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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8日,資本邦了解到,中復神鷹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中復神鷹」)回復二輪問詢。
圖片來源:上交所官網
在科創板二輪問詢中,上交所主要關註中復神鷹科創屬性、募投項目及收回、成本及毛利率、固定資產等八大問題。
關於科創屬性,根據首輪問詢回復,2020年發行人收分產品的構成中,高強型碳纖維占比92.34%,高強中模型碳纖維、高強中模型碳纖維合計占比7.66%。《重點新材料首批次應用示范指導目錄(2019版)》中明確規定了碳纖維性能要求及應用領域。
上交所要求發行人按照《重點新材料首批次應用示范指導目錄(2019版)》,補充披露報告期內符合《重點新材料首批次應用示范指導目錄(2019版)》性能要求、應用領域的產品收入金額、占比情況。
中復神鷹回復稱,根據補充披露資訊,《工業和資訊化部財政部保監會關於開展重點新材料首批次應用保險補償機制試點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聯原[2017]222號),以及工信部發布的《重點新材料首批次應用示范指導目錄(2019版)》,旨在通過建立新材料首批次保險機制,運用市場化手段,突破新材料應用的初期市場瓶頸,因此對碳纖維的應用領域、力學性能的限定範圍較窄。報告期內,發行人直接符合該目錄要求的產品銷售收入分別為4,367.13萬元、9,594.07萬元、
13,844.19萬元和8,994.46萬元,占比分別為14.18%、23.11%、26.01%和23.60%,銷售收入規模及占比呈增長趨勢,2021年1-6月占比較2020年度有所下滑主要系西寧萬噸碳纖維項目處於投產初期,產品CV值較高,而未將西寧產品收入納入符合目錄的收入所致。
報告期內,發行人以高強型碳纖維產品為主,主要系碳纖維下遊市場應用需求目前主要集中在高強型產品,對於高強中模、高強高模等產品需求較小所致。
從全球碳纖維需求結構來看,2020年,標準模量(230-265GPa)碳纖維需求占比達86.06%,中模量(270-315GPa)的需求占比為13.28%,高模量(超過315GPa)的需求占比僅為0.65%。
從國內碳纖維需求結構來看,國內主要碳纖維主要應用領域的碳纖維需求也集中在高強型,高強中模、高強高模型碳纖維的需求相對較小。
2020年,國內碳纖維市場需求結構中,風電葉片、體育休閒及碳/碳復材的需求量合計占比77%,主要需求集中在高強型碳纖維。其中,體育休閒為碳纖維應用的傳統領域,產品類別廣泛,需求以T300級、T700級等高強型碳纖維為主,對T800級高強中模型和高強高模型碳纖維存在少量需求;風電葉片用碳纖維主要以T300級碳纖維生產拉擠板為主,也存在使用T300級、T700級碳纖維用於生產碳纖維織物以制造碳梁外的其他部件,因此,風電葉片領域需求亦主要集中在高強型;碳/碳復合材料領域,主要應用於高溫熱場部件和摩擦部件,目前主要需求以T700級高強型碳纖維產品為主。
綜上所述,發行人產品結構與市場整體需求結構整體一致,從而高強型產品銷售收入占比較高。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企業發行上市申報及推薦暫行規定》(以下簡稱《暫行規定》),發行人符合該文件第三條、第四條及第六條的規定,具有科創屬性,具體情況如下:
1、發行人符合《暫行規定》第三條的規定
(1)發行人符合國家科技創新戰略。發行人主要產品碳纖維為國家重點支持的戰略材料,符合國家「十三五」、「十四五」規劃對於高端材料的認定和支持政策,符合國家科技創新戰略。
(2)發行人擁有關鍵核心技術。發行人已構建了大容量聚合與均質化原液制備技術,高強/中模碳纖維原絲幹噴濕紡關鍵技術,PAN纖維快速均質預氧化、碳化集成技術,幹噴濕紡千噸級高強/百噸級中模碳纖維產業化生產體系構建技術四大核心技術體系,具有獨立從事碳纖維研發生產業務的核心技術,截至目前,取得已授權專利共56項,其中25項為發明專利,31項為使用新型專利,其中,碳纖維生產核心技術相幹的51項專利,包括發明專利22項和實用新型專利29項。
(3)發行人科技創新能力突出。2018年,發行人作為第一完成單位完成的「千噸級幹噴濕紡高強/中模碳纖維產業化關鍵技術及應用」項目獲得2017年度國家科學技術進步一等獎;2020年,發行人「百噸級超高強度碳纖維工程化關鍵技術」項目獲得2020年度中國紡織工業聯合會科學技術獎科技進步一等獎。
(4)發行人積極推進相幹科技成果的轉化。發行人2020年碳纖維產能規模為3,500噸,當年達107.92%;2021年1-6月產能規模達5,500噸,產能利用率達82.05%。2021年1-6月產能利用率相對較低,主要原因系西寧萬噸碳纖維項目的2,000噸/年生產線於2021年3月開始試生產,上半年的正式運行時間相對較短。截至目前,發行人子公司神鷹西寧正在建設西寧萬噸碳纖維項目已建成投產6,000噸/年產能,預計2021年底至2022年3月剩餘產能4,000噸/年建成並聯動試車,該項目建成後將進一步提高公司的科技轉化水平。
(5)發行人行業地位突出。根據中國化學纖維工業協會出具的《關於發布2020年中國化纖行業產量排名名單的通知》,2020年發行人碳纖維產量排名國內第二名,國內為7.43%。
綜上所述,發行人符合該文件第三條規定。
2、發行人符合《暫行規定》第四條的規定
發行人專業從事碳纖維的研發、生產和銷售,對外銷售產品主要為碳纖維。
按照中國證監會頒布的《上市公司行業分類指引》(2012年修訂)及國家統計局頒布的《國民經濟行業分類》(2017),公司主營業務屬於「C制造業」中的子類「C28化學纖維制造業」;按照國家發改委頒布的《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修正)》,公司主營業務及主要產品屬於「鼓勵類」之「二十紡織」之「4、高性能纖維及制品的開發、生產、應用」;根據國家統計局頒布的《戰略性新興產業分類(2018)》(國家統計局令第23號),公司所處行業屬於「3新材料產業」中的「3.5.1.2高性能碳纖維及制品制造」。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企業發行上市申報及推薦暫行規定》第四條規定的行業領域,公司所處行業屬於新材料領域,符合科創板定位要求。
3、發行人符合《暫行規定》第六條的規定
發行人雖未達到《暫行規定》第五條規定的相幹指標要求,但符合第六條規定的第(二)款情形。
(1)發行人作為主要完成單位、發行人核心技術人員作為主要完成人員,獲得國家科技進步獎
2018年1月,經中國紡織工業聯合會推薦,發行人作為第一完成單位,與東華大學作為第二完成單位、江蘇鷹遊紡機有限公司作為第三完成單位,共同研發完成的「千噸級幹噴濕紡高強/中模碳纖維產業化關鍵技術及應用」項目,榮獲2017年度國家科學技術進步一等獎。該項目完成人共有15人,包括發行人12人和其他單位3人,發行人12名完成人中包括6名核心技術人員。
(2)將相幹技術運用於發行人主營業務
根據中國紡織工業聯合會對於該項目的推薦意見,碳纖維是國家安全、武器裝備亟需的關鍵戰略物資,是國外長期技術封鎖和產品壟斷的敏感材料。該項目立足自主創新,攻克了幹噴濕紡碳纖維的核心技術難題,建成了國內首條完全具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的年產5,000噸幹噴濕紡碳纖維原絲和千噸級高強/中模碳纖維生產線,取得了一系列重大科技成果。
發行人作為第一完成單位,在該項目中作為主體單位,負責整體方案的制訂、關鍵設備的設計,通過超大容量聚合釜技術、高取向低缺陷原絲幹噴濕紡高速紡絲技術、快速預氧化技術、關鍵設備的自主研發與集成四大技術突破,開發了2m幅寬千噸級碳化線工藝包,建成了1,000噸/年規模化生產線,並實現了穩定生產。主要技術創新包括:1)創新開發了大容量聚合與均質化原液制備技術;2)率先攻克了高強/中模型碳纖維原絲幹噴濕紡關鍵技術;3)自主研制了PAN纖維快速均值預氧化、碳化集成技術;4)首次構建了自主的千噸級幹噴濕紡高強/中模碳纖維產業化體系。
報告期內,發行人主營業務均來自於碳纖維產品銷售,均屬於核心技術產品收入。報告期內,發行人公司核心技術產品收入分別為30,319.32萬元、41,110.25萬元和52,751.30萬元和37,937.14萬元,占營業收入的比重分別為98.46%、99.04%、99.10%和99.55%。
綜上所述,發行人作為主要完成單位、發行人核心技術人員作為主要完成人員完成的「千噸級幹噴濕紡高強/中模碳纖維產業化關鍵技術及應用」項目,榮獲2017年度國家科學技術進步一等獎;該項目形成的相幹技術構成了發行人的核心技術,發行人通過不斷的技術研發逐步形成並完善了四大核心技術體系,並將相幹技術運用到高性能碳纖維的研發生產過程中,報告期內發行人核心技術產品收入占比高於98%。發行人符合《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企業發行上市申報及推薦暫規定》第六條規定的第(二)款情形。
綜上所述,發行人符合《暫行規定》第三條、第四條及第六條的規定,具有科創屬性。
關於集團內財務公司,披露,2020年度,中聯投為辦理對發行人增資之目的,將部分增資款共計9,460.00萬元存入公司於集團財務有限公司開立的帳戶,上述款項已及時轉出至其他銀行帳戶。
上交所要求發行人說明:集團財務有限公司設立的合規性,是否存在將發行人閒置資金自動劃入集團財務公司或集團內主體的要求和行為,發行人是否通過集團財務公司發放委托貸款,是否履行相幹程序。
中復神鷹回復稱,2012年4月28,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作出《關於中國中材集團有限公司籌建企業集團財務公司的批復》(銀監復[2012]202號),批準中國中材集團有限公司籌建企業集團財務公司。
2013年4月18日,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作出《關於中材集團財務有限公司開業的批復》(銀監復[2013]189號),批準中材集團財務有限公司(後更名為:「中國建材集團財務有限公司」)開業,並核準中材集團財務有限公司業務範圍等事項。
2013年4月22日,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北京監管局向中材集團財務有限公司核發《金融許可證》(機構編碼:L0174H211000001)。
2013年4月23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向中材集團財務有限公司核發《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註冊號:100000000044622)。
集團財務公司根據中國建材集團有限公司的要求,對集團內公司的資金進行歸集,並根據企業的具體情況確定歸集率。集團財務公司與集團成員單位就資金歸集事項進行商談,並經雙方共同確認後,方可進行歸集。
報告期內,發行人及其子公司未曾與集團財務公司達成任何資金歸集的約定,發行人及其子公司的閒置資金未被要求自動劃入集團財務公司或集團內主體。
報告期內,發行人及其子公司神鷹西寧在集團財務公司各開立一個活期存款帳戶。發行人在集團財務公司開立的活期存款帳戶,報告期內轉入資金9,460.50萬元,轉出資金9,460.50萬元。其中,7,460.00萬元為中聯投為辦理對發行人增資,於2020年12月末轉入該帳戶的增資款,發行人已於次日將該筆增資款轉入發行人其他銀行帳戶;2,000.00萬元為發行人2020年12月末由其他銀行帳戶轉入的存款,已於次日轉出至發行人其他銀行帳戶。
除前述情形外,在財務公司開立的銀行帳戶無其他大額資金流轉。發行人子公司神鷹西寧在集團財務公司開立的活期存款帳戶,自開立以來未實際使用,未發生資金轉入或轉出的情形。
綜上所述,報告期內發行人及其子公司的閒置資金未被要求自動劃入集團財務公司或集團內主體,也不存在將發行人閒置資金自動劃入集團財務公司或集團內主體的行為。
發行人已在招股說明書「第七節與獨立性」之「十一、」之「(三)偶發性關聯交易」之「2、其他資金往來的主要情況」就資金往來情況補充修改如下:
「2020年度,中聯投將增資款7,460萬元、發行人將其他帳戶存款2,000萬元,共計9,460.00萬元存入公司於中國建材集團財務有限公司開立的帳戶,上述款項已及時轉出至其他銀行帳戶。上述關聯交易對公司主營業務和經營成果無重大影響。」
報告期內,發行人不存在通過集團財務公司發放委托貸款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