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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騰訊又跟多閃扯了一次皮,騰訊完勝,多閃不服,不服也沒用,因為法律站在了騰訊的一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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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這並不是騰訊第一次因用戶數據跟別家公司起紛爭了,早在2017年的8月份,因為用戶數據問題,跟華為鬧了起來,但是由於都是親兒子,所有當時讓他們自行協商解決,最終不了了之。
如今又跟多閃鬧了起來,結果可想而知,頭條雖大,跟華為和騰訊比還是芝麻(不僅是體量,還有血統)。
不少網民迷糊了,我自己的頭像和昵稱怎麼就成了騰訊的了?
壹號特工也有些難以理解,但是仔細想,有一定道理,但是騰訊的所作所為過界了。
首先,騰訊的用戶協議里寫得明明白白,註冊的帳號所有權屬於騰訊;
雖有網友感覺這有霸王條款之嫌,但是壹號特工認為騰訊的法務部不是弱智,不會自扇耳光。
其次,由於目前我們實行網路實名制,如果用戶的頭像和昵稱完全歸屬個人,私下買賣帳號就合情合理了,那麼所謂的實名制有可能名存實亡;
再次,這也應該是行業慣例,國際慣例。
但是,道理是有,壹號特工還是感覺騰訊的做法有些過界了。
兩年前筆者就曾經針對華為、騰訊數據之爭寫過文章,也說的非常明白,今天再羅嗦一下:
帳號可以說屬於你的,但是由於網路虛擬帳號的特殊性,如今都綁定手機號甚至綁定了身份證號,那麼這個帳號的屬性就發生了改變,這個帳號代表了一個實實在在的人。
如果騰訊非要說擁有用戶的帳號昵稱和頭像的權益,那麼試問:為什麼那麼多人因為使用微信不當遭受處罰,卻沒有一次騰訊替用戶承擔責任?
當你騰訊覺得用戶的頭像、昵稱、社交關係等數據有用有利的時候,這都歸屬於你騰訊了,但是當用戶使用微信、QQ不當要遭受處罰了,這又成了用戶個人的問題了。這是為什麼呢?
按照騰訊的理論,在騰訊平台上註冊的那麼多機構、組織、企業,甚至各級機關,他們的昵稱和頭像也都歸屬於你騰訊嘍?真是不怕撐死啊!!!!
同樣的用戶數據信息,如此趨利避害,不妥吧?
各位網友有何看法,歡迎留言。
華為騰訊因用戶數據起紛爭,真心仗義還是另有所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