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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點鏈接】
杭州相關管理部門日前對在杭州提供租賃電動自行車業務的企業進行了約談,叫停「共享電動車」。據了解,針對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給城市管理帶來的種種亂象,杭州成立了由市交通運輸局牽頭、市城管委、市公安局等多部門組成的專門小組,並於2017年4月,制定了《杭州市促進互聯網租賃自行車規範發展指導意見(試行)》。目前,《指導意見》已經完成網上聽證程序,其中明確規定杭州暫時禁止發展互聯網電動自行車。
會上,專門小組指出了租賃電動自行車的五大隱患,即車輛不符合國家技術標準、騎行人未經過安全培訓且不固定、充電電池易引發火災、對生態環境造成污染、車輛改裝較多存在隱患等。約談中,專門小組要求5家平台企業停止經營,在限定時間內,自行對本平台車輛進行清理並暫時退出杭州市場。對逾期不清理且及未退出的,將開展專項整治。
【熱點預測】
日前,為確保互聯網租賃自行車行業健康有序發展,杭州相關管理部門叫停「共享電動車」在限定時間內,自行對本平台車輛進行清理並暫時退出杭州市場。對逾期不清理且及未退出的,將開展專項整治。對此,你怎麼看?
【答題要點】
提出觀點
(1)共享單車的快速發展,引發了共享經濟大熱,這種情況下更應該冷靜理性對待,共享電動車任重而共享電動車以其省力、高效的特點,受到了廣大市民特別是女性出行者的青睞。然而,正是因為電動車車身重、速度快,發生交通事故後,駕駛人往往受到更大傷害,許多城市共享單車新政提及一點,「不發展共享電動自行車」。
論證觀點
(1)首先,共享電動車雖然在一定程度上方便了大家的出行,但與共享單車相比,首先,共享電動車的騎行對象不確定、不固定,騎行過程中速度較快,缺少安全防護措施,一旦駕駛操作不當,存在較大的安全隱患,極易引發交通事故;
(2)其次,共享電動車的充電過程對電池的安全有很大的影響,露天停放也會增加電池的故障率,為市民的出行帶來很大的隱患;
(3)最後,因為共享電動車的借用和歸還都需在電子圍欄里面完成,如果車輛停在電子圍欄以外,需要支付一定的調度費,便捷性不如共享單車,讓很多市民望而卻步。與共享單車相比,共享電動車的優勢在於覆蓋距離,較長距離的騎行,使用共享電動車會更省力道遠。
落實觀點
(1)首先,共享電動車在投放之前應該進行速度限定,當車速超過限定車速時電機應切斷電源,這樣可以大大增加共享電動車的安全性;
(2)其次,為減少共享電動車充電過程中可能發生的安全隱患,企業應該對共享電動車進行統一的充電,通過GPS等定位工具對電車的電池進行更換,對於老舊的電池要及時的換新,減少故障發生的概率;
(3)最後,共享電動車的投放企業要加大對電子圍欄的投放力度,減少電車使用過程中的調度費,減少使用成本,同時也保證了電車安全有序的停放。
(4)共享電動車作為共享經濟的新生事物,想要成為解決「最後一公里」出行難題的首選,仍然任重而道遠,我們期待未來隨著共享單車管理方式的逐漸成熟,共享電動車「暫不發展」會逐漸走向「鼓勵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