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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報記者逸清1月24日洛杉磯報導】 周四,Alphabet公司旗下的Google要求最高法院撤銷一項裁決,即甲骨文公司提出的數十億美元的版權案,該案可追溯到2010年。
據路透社報導,Google敦促高等法院裁定其復制甲骨文的Java編程語言以創建Android操作系統是美國版權法所允許的。
陪審團在2016年裁定Google無罪,但聯邦巡回上訴法院(U.S. Court of Appeals for the Federal Circuit)在2018年3月推翻了這一判決,為陪審團決定賠償金額的審判奠定了基礎。
Google要求最高法院撤銷一項裁決,即甲骨文公司提出的數十億美元的版權案,該案可追溯到2010年。(圖片來自:路透社)
Google表示,聯邦巡回法院支持甲骨文的裁決是”對軟件業的毀滅性的重擊”,將令創新遇冷。
甲骨文總法律顧問多里安·戴利(Dorian Daley)在一份聲明中表示,Google正在重啟這一讓其信譽受損的爭端。
「對創新的虛假擔憂掩蓋了Google真正的擔憂:通過不受約束力的復制其他人的原創和有價值的工作,以獲得可觀的經濟利益。」戴利說。
該訴訟涉及到應在多大程度上保護甲骨文(Oracle)的Java編程語言的版權。Google曾使用該語言設計運行全球多數智慧型手機的Android操作系統。
甲骨文正在為Google未經授權使用部分Java語言(稱為應用程序編程接口(API))尋求版稅,這些工具允許不同的計算機程序做到溝通。
Google說版權保護不應該擴展到API,因為它們是創建軟件的基本工具。
Google還辯稱,根據公平使用原則,Google應被允許復制它們,允許未經許可使用受版權保護的作品進行研究等目的。
這場訴訟已經造成了幾次逆轉。
在2012年陪審團陷入僵局無法做出判定後,舊金山的一名聯邦法官站在了Google一邊,稱這些API不具有版權。
聯邦巡回法院在2014年駁回該裁決,並於2016年對Google是否受到合理使用辯護的保護進行了第二次陪審團庭審。
在2016年的庭審中,甲骨文辯稱Google抄襲Java是因為它急於進入智慧型手機市場,同時甲骨文內部電子郵件顯示公司代表認為他們需要支付許可費。
Google反駁說,這些API是為個人電腦編寫的,它以一種不會對甲骨文造成經濟損害的方式,將它們轉化為智慧型手機的應用程序。
陪審團站在Google一邊,拒絕甲骨文提出的約90億美元的賠償要求。
聯邦巡回法院在其2018年的裁決中表示,Google無法援引合理使用法規,因為它逐字復制了Java API並「為了相同的功能和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