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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1日,新《電商法》生效了。以前遊走在灰色地帶的微商、代購,今後會受到嚴格的監管。
據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監測數據,2018上半年中國網路購物用戶規模為5.69億人,較2017年上半年中國網購用戶的5.16億人,同比增長10.2%。此外,智研咨詢數據顯示,2017年中國微商從業人數達到了2018萬人,有望在2019年達到3030萬人。
根據新《電商法》定義,電子商務經營者是指通過互聯網等信息網路從事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經營活動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包括電子商務平台經營者、平台內經營者以及通過自建網站、其他網路服務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電子商務經營者。
按照新《電商法》規定,包括「微商、代購」在內的電子商務經營者也需要辦理市場主體登記,並且依法納稅。一旦違規,面臨的將是最高200萬的巨額罰款。
盡管感受到了「緊張」的氛圍,新法實施第一天,還是有很多代購照常在朋友圈里做著生意。中新經緯客戶端發現,為應對新法,有的代購在朋友圈發布了「停更通知」,並提示必要時只接受微信語音,規避敏感詞匯;有的代購表示只接受支付寶付款,拒絕微信轉帳;甚至還有代購變身「靈魂畫師」,用手繪圖代替產品照片。
01朋友圈代購化身「靈魂畫師」
律師:仍涉嫌違規
新《電商法》雖然沒有對微商、個人代購的監管沒有出具體細則,代購圈內卻已流傳了多個監管措施版本,比如「敏感字眼交易雙方封號」、「不能微信直接付款」、「朋友圈限流和降權」等。
版本一:出現敏感字眼,交易雙方永久封號
除了避免在聊天過程中出現支付寶、轉帳等字眼和品牌logo外,許多代購表示不接受、不回復文字消息,有代購為了在關鍵時刻「避風頭」,直接在朋友圈發布了「停更通知」。
版本二:支付寶、銀行付款,拒絕微信轉帳
版本三:微信朋友圈啟用限流、降權新政策
有些代購為了避免在廣告中出現產品名稱等敏感字眼,直接變身靈魂畫師,努力臨摹產品外觀的同時,也引發了一波「神文案」:除了用英文、日文等發廣告外,「倩碧」的黃油被描述成了「隔壁村倩倩的弟弟,有油、很清新」;「露娜」的潔面儀被代購們宣傳為鹿晗的弟弟「鹿娜」;「迪奧」的口紅被稱為「雕牌鑽石系列」……
看著朋友圈里艱難前行的代購們,有網友不禁吐槽,「如今做代購不僅需要具備靈魂畫師技能,還要具備十級翻譯水平。」不過,也有網友表示,「替代敏感字眼,違規的就能變成合規的了?明顯是掩耳盜鈴。」
面對代購們「急中生智」的行為,上海億達律師事務所律師董毅智在接受中新經緯採訪時表示,這些行業反應說明代購從業者在經營過程中存在一定的合規意識,但採取的應對行為只是一些「小聰明」。
「雖然這些行為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代購們的合規意識,但本質上還是涉嫌違規的。」董毅智說,「這些‘小聰明’在監管日強和法治推進的過程中是正常反應,但隨著法律規定的不斷細化和法治環境的不斷淨化,這些現象會越來越少。」
02微商、代購行業監管仍待細化
從電商法出台到生效,微商、代購一行已經滲透在每個人的生活中。從稅收的角度來說,每個人的工作到消費都需要繳稅,微商、代購也沒有例外,而微商和代購作為經營者卻一直未能進入監管範圍內。電商法的出台表明,微商和代購不應該處在法外之地。
然而,不少微商卻表示,雖然得知新《電商法》已將微商和代購納入監管範圍,卻不知下一步該如何做。
代購於宇(化名)告訴中新經緯,她和姐姐經營美澳代購已經有八年之久了,早就聽說新出台的《電商法》會將代購納入監管範圍,但沒人知道具體會怎麼管。
「我姐姐已經在美國定居了,經常在各大商場打折的時候去血拼再將代購商品郵寄回國,我主要負責在國內宣傳和一些商品的轉寄。聽說這次新法要求個人代購都去註冊登記並申報納稅,但我們卻一頭霧水:不知道去哪里註冊登記,更不知道如何申報納稅、出具發票。」於宇說。
澳洲留學生劉敏(化名)的困惑則在於自己究竟是否屬於新《電商法》中的「電子商務經營者」。
劉敏告訴中新經緯,她在澳洲留學期間經常幫親戚朋友直郵一些澳洲當地的保健品、化妝品,看起來自己確實算得上一個「購物代理」。但在此期間她從未進行過盈利性宣傳,幫朋友購物過程中也基本不收取差價,似乎並不屬於新《電商法》中提到的「電子商務經營者」。
「什麼樣的代購屬於電商法中的‘電子商務經營者’?感覺新法對這方面的規定很模糊。對我們留學生群體而言,有的把代購當做商業活動來經營,有的則僅僅屬於‘好意施惠’,有時候幫朋友購物賺的差價甚至不足以抵扣購物交通費。」劉敏說。
「留學生回國帶30瓶澳洲綿羊油送親友是很常見的現象,海關也不會太過嚴苛。」劉敏認為,如果新法採取一刀切的辦法,肯定會波及無辜;如果考慮到特殊情況有的放矢,又會讓一些真正的個人代購鑽了空子。」
對此董毅智表示,微信朋友圈的微商是貫徹新電商法的難題之一,也是推出電商法的意義之一。
「從相對私人的圈發展到商業化,界限逐漸模糊之後,如何監管的問題就拋了出來,但這也是本次電商法進步的一點,就是依然將其納入到了監管範圍,更多地從交易實質出發,而不限制於微信朋友圈的定義,著力於市場安全對其進行規範。」他認為,「難度肯定是有的,但是並不是沒有可操作性。」
電子商務研究中心也指出,《電商法》並不意味著代購被判了死刑,但更多細則還需要部門規章和行政法規來調整。
03今後代購會漲價嗎?
新《電商法》對代購的管理細則還未落實,代購漲價的呼聲卻流傳已久。中新經緯注意到,在新法生效前夕,就有不少網友反映,明年(2019年)代購「不是漲價就是不幹了」,因此許多消費者都跟風開啟了「囤貨模式」。
▲截圖來源:微博
不過也有消費者認為,所謂的停業、漲價只是代購們借勢新《電商法》生效進行的行銷手段。
▲截圖來源:微博
對此,董毅智認為,「漲價」並非代購們的萬全之策。
「首先,無論價格優勢能否得到保障,稅費成本的增加都會壓縮代購的利潤空間,這對代購的經營本身構成了一定的壓力。其次,如果代購漲價的目的是轉嫁成本,市場未必能夠接受這個理由。此外,代購行業也存在嚴重的假貨現象,如果無法從根源解決假貨問題,漲價對行業發展亦無正向刺激作用。」董毅智說。
電子商務研究中心指出,《電商法》實施前,代購的利潤點在於免交關稅、消費稅等。但新法明確要求代購辦理主體登記及納稅問題,成本自然就上去了,價格也會相應上調,其優勢也會減少。但與跨境電商平台相比,代購有多大的價格優勢,還要看《電商法》對代購的制約力度到底有多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