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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電商領域首部綜合性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以下簡稱《電商法》)從2019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
《電商法》要求所有網上賣家進行登記備案。並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在其店鋪首頁顯著位置,持續公示營業執照信息、與其經營業務有關的行政許可信息。未在首頁公示營業執照的,將處罰款。
對此,淘寶、天貓官方對賣家關心《電子商務法》的重點內容給出了回應。
淘寶篇
一、有關營業執照線下辦理問題:
問:市場主體登記是什麼意思?有哪些要求?具體流程是怎麼樣的?
答:市場主體登記,即原來的工商註冊登記,可以申請登記為個體工商戶、公司、合夥企業、獨資企業等形式,可根據自己的經營規模、發展計劃、地方政策等因素考慮。
登記的要求和流程,或因區域政策而不同,因此建議商家登陸屬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國家部委調整後,工商等部門合併成為市場監管局)的官方網站或通過電話查詢。
問:不需要辦理市場主體登記的具體標準是什麼?是否有明確的細則?
答:電商法明確規定符合以下情形的,不需要進行登記:
1)個人銷售自產農副產品;
2)個人銷售家庭手工業產品;
3)個人利用自己的技能從事依法無須取得許可的便民勞務活動;
4)個人進行零星小額交易活動;
5)其它依照法律、行政法規不需要進行登記的情況。
據了解,相關行政主管部門暫未對「零星小額」等5種不需要登記的情況作出具體規定。若商家不確認是否屬於「零星小額」范疇,可以等待相關行政主管部門對此作出具體規定再行辦理登記事宜。
問:辦理市場主體登記的具體要求?若無法提供場所證明,該如何登記?
答:市場監管總局於2018年12月4日發布了《關於做好電子商務經營者登記工作的意見》,明確:
「電子商務經營者申請登記為個體工商戶的,允許其將網路經營場所作為經營場所進行登記。對於在一個以上電子商務平台從事經營活動的,需要將其從事經營活動的多個網路經營場所向登記機關進行登記。允許將經常居住地登記為住所,個人住所所在地的縣、自治縣、不設區的市、市轄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為其登記機關。」
但總局也明確以網路經營場所作為經營場所登記的個體工商戶,僅可通過互聯網開展經營活動,不得擅自改變其住宅房屋用途用於從事線下生產經營活動。
如果商家通過網路開展經營,可以以網路經營場所向所經常居住地市場監管部門進行登記。申請登記為其他形式的,暫未有調整,具體請咨詢相關部門。
二、有關線上升級/變更的問題:
問:電商法生效以後,還能否以個人身份證開店?
答:可以,新開店鋪還沒有成交記錄,超過零星小額標準才屬市場主體登記的範圍,或商家屬於《電商法》規定的其他不需進行市場主體的類型,亦不需要進行登記。
此外,如商家所銷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務屬需取得行政許可才能經營的,則需要進行市場主體登記,並取得相應行政許可。
問:新電商法實施後沒營業執照店鋪會被關閉或下架商品嗎?
答:不會。
問:電商法出台需要上傳營業執照嗎?
答:電子商務法規定以下幾類情形不需要主體登記:
市場監管總局近期發布了《關於做好電子商務經營者登記工作的意見》,可能考慮到各地區、各行業差異巨大的實際情況,未對小額零星作出統一標準。
合規時間方面,相信政府一定會充分考慮到商家面臨的困難。同時淘寶也會提供產品、規則、服務流程上的支持。
如果商家已經考慮清楚計劃進行主體登記,可以去市場監管部門辦理營業執照。登記為企業還是個體工商戶,可根據自己的經營規模、發展計劃、地方政策等因素考慮。
問:用營業執照開店的店鋪,還需要做什麼以符合電商法的要求?
答:若商家的店鋪已經是以個體工商戶或法人主體等身份開設店鋪,並上傳營業執照的,包括企業營業執照或者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且身份信息真實有效的,則在主體登記和亮照方面已合規。
問:用自己身份證開的「個人店鋪」,還需要做什麼以符合電商法的要求?
如果商家已經考慮清楚計劃進行主體登記,那麼可以通過兩個步驟完成主體登記和店鋪升級:
1)通過市場主體登記取得一張營業執照。
其中,營業執照中顯示的法定代表人/股東/個體工商戶經營者須與當前店鋪認證人是同一個人。
問:關於平台差異的問題,在XXX平台經營需要登記嗎?
答:是的,只要是在中國境內開展電子商務活動的,都應當遵守《電子商務法》的規定,包括自建網站或者APP的自營電商,或者通過公眾號、小程序、朋友圈、群、私信、頭條、直播、短視頻等各種社交與信息媒體銷售商品或提供服務的經營者。
只要通過互聯網銷售商品或提供服務,在遵守電商法方面是一致的。可以不登記的類型只與規模和經營類型有關。
三、有關淘寶小鎮的問題:
問:這個網站是不是淘寶網的?
答:這個是政府推出的便利於網商經營的服務舉措。關於市場主體登記的零星小額等5種不需要登記的情況目前尚不明確,賣家可依據自身經營狀況,自願選擇登記。
問:受理範圍是個體戶執照還是企業執照?
答:據淘寶目前了解的信息,政府網站的登記形式是個體工商戶。
問:辦理後,淘寶店鋪就會自動展示營業執照嗎?
答:淘寶系統未與該登記系統對接,故無法自動亮照。需要商家取得該營業執照後,登錄淘寶網賣家中心後台,進行店鋪升級。
四、有關公平性的問題:
問:XXX平台都沒有要求商家主體登記、稅務登記,淘寶是不是管的最嚴?
答:電子商務法是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的法律,在中國境內將會公平、統一地實施。
答:根據各方的解讀來看,任何從事電子商務活動的經營者,包括通過公眾號、朋友圈、小程序等社交平台或工具開展電子商務活動的經營者,也需要遵守電子商務法的規定,都需要履行登記義務和納稅義務。
天貓篇
天貓發布官方公告,原文如下:
各位親愛的商家: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以下簡稱電商法)即將於2019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根據電商法第十六條的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自行終止從事電子商務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在首頁顯著位置持續公示有關信息。
若您申請提前終止與天貓的合作,在您提交主動退出申請後,您的店鋪將正式進入「終止經營提前公示」環節,公示期為30日,在此期間:
1、店鋪首頁將持續公示退出公告;
2、店鋪中的寶貝將被全部下架不能產生新的交易,且無法再自行上架;
3、若您在申請主動退出後再撤銷申請的,您店鋪中的寶貝需要您自行上架。
註:「退出經營公示」期間存在跨月份的,跨月次月份不收取年費,結算不計入經營有效月份。
本通知於2019年1月1日正式生效,請知悉,感謝您一直以來對天貓的支持!
《電子商務法》對天貓店鋪有什麼影響?
《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以下簡稱電商法)即將於2019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
為了更好地幫助商家理解電商法內容,更好地開展經營,天貓根據目前了解到的信息,準備了以下指引,供大家參考。
(一)電商法生效以後,納稅會有變化嗎?
電商法並不涉及稅種、稅率等稅制要素的調整。納稅相關問題仍按照《稅收征管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執行。如《稅收征管法》進行修訂且生效的,我們也會第一時間通知大家,請大家保持關注。
國家正在持續推出減稅降費的各項政策,助力新產業、新模式、新業態發展,大力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支持民營企業做大做強。
我們將繼續配合國家有關部門切實將「鼓勵創新創業、持續減稅降負、不斷優化辦稅服務及簡化流程」的政策落實好,幫助廣大中小賣家發展。
(二)電商法對商家取得行政許可資質有什麼新的要求?
電商法對許可經營的管理制度進行強調和重申,不涉及行政許可的調整。
經營特定商品或服務需要取得相關行政許可的,仍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現行規定執行。商家在入駐和經營中,對行政許可事項不明的,可參考
《天貓入駐資質細則》:
https://rule.tmall.com/tdetail-9255.htm?spm=a2177.7731969.0.0.3f3ac32fprVqfc&tag=self
《天貓在營商家資質標準》:
https://rule.tmall.com/tdetail-9090.htm?spm=a223k.10052707.0.0.6149496d1trlV3&tag=self
(三)電商法對證照公示是否有新的要求?
根據電商法相關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在其首頁顯著位置,持續公示營業執照信息、與其經營業務有關的行政許可信息、屬於依照本法第十條規定的不需要辦理市場主體登記情形等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鏈接標識。前款規定的信息發生變更的,電子商務經營者應當及時更新公示信息。
除店鋪原營業執照亮照功能外,天貓平台擬於2019年1月1日起通過系統協助商家公示相關行政許可信息。商家按照要求將營業執照、與自身經營業務有關的行政許可信息上傳至平台,並及時進行更新即可。
電商法的頒布實施並不影響商家正常合規經營,請商家安心照常營業。
對於後續電商法相關的法規、規章發生修訂和變化的,天貓也將第一時間通知商家,再次感謝您對天貓的關注與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