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鐵特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A股股票並上市招股意向書摘要

尋夢新聞LINE@每日推播熱門推薦文章,趣聞不漏接❤️

加入LINE好友

(上接A17版)

2、合併利潤表

單位:萬元

3、合併現金流量表

單位:萬元

(二)非經常性損益明細表

本公司對非經常性損益項目的確認依照中國證監會《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資訊披露解釋性公告第1號——非經常性損益》(證監會公告[2008]43號)的規定執行。報告期內非經常性損益情況如下:

單位:萬元

(三)報告期內的主要財務指標

1、主要財務指標

註:報告期內公司並無有息債務,當期利息支出為0。

上述指標的計算公式如下:

1、流動比率=流動資產/流動負債

2、速動比率=(流動資產-存貨)/流動負債

3、資產負債率=總負債/總資產×100%

4、每股淨資產=歸屬於母公司普通股股東權益/本公司設立後的期末股本總額;公司於2019年7月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2018年度為有限公司階段,該指標不適用。

5、無形資產(扣除土地使用權、水面養殖權和采礦權等後)及開發支出占淨資產的比例=(無形資產(扣除土地使用權、水面養殖權和采礦權等後)+開發支出)/淨資產

6、應收帳款周轉率=營業收入/應收帳款平均餘額

7、存貨周轉率=營業成本/存貨平均餘額

8、息稅折舊攤銷前利潤=利潤總額+利息支出+固定資產折舊+無形資產攤銷+長期待攤費用攤銷

9、利息保障倍數=息稅折舊攤銷前利潤/利息支出

10、每股經營活動的現金流量=經營活動產生的現金流量淨額/公司設立後的期末股本總額;公司於2019年7月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2018年度為有限公司階段,該指標不適用

11、每股淨現金流量=現金及現金等價物淨增加額/公司設立後的期末股本總額;公司於2019年7月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2018年度為有限公司階段,該指標不適用

2、淨資產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公司報告期內的淨資產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

註:公司於2019年7月整體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為有限公司階段,每股收益指標不適用。

以上淨資產收益率和每股收益按證監會公告[2010]1號——《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資訊披露編報規則第9號——淨資產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計算及披露》(2010年修訂)所載之計算公式計算。

(四)管理層討論與分析

1、財務狀況分析

報告期各期末,公司的總資產分別為1,710,606.26萬元、1,664,814.06萬元和1,693,113.28萬元。其中,流動資產占總資產的比例分別為34.17%、33.60%和35.34%。

報告期內,本公司的資產結構呈現非流動資產比例較高的特點,主要系由於公司從事包括商品汽車物流、冷鏈物流、大件貨物物流服務,所需的各類專用運輸車輛是公司提供現代化物流服務的核心資產和重要基礎,使得公司固定資產規模較高。

2、盈利狀況分析

公司以服務經濟發展、服務人民生活為己任,以建設鐵路特貨現代物流企業,做強做優做大特貨物流市場為發展目標,致力於為客戶提供安全、快捷、優質的全程物流服務。公司依托鐵路運輸資源優勢,形成了商品汽車物流、冷鏈物流、大件貨物物流三大業務板塊。

本公司營業收入包括主營業務收入和其他業務收入,主營業務收入主要來自提供商品汽車綜合物流服務、冷鏈物流服務、大件貨物物流服務等產生的收入。其他業務收入包括其他運輸收入、商品車銷售收入、鐵路物流運輸專用車輛車身廣告收入等。報告期內,公司為提高鐵路物流專用運輸車輛使用效率,降低運輸車輛空載率並提升整體運輸效益,存在利用冷鏈專用平板車運輸其他貨櫃的情況,該等運輸收入計入公司其他業務收入。

從主營業務收入的構成來看,本公司主營業務收入來源包括提供商品汽車物流、冷鏈物流、大件貨物物流服務。其中,商品汽車物流占報告期內主營業務收入比重最高,報告期內分別為92.78%、93.37%和92.52%。

2019年度,本公司主營業務收入穩步增長,同比增長率為8.90%,主要是由於公司抓住公路治超及多式聯運等行業政策紅利帶來的戰略機遇,大力發展商品汽車物流業務,當期商品汽車發運量保持穩定增長。2020年度,公司主營業務收入較上年度下降4.36%,主要系受當期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公司商品汽車物流發運量較上年度有所下降所致。

報告期內,本公司的營業成本分別為726,420.73萬元、786,883.78萬元和783,417.59萬元,報告期內,公司主營業務成本占營業收入的比例基本保持穩定,且與主營業務收入占比情況保持一致。

報告期各期,公司營業毛利潤分別為61,987.87萬元、77,826.10萬元和62,378.09萬元。同期,公司的主營業務毛利潤分別為61,256.30萬元、77,998.56萬元和66,963.35萬元,是公司營業毛利潤的主要來源。本公司的主營業務毛利潤中,商品汽車物流業務占比最高。

3、現金流量分析

2018年度、2019年度及2020年度,本公司經營活動現金流量淨額為6,867.63萬元、71,792.10萬元和167,109.91萬元。2019年度,本公司經營活動現金流量淨額較上年度增長64,924.47萬元,主要是隨著公司業務規模的不斷擴張,當期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提升所致。2020年度,本公司經營活動現金流量淨額較上年度增長95,317.81萬元,主要系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當期業務量有所下降,購買商品、接受勞務支付的現金有所下降,以及當期銷售回款率有所增加,銷售商品、提供勞務收到的現金相應提升所致。

2018年度、2019年度及2020年度,本公司投資活動現金流量淨額為-39,432.18萬元、158,378.01 萬元和-69,677.10萬元。2019年度和2020年度,本公司投資活動現金流量淨額較上年度分別增加197,810.19萬元和減少228,055.11萬元,主要系由於公司2019年度為滿足規范性要求,回調了存放於鐵道資金結算中心的資金,截至2019年末,本公司已不存在資金上調至鐵道資金結算中心集中管理的情形。

報告期內,公司沒有發生籌資活動產生的現金流入或流出。

(五)發行人的股利分配政策

1、發行人的股利分配政策

現行《公司章程》對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作出了規定。公司股利分配具體方案由公司董事會提出,公司股東大會對利潤分配方案作出決議後,公司董事會須在股東大會召開後2個月內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發事項。出現派發延誤的,公司董事會應當就延誤原因作出說明。

根據《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規定,公司稅後利潤按照以下順序進行分配:

1、公司分配當年稅後利潤時,應當提取利潤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額為公司註冊資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2、公司的法定公積金不足以彌補以前年度虧損的,在依照前款規定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應當先用當年利潤彌補虧損;

3、公司從稅後利潤中提取法定公積金後,經股東大會決議,還可以從稅後利潤中提取任意公積金;

4、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公積金後所餘稅後利潤,應經股東大會審議是否向股東分配。經股東大會審議批準向股東分配利潤的,按照股東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公司章程》規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東大會違反《公司章程》規定,在公司彌補虧損和提取法定公積金之前向股東分配利潤的,股東必須將違反規定分配的利潤退還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參與分配利潤。

公司的公積金用於彌補公司的虧損、擴大公司生產經營或者轉為增加公司資本。但是,資本公積金將不用於彌補公司的虧損。法定公積金轉為資本時,所留存的該項公積金將不少於轉增前公司註冊資本的25%。

2、發行人最近三年股利分配情況

報告期內,公司未進行股利分配。

3、本次發行完成前滾存利潤的分配安排及發行後股利分配政策

參見本招股意向書摘要「第一節 重大事項提示」之「七、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及滾存利潤的分配安排」。

(六)控股子公司情況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發行人共有2家全資子公司,即特貨大件公司和特貨汽車公司。

1、特貨大件公司

註:特貨大件公司上述財務數據已經審計。

2、特貨汽車公司

註:特貨汽車公司上述財務數據已經審計。

第四節 募集資金運用

經公司2019年年度股東大會、第一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第一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公司本次擬向社會公開發行不超過444,444,444萬股人民幣普通股,擬募集資金176,000.00萬元,最終募集資金總量將根據實際詢價情況予以確定。

公司擬將本次發行所募集資金扣除發行費用後的募集資金淨額,投資於以下3個項目:

單位:萬元

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所需資金擬全部以本次發行募集資金投入;若發行人本次發行實際募集資金量小於上述項目擬投入募集資金量,不足部分由發行人通過自籌方式解決。如本次發行上市募集資金到位時間與項目資金需求的時間要求不一致,可視實際情況用自籌資金對部分項目作先行投入,募集資金到位後,由募集資金置換發行人預先已投入該等項目的自籌資金。

本次募集資金投資項目中,物流倉儲基地收購項目將根據相幹收購協議的約定,按照項目進度情況支付收購價款。冷鏈物流專用車輛和設備購置項目、資訊化平臺建設項目的預計投資進度如下:

單位:萬元

本次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完成後,公司經營模式不會發生變化。項目建設完成後,公司將得以進一步擴大商品汽車及冷鏈運輸能力,不斷向高利潤空間的業務方向發展,同時增強資源利用效率,增強公司盈利能力。通過實施上述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公司的核心競爭力將得以進一步加強,公司的經營業績亦將得到進一步鞏固和提升。

通過公開發行股票融資,公司淨資產規模將大幅增長,公司的經營規模和實力已將顯著提升,資產負債率降低、進一步降低財務風險。由於短期內募集資金投資項目難以帶來顯著回報,公司淨利潤不會立刻有較大提升,因此股本增加將使得公司在短期內每股淨利潤和淨資產收益率有所下降。然而在較長期間內,本次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將提高公司盈利能力,每股淨利潤及淨資產收益率將得到穩步提升。

第五節 風險因素

已在本招股意向書摘要之「第一節 重大事項提示」披露風險因素,本節不再重復披露。

第六節 其他重要事項

一、資訊披露與投資者服務

為保障投資者尤其是中小投資者依法享有獲取公司資訊、享受資產收益、參與重大決策和選擇管理者等權利,公司制定了《資訊披露管理制度》、《累積投票制實施細則》、《投資者關係管理制度》等內控制度。

(一)建立健全內部資訊披露制度和流程

為加強社會公眾對公司的監督作用,發行人於第一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通過了《資訊披露管理制度》,並建立健全了內部資訊披露制度和流程。發行人公開發行股票上市後,將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有關規定以及《公司章程(草案)》和《資訊披露管理辦法》的規定,認真履行資訊披露義務,及時在指定報刊及網站上公告公司在涉及重大交易和重要財務決策等方面的事項(包括公告定期報告和臨時公告等),切實維護廣大投資者利益。

該制度第三十條規定「發生可能對公司證券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重大事件,投資者尚未得知時,公司應當立即將有關該重大事件的情況向證監會和深交所報送臨時報告,並予公告,說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狀態和可能產生的影響。

前款所稱重大事件包括:

(1)公司的經營方針和經營範圍的重大變化;

(2)公司的重大投資行為,公司在一年內購買、出售重大資產超過公司資產總額百分之三十,或者公司營業用主要資產的抵押、質押、出售或者報廢一次超過該資產的百分之三十;

(3)公司訂立重要合同、提供重大擔保或者從事關聯交易,可能對公司的資產、負債、權益和經營成果產生重要影響;

(4)公司發生重大債務和未能清償到期重大債務的違約情況;

(5)公司發生重大虧損或者重大損失;

(6)公司生產經營的外部條件發生的重大變化;

(7)公司的董事、1/3以上監事或者經理髮生變動,董事長或者經理無法履行職責;

(8)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或者實際控制人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況發生較大變化,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業從事與公司相同或者相似業務的情況發生較大變化;

(9)公司分配股利、增資的計劃,公司股權結構的重要變化,公司減資、合併、分立、解散及申請破產的決定,或者依法進入破產程序、被責令關閉;

(10)涉及公司的重大訴訟、仲裁,股東大會、董事會決議被依法撤銷或者宣告無效;

(11)公司涉嫌犯罪被依法立案調查,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涉嫌犯罪被依法採取強制措施;

(12)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事項。」

(二)完善股東投票機制

2019年5月28日,發行人創立大會審議通過了《中鐵特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累積投票制實施細則》。該實施細則規定,股東大會選舉兩名以上董事或股東代表監事時,股東所持每一股份擁有與應選出董事、監事人數相等的投票表決權,股東擁有的投票表決權總數等於其所持有的股份與應選董事、監事人數的乘積。股東可以按意願將其擁有的全部投票表決權集中投向某一位或幾位董事、監事候選人,也可以將其擁有的全部投票表決權進行分配,分別投向各位董事、監事候選人。

(三)其他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的措施

2020年5月29日,發行人第一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了《投資者關係管理制度》。

該制度明確了投資者關係工作主要職責是:

「(一)分析研究。統計分析投資者和潛在投資者的數量、構成及變動情況;持續關註投資者及媒體的意見、建議和報導等各類資訊並及時反饋給公司董事會及管理層。

(二)溝通與聯絡。整合投資者所需資訊並予以發布;舉辦分析師說明會等會議及路演活動,接受分析師、投資者和媒體的咨詢;接待投資者來訪,與機構投資者及中小投資者保持經常聯絡,提高投資者對公司的參與度。

(三)公共關係。建立並維護與證券交易所、行業協會、媒體以及其他上市公司和相幹機構之間良好的公共關係;在涉訟、重大重組、關鍵人員的變動、股票交易異動以及經營環境重大變動等重大事項發生後配合公司相幹部門提出並實施有效處理方案,積極維護公司的公共形象。

(四)有利於改善投資者關係的其他工作。」

(四)資訊披露負責部門

1、公司負責資訊披露和協調投資者關係的部門:綜合部(董事會辦公室)

2、主管負責人:康龍

3、電話:010-51876492

4、傳真:010-51876750

5、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二、重大合同

發行人主要重大合同包括銷售、採購、關聯交易等合同。

(一)銷售合同

公司在實際經營過程中,發行人下屬開展業務的分公司與客戶根據實際情況分別簽署相應物流服務合同。截至2020年12月31日,發行人正在履行的累計履行金額在1億元以上的銷售合同情況如下:

註1:公司正在與對方簽署續期合同。

關於合同的違約責任,由發行人和托運人按照一般商業慣例進行協商約定,通常約定採購方逾期未支付費用應支付違約金;發行人未按約定運輸期限將商品車運到托運人指定地點,則按照運輸考核細則進行扣款。

上述銷售合同均為框架合同約定了相幹服務的費用標準,具體金額按實際執行的情況結算,相幹合同不涉及產品數量及履行地點條款,不存在對發行人經營有重大影響的附帶條款和限制條件。

除上述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外,發行人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最近十二個月內簽署的金額超過1,000萬元的大件物流運輸合同如下:

上述銷售合同中的運輸標的為電力設備,不涉及履行地點和方式條款。關於合同的違約責任,由發行人和托運人按照一般商業慣例進行協商約定,通常約定採購方逾期未支付費用應支付違約金。

(二)採購合同

1、發行人與國鐵集團及其下屬企業的採購

發行人對於與國鐵集團及其下屬企業進行的採購,已經簽署了《關聯交易框架協議》,該協議主要內容如下:

(1)交易標的

1)鐵路清算相幹交易(線路使用、掛運服務、機車牽引、承運及發送服務、貨車修理、車輛編解服務、到達服務、車輛使用、輪渡服務等);2)除鐵路清算交易外的其他生產服務類交易(鐵路貨運服務、倉儲服務、物流基地租賃服務、專用線占用服務、汽車銷售服務、材料採購、勞務服務、加油服務等);3)生活後勤服務類交易(辦公場所租賃、物業服務、通訊服務、共同管理等)

(2)履行期限、金額與定價

《關聯交易框架協議》的履行期限為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在協議履行期限內,就上述產品或服務,國鐵集團向發行人每年的銷售金額不超過300億元,雙方約定該協議下的產品和服務價格按照如下優先順序逐一適用:1)實行政府定價的交易事項,直接適用政府定價,2)實行政府指導價的交易事項,在政府指導價的範圍內合理確定交易價格,3)雙方參考獨立可比第三方的市場價格或收費標準協商定價,4)無可比獨立第三方市場價格的,參考關聯方與獨立第三方發生的非關聯交易價格協商確定交易價格,5)以合理成本費用加合理利潤作為定價依據協商確定交易價格。

(3)質量要求、違約責任和爭議解決

《關聯交易框架協議》約定,雙方保證提供的產品或服務在所有方面符合對方所規定的質量要求和特別說明。

如發生違反協議的情況,違約方必須賠償因其違約行為給另一方造成的所有經濟損失。

因該協議引起的或與該協議有關的任何爭議將通過雙方友好協商並按照國鐵集團的相幹規定解決。如雙方不能協商達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國鐵集團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綜上條款所述,發行人與國鐵集團簽署的《關聯交易框架協議》的主要條款遵循了公平原則,並參考市場交易公允定價,不存在對發行人經營有重大影響的附帶條款和限制條件。

2、發行人與第三方企業的採購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發行人正在履行的累計履行金額在1,000萬元以上的採購合同情況如下:

關於合同的違約責任,對於發行人向第三方企業採購的情況,主要是兩端物流運輸業務,通常約定如供應商逾期提供服務則相應支付違約金,如供應商導致商品汽車等產品出現貨損,供應商按照發行人賠償細則承擔賠償責任。

上述採購合同中的運輸合同不涉及履行地點和方式條款;檢修、車輛改造合同均為框架合同約定了相幹服務的費用標準、數量、交付地點為雙方約定的鐵路站點,不存在對發行人經營有重大影響的附帶條款和限制條件。

(三)重大關聯交易合同

2020年3月,公司與國鐵集團簽訂《關聯交易框架協議》,約定公司與國鐵集團及其下屬企業間的關聯交易包括但不限於鐵路清算相幹交易、除鐵路清算交易外的其他生產服務類交易、生活後勤服務類交易等,履行期限為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四)銀行貸款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銀行貸款。

三、對外擔保情況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發行人不存在對外擔保情況。

四、行政處罰、重大訴訟、仲裁事項

(一)行政處罰情況

1、發行人受到罰款金額在1,000.00元以上的行政處罰情況

自報告期期初至2020年12月31日,發行人受到的罰款金額在1,000.00元以上的行政處罰情況如下:

(1)稅務類行政處罰

1)2019年12月26日,國家稅務總局廣州市花都區稅務局第一稅務所向廣州分公司出具《稅務行政處罰決定書》(穗花稅一所罰[2019]151598號),認定廣州分公司未按照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對廣州分公司處以罰款2,000.00元。廣州分公司已於2019年12月26日繳納了上述罰款。

國家稅務總局廣州市花都區稅務局於2020年5月26日出具《情況說明》,確認廣州分公司上述行為不構成重大稅收違法行為。

2)2020年9月11日,國家稅務總局霍爾濱市南崗區稅務局向霍爾濱分公司出具《稅務行政處罰決定書》,認定霍爾濱分公司2020年7月1日-2020年7月31日個人所得稅未按期申報,處以2,000.00元罰款。霍爾濱分公司已經於2020年9月15日繳納了上述罰款。

國家稅務總局霍爾濱市南崗區稅務局2020年9月17日出具《涉稅資訊查詢結果告知書》,確認上述行為不屬於情節嚴重的重大違法違規行為。

(2)交通運輸類行政處罰

2019年9月19日,天津市交通運輸執法大隊向上海分公司出具《行政處罰決定書》(津交法金鐘路罰(2019)279號),認定上海分公司未按照規定的周期和頻次進行車輛綜合性能檢測和技術等級評定,對上海分公司處以罰款4,000.00元。上海分公司已於2019年9月19日繳納了上述罰款。

天津市交通運輸執法大隊已出具《證明》,確認上海分公司的上述行為不屬於重大違法違規行為,上述行政處罰不屬於重大行政處罰。

綜上,自報告期期初至2020年12月31日,發行人不存在受到重大行政處罰的情形。發行人在受到行政處罰後已按照相幹要求及時繳納了罰款,並採取了相應的整改措施,上述行政處罰不會對本次發行上市構成實質性法律障礙。

2、發行人受到罰款金額在1,000.00元以下的行政處罰情況

除上述行政處罰外,發行人在報告期及截至本招股意向書摘要簽署之日最近36個月內共受到九項罰款金額在1,000.00元以下的行政處罰,具體如下:

綜上,發行人自報告期期初至本招股意向書摘要簽署之日涉及的上述因違法違規行為受到的行政處罰均不屬於重大行政處罰,未對發行人的生產經營造成不利影響,不構成發行人本次發行上市的實質性障礙。

(二)重大訴訟或仲裁情況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發行人不存在可能對公司財務狀況、經營成果、聲譽、業務活動、未來前景產生較大影響的訴訟或仲裁事項。

發行人尚未了結的仲裁情況如下:

1、北京影仕偉業商貿有限公司

2018年1月31日,北京影仕偉業商貿有限公司向北京市豐臺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判令發行人和北京局集團公司賠償損失500.00萬元並承擔訴訟費。

發行人北京辦事處(原為發行人的分支機構,後於2007年12月14日移交至北京局集團公司)於2006年12月26日與北京影仕偉業商貿有限公司簽署《中鐵特貨北京營業部租賃合同》,約定將院內七道2號道岔南牽出線以西至西院牆,南至南大門的場地提供給北京影仕偉業商貿有限公司作為裝卸儲運貨物的貨場使用,場地租賃期限為2007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合同簽署後,鐵道部於2007年11月22日下發《關於中鐵特貨運輸有限責任公司北京辦事處布局調整通知》(鐵勞衛函[2007]1216號),將該場地劃歸北京局集團公司管理並將功能調整為鐵路客運專線北京綜合維修基地。北京影仕偉業商貿有限公司主張其已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對該場地進行改造,將該場地打造為集倉儲、裝卸、運輸為一體的北京城南木材、鋼材集散地,該場地在改為鐵路客運專線北京綜合維修基地後已無法滿足其貨場使用的目的,故要求作為原合同出租方的發行人及作為出租場地管理人和所有權人的北京局集團公司賠償其損失。截至2020年12月31日,該等糾紛處於民事調解程序中,尚未完結。

2、中國平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廣西分公司

2021年4月底,發行人鄭州分公司收到廣西壯族自治區柳州市柳南區人民法院的傳票,發行人因保險代位求償權糾紛被中國平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廣西分公司起訴,訴由系2019年8月第三人上汽通用五菱汽車股份有限公司位於鄭州的商品車被淹受損,中國平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廣西分公司向第三人賠償保險金後,主張行使代位求償權,要求與第三人簽訂《倉儲服務合同》的鄭州分公司賠償約1,621.11萬。截至本招股意向書簽署日,案件尚未開庭。

上述訴訟事項屬於民事糾紛,如發行人最終敗訴或各方同意民事調解,將會給發行人造成一定的經濟損失,但該等損失數額占發行人總資產比例較低,且不會影響發行人後續的生產經營,因此上述訴訟事項不會對發行人的生產經營構成重大影響,亦不會對本次發行上市構成實質性法律障礙。

五、實際控制人、控股股東、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核心技術人員的重大訴訟或仲裁事項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發行人實際控制人或控股股東,發行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核心技術人員不存在尚未了結的或可預見的重大訴訟、仲裁案件。

六、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核心技術人員涉及刑事訴訟的情況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發行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核心技術人員不存在涉及刑事訴訟的情況。

第七節 本次發行各方當事人和發行時間安排

一、本次發行的有關當事人

二、本次發行時間安排

第八節 備查文件

投資者可於本次發行承銷期間,除法定假日以外的工作日9:00-11:30、13:30-16:30到本公司和保薦機構的辦公地點查閱。

查閱網址:

www.cninfo.com.cn

中鐵特貨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7月29日

About 尋夢園
尋夢園是台灣最大的聊天室及交友社群網站。 致力於發展能夠讓會員們彼此互動、盡情分享自我的平台。 擁有數百間不同的聊天室 ,讓您隨時隨地都能找到志同道合的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