情。筆者也不知道該如何回答,鑒於目前消息面複雜,筆者建議當一個消息出來後,我們就先不急判斷,索性在讓子彈飛一會兒,說不定,答案自然就出來了。
而作為紅牛一案的當事雙方,誰又是那個最等不起的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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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消費品精英俱樂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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