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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就提上議程了,只是隨著電商的蓬勃發展,《電商法》也在不斷的修改,整整五年四審,在18年終於審核通過,從19年1月1日也就是昨天正式實行。對於傳統電商來說都衝擊不小,更不用說朋友圈中的微商和代購了。
不要個性化推薦
相信你也一定經歷過各種「個性化推薦」吧,你搜尋過的信息一定會將相關的信息和商品推送給你,它會根據你的購買力,習慣,愛好將最「適合」你的推薦給你,但是這一切沒有經過消費者的同意,此次《電商法》就規定了商家必須給你一個可以選擇「不個性化推薦」的選項,給你發送的廣告也必須遵守《廣告法》的相關規定。
營業執照
之前很多淘寶個人商家都是沒有營業執照的,這不僅僅是繳稅的問題,而是服務的問題,我們現在電商中砍單,搭售等問題比比皆是,還不都是因為很多時候責任沒辦法追究,但是現在一旦所有淘寶微商和海外代購都有了營業執照,那他們的行為將受到約束,我們的權益也將得到保障,不過,相對而言,朋友圈中那麼專職代購要麼申請營業執照開始繳稅,要麼就只能放棄這個職業了。而且電商的定義不僅僅只是這些,包括直播,包括我們買機票,這些統統都算進了電商的范疇。
押金
前段時間ofo小黃車押金時間,現在依然有千萬人沒有得到退還的押金,而收取我們押金的不僅僅是「小黃車」包括我們住酒店的押金等等所有的押金都包括在內,針對此類問題,《電商法》就將退押金的程序規定的更加明確,再不會出現像現在ofo這樣的事情了。
《電商法》的影響遠遠不僅於此,但是無論什麼影響都是對消費者有益的,隨著電商的日益擴大,我們的生活已經離不開電商,電商更是關乎我們生活的方方面面。《電商法》的實行對我們來說絕對會是一個相當好的事,接下來的日子中,我們就會逐步感受到《電商化》對我們的幫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