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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互聯網的發展和人們業餘生活的豐富,可以說近些年網路直播已經完全成為了一種新潮流。甚至近幾年的春晚都會選擇一些大型的網路平台進行直播,可見現在的網路直播已經越來越成為主流娛樂平台了。因為網路直播是新興的直播模式,所以對於相關的規章制度方面也是有很多不完善的,甚至曾經在網路直播這方面的管理制度都處於空白階段。
為進一步規範網路直播行業發展,湖北省標準化學會、武漢市軟件行業協會與武漢鬥魚網路科技有限公司聯合舉辦全國首批網路直播團體標準發布會,現場發布《網路直播平台管理規範》《網路直播主播管理規範》。
這兩條規範包含有直播平台的主播監控、帳號監管、平台巡查等多個方面的內容,並對主播的著裝要求、準入標準、直播內容等進行了規範。
《網路直播主播管理規範》要求,女主播服裝不應過透過露,不能穿著情趣制服、情趣內衣、透視裝、肉色緊身衣等;未成年人單獨出鏡直播,須提供監護人身份證和戶口本,以及由監護人簽署的申請書等。
同時,《網路直播平台管理規範》重點明確了用戶舉報,要求直播平台設置便捷醒目的用戶舉報通道,確保24小時暢通;對於網友舉報的違規帳號,直播平台應在接到舉報後90秒內,對其進行強制禁言、封號等處理。
當然,由於互聯網監管的難度,《規範》的實施必然存在諸多挑戰。《規範》作為行業的指導底線,還需要在思想上積極引導網路直播的內容,對低俗、惡俗等違規內容,除予以禁言、封號等處理,更應該給予懲罰性措施,例如與徵信系統掛鉤等等。此外,對於傳播正能量,獲得高關注等一些主播及關聯平台,應予以相關的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