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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央視網
最近,一則「1月起第三方支付個人交易5萬、轉帳20萬以上或受監控」的消息在市場流傳。對此,支付寶、騰訊財付通相繼發布消息稱,此信息為謠言。
謠言出處
2018年6月26日,央行發布了《中國人民銀行關於非銀行支付機構開展大額交易報告工作有關要求的通知》(銀發〔2018〕163號)。
根據該通知要求,2019年1月1日起,包括微信支付,支付寶等在內的非銀行第三方支付機構以下交易情況必須上報:
1、當日單筆或者累計交易人民幣5萬元以上(含5萬元)、外幣等值1萬美元以上(含1萬美元)的現金收支;
2、非自然人客戶支付帳戶與其他帳戶發生當日單筆或者累計交易人民幣200萬元以上(含200萬元)、外幣等值20萬美元以上(含20萬美元)的款項劃轉;
3、自然人客戶支付帳戶與其他帳戶發生當日單筆或者累計交易人民幣50萬元以上(含50萬元)、外幣等值10萬美元以上(含10萬美元)的境內款項劃轉;
4、自然人客戶支付帳戶與其他的銀行帳戶發生當日單筆或者累計交易人民幣20萬元以上(含20萬元)、外幣等值1萬美元以上(含1萬美元)的跨境款項劃轉。
隨著央行上述新規即將施行,最近,就有報導稱,明年1月1日起使用支付寶或者微信購物消費達到5萬元以上、轉帳金額達到20萬元以上需上報,意味著有可能被列入大額可疑交易進行監控。
支付寶:信息是謠言,請大家不要驚慌
26日,@支付寶 表示,這個文件是針對反洗錢的,一天內現金交易超5萬才要報備,交易特別大額的(1天50萬)才要事後報告,這個在銀行體系已實行多年,是為了更好保護資金安全。
支付寶微博全文:
這個5萬的信息是謠言,請大家不要驚慌。我了解了下,這個文件是針對反洗錢的,一天內現金交易超5萬才要報備(支付寶哪有什麼現金交易),交易特別大額的(1天50萬)才要事後報告,這個在銀行體系已實行多年,是為了更好保護資金安全。每天個人轉帳超50萬?誰能先給我發個50萬?
圖片來源:支付寶微博
對此,網友們也紛紛表示:「我慌什麼,我又沒錢」「我連被懷疑的資格都沒有?」……
騰訊財付通:一定要是現金交易
27日,騰訊財付通在公告中稱,當日現金交易5萬元以上才要上報,一定要是現金交易,不是微信支付的。
此外,騰訊財付通表示,報告大額交易是金融機構以及支付機構應當履行的三項核心反洗錢義務之一,不影響個人正常交易,對個人用戶的正常消費、轉帳等行為沒有限制。同時,上報的主體是支付機構,民眾可以繼續放寬心使用微信支付。
財付通公眾號截圖
大額交易是什麼?為什麼要報?
大額交易是指用戶通過金融機構或支付機構發生的達到央行規定大額金額的交易。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的規定,報告大額交易是金融機構及支付機構應當履行的三項核心反洗錢義務之一,也為央行依法開展反洗錢資金交易監測分析奠定堅實的數據基礎。
央行以此數據基礎開展主動分析、協查分析和國際互協查,依法向執法部門移送案件線索,與相關部門一起預防洗錢、恐怖融資行為,維護國家金融安全。
大額交易報告對企業和個人的影響
1、企業和個人通過支付機構的大額交易將實際納入央行監管范疇。
2、企業和個人不涉及額外履行報告責任。
企業和個人通過支付機構進行的大額交易,將按照央行要求由支付機構進行上報。
企業和個人在進行業務處理過程中幾乎感受不到新的管理辦法中相關規定的要求。
大額交易報告的規定,不影響企業和個人正常業務辦理,不改變境內個人年度購匯便利化額度,不涉及個人外匯業務政策調整。
來源:央視網
編輯:吳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