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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直播風潮正盛,各行各業紛紛下場試水網路直播,就連一向被認為「最難觸網」的傳統人壽保險業務,也成為了這場如火如荼的「直播大戲」中的一員,眾多保險大咖、保險營銷員,通過直播或短視訊等方式為產品「帶貨」。
但由於保險產品與傳統商品差異巨大,且條款相對專業龐雜,直播或短視訊容易引發理解差異,造成消費誤導與糾紛。最近,紅星新聞記者留意到,進入6月以來,國內多地保險業監管部門發布風險警示,要求保險機構營銷合法合規,以保障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
監管機構發布提示
要求規范保險網路直播和短視訊
面對日漸流行的「直播帶貨」,最近紅星新聞記者留意到,多地銀保監局相繼發布警示,提示保險消費者警惕保險直播的風險,並督促保險機構合規合法經營。6月23日,北京銀保監局下發了《關於保險網路直播和短視訊風險提示的通知》,就保險網路直播和短視訊存在的風險,給予轄內保險機構三方面提示。
具體來看,一是嚴格區分保險短視訊、直播業務形式。按照「實質重於形式」的原則判斷,屬於互聯網保險業務的,應當嚴格符合互聯網保險業務監管規定。對於通過線上引流、線下轉化等方式開展銷售活動的,應當嚴格遵守所屬渠道類型及相幹保險產品銷售的監管要求。
二是嚴格規范保險短視訊、直播有關主體。保險機構可以按照互聯網保險業務監管規定建立自營網路平臺,開展保險短視訊、直播等形式互聯網保險業務活動,應當集中運營、統一管理。保險機構對於所屬各級分支機構及從業人員個人通過短視訊、直播等方式開展的營銷宣傳活動,應當嚴格管理審核,確保營銷宣傳資訊合規準確。保險機構應當充分「了解你的合作方」,不得委托未取得合法資格的機構從事保險銷售活動,不得以資訊技術費用、推廣費用、咨詢費用等名義變相支付保險銷售傭金。
三是嚴格管理保險短視訊、直播相幹內容。保險機構通過保險短視訊、直播進行營銷宣傳的,應當符合相幹法律法規要求,不得出現不實陳述或誤導性描述等情形。保險公司應當審核第三方網路平臺以短視訊、直播等形式提供宣傳服務的內容,對宣傳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合規性承擔相應責任。保險機構應規范使用機構簡稱,避免出現保險公司與保險專業中介機構、保險機構與第三方網路平臺等相混淆的情況。
在此之前,記者留意到,河北銀保監局也發文指出,針對當前短視訊直播平臺保險營銷宣傳存在的不當宣傳、銷售誤導等突出問題,開展專項治理整頓,加大對分支機構及從業人員短視訊直播帳號和資訊發布的審核力度,堅決清理未經報告開設帳號和發布內容行為,嚴格追究相幹機構和人員責任。
業內人士表示:必須予以規范
要說現階段最熱的風口,網路直播絕對有一席之地。當下,網路展現出了強大的兼容性,讓人們生活的方方面面都走上了「雲端」,各行各業都加入了網路銷售的快車。保險銷售也緊追風潮,各家保險公司、代理公司紛紛從「幕後」走到「臺前」,通過鏡頭奮力講解,讓保險直播也成為了直播風潮裡一股不可小覷的力量。
然而,大量保險業內人士表示,直播帶貨是一個全新的保險銷售渠道,雖然這一渠道的存在可以擴大保險產品的影響力,但傳統人壽保險產品與普通商品不同,每一款產品不僅設計有所不同,合同裡還涉及大量極具專業性、且相對龐雜的條款,同時還有較為嚴格的投保條件與限制,這些恰恰是保險消費中最容易發生爭議和糾紛的重要內容。而直播或短視訊通常語言簡練、講解不足,難以對產品進行足夠的解釋和提示,為合同糾紛、爭議,以及日後可能出現的理賠增加了法律風險。
同時,保險業內人士表示,保險是較為龐雜的金融產品,但現在在直播帶貨過程中卻大量存在描述不準確、條款解釋不清晰、免責約定刻意回避等問題,嚴重誤導甚至欺騙了保險消費者。此外,還有大量「直播帶貨」的機構本身並不具備網路銷售資質,屬於非法違規銷售保險產品,必須予以規范。
紅星新聞記者 田園
編輯 陳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