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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5日消息,「粉筆網CEO張小龍侵犯百度名譽權糾紛案」在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得到一審判決。
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判決認為,「粉筆網CEO張小龍侵犯百度名譽權一案證據確鑿,應向百度公司賠禮道歉,在其微博帳號‘粉筆張小龍’的主頁置頂位置持續48小時登載致歉聲明,同時,賠償百度經濟損失及維權合理支出共計12萬元」。
2017年8月22日,百度以粉筆藍天科技有限公司(粉筆網)CEO張小龍、自媒體「酷玩實驗室」嚴重侵害百度名譽權為由,正式向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百度向張小龍索賠1000萬元,向「酷玩實驗室」索賠500萬元。
百度方面稱,「粉筆CEO張小龍通過其微博主頁多次發布對百度進行侮辱誹謗的言論,使用語言極其污穢、惡毒;自媒體「酷玩實驗室」在其微信公眾號上發布的《百度命令員工侮辱地震災民,向兒童傳播色情信息,為了錢還有什麼做不出來》一文,包含大量未經調查、與事實嚴重不符且帶有極大貶損性質的內容。以上相關言論、文章被網站和自媒體平台轉載,廣泛傳播,並跟隨大量負面評論,給百度公司的名譽造成嚴重損害」。
對此,張小龍曾在社交平台公開回應稱,「1000萬中等意思,有幸成為最壞的公司被告」。
就在最近,「酷玩實驗室」被判侵犯百度名譽權,賠14萬元,需持續公開致歉。
據媒體此前報導,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判決認定,「酷玩實驗室」及其經營主體北京趣智阿爾法科技有限公司的相關行為已經構成了對百度公司名譽權的侵犯,需向百度賠償經濟損失及合理支出共計14萬元,並在其微信公眾號主文位置持續公開致歉。
根據雙方提供的訴訟材料,法院判定,自媒體「酷玩實驗室」發布的數篇文章,「其所提供的相關論述既沒有充分可信的事實來源,也沒有引用定論佐證,已經超出了‘就事論事’的原則,這種‘由事及人’的不當歸因,已構成對百度公司的侮辱詆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