貝索斯離婚對股東影響幾何? 亞馬遜需想法增加貝索斯持股表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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貝索斯離婚對股東影響幾何? 亞馬遜需想法增加貝索斯持股表決權 科技 第1張

騰訊科技訊 據外媒報導,全球首富、亞馬遜首席執行官傑夫·貝索斯(Jeff Bezos)與妻子麥肯茲(MacKenzie)周三宣布計劃離婚。貝索斯的離婚將對旗下的各資產構成何種影響?

貝索斯是亞馬遜的創始人,截至目前仍是該公司的第一大股東,持有約16.3%的股權。在婚姻期間,貝索斯還創辦了太空探索公司Blue Origin,並收購了《華盛頓郵報》。貝索斯夫婦在亞馬遜總部所在地華盛頓州擁有一套房產。根據該州的法律規定,華盛頓州是「共有財產」州。這意味著,如果這對夫婦在該州申請離婚,他們婚姻期間積累的所有資產和債務將被視為夫妻共同所有。法律規定,除非婚前協議另有規定,否則這些資產應公平分配。不知道貝索斯夫婦是否有這樣的協議。

西雅圖離婚律師大衛·斯塔克斯(David Starks)表示,公平的分割並不總是意味著財產將被平分。在典型的情況下,法院會試圖評分資產,以便雙方最終在長期內處於大致平等的地位。舉例來說,如果一方有更大的收入潛力,此人可能會得到相對較少的資產,因為他們更有可能長期養活自己。但是就貝索斯的案例而言,根據彭博億萬富豪指數的數據顯示,他的淨資產已達到1370億美元,因此法院可能會平分資產。「當你以億萬富翁的身份離婚時,法院似乎不太可能花時間去考慮十年後誰更富有,」斯塔克斯說。

前所未有的情況

亞馬遜股東當前的擔憂是離婚會如何影響貝索斯對公司的控制。CNBC採訪的專家們找不到另一個案例,也就是一家如此有影響力的企業的創始人與和他自公司成立就一直生活的配偶離婚。唯一想到的是魯珀特·默多克(Rupert Murdoch),他的第二任妻子安娜(Anna)在1999年離婚前和他在一起生活了30多年。在這段時間內,默多克建立起自己的媒體帝國。不過有報導稱,默多克與安娜簽訂了婚前協議。

撰寫過關於企業首席執行官離婚文章的喬治·梅森大學法律助理教授喬丹·奈蘭德(Jordan Neyland)說,貝索斯夫婦很難在不涉及亞馬遜股票的情況下分割財富。「許多人在成為首席執行官之前已經積累了其他財富,所以我認為本案有一點與眾不同。貝索斯作為亞馬遜創始人,在任職期間選擇離婚。」

通常情況下,首席執行官可以將其他資產留給配偶,比如房地產和其他財產,從而避免分割他們的股份。奈蘭德說,但是對於貝索斯而言,「所有的財富都與亞馬遜緊密相關。在這種情況下,我當然不知道該怎麼想這麼大的事情,但是我想他的配偶會得到一些亞馬遜的股票。這將改變亞馬遜的所有權。」

這也就意味著亞馬遜可能需要創建一種新股權結構,類似於創建含有不同表決權的不同類別的普通股,確保貝索斯通過持股仍保留足夠的表決權。奈蘭德說:「這將是一場必須發生的創造性的律師活動。我不知道這是否有任何先例。」

離婚律師斯塔克斯猜測,貝索斯夫婦可能在周三宣布離婚之前已就這一點達成了共識。「我不得不想像,雙方的律師們為達成財產分割共識做出了多大的努力。這種和解保留了貝索斯對亞馬遜的控股權」。斯塔克斯說,為了做到這一目標,麥肯茲可以選擇放棄對股票的所有權或者放棄對股票的投票權。」

截至目前,亞馬遜方面對此未予置評。不過依據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的相關規定,亞馬遜需要向該機構提交部分的離婚協議內容。

亞馬遜股東也可能擔心貝索斯在經歷艱難的個人處境時的心態。不過有專家指出,貝索斯家族的巨額財富將是一個緩解因素。史丹佛大學商學院從事公司治理研究的教授大衛·拉克爾(David Larcker)在2013年寫了一篇研究論文,概述企業首席執行官離婚對股東的影響。一些因離婚而剝離個人資產的首席執行官在隨後的企業管理中會風險規避。那些認為自己的淨資產大幅下降的人可能不太願意押註於風險創新。

但就貝索斯而言,拉克爾不太認為規避風險會起作用,因為貝索斯的個人財富確實非常龐大。「如果身價在1000萬美元,離婚會讓身價降至500萬美元,在隨後制定企業決策時往往會規避風險。對普通人而言,貝索斯離婚後分得的財產都是不可思議的。」

美國婚姻律師學院院長彼得·沃爾澤(Peter Walzer)建議,「股東們唯一應該關心的是冗長的訴訟。」不過沃爾澤認為這種情況不可能出現。「從貝索斯夫婦發表聲明的方式和語氣來看,我不認為他們會那樣做。」(騰訊科技編譯/明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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