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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馬進彪
有一種產品近年來全球市場成倍增長,尤其是在青少年人群中使用率顯著上升。這一現象引起了全球以及世衛組織的廣泛關注,因為這類產品不僅有害,而且還會使原本不吸煙的青少年成為新的吸煙者。這就是電子尼古丁傳送系統,電子煙是和蒸汽電子煙是其最為常見的典型形式。所以不論是吸煙產生的二手煙,還是使用電子煙產生的二手氣溶膠,都是有害的。哪一個都不可以接受。(新浪新聞3月16日)
在一些公共場合可以看到,吸電子煙的人越來越多。去年的時候,在某市地鐵上發生過一起女乘客因吸電子煙與其它多名乘客發生爭執的事件,在爭執中,那位女乘客說電子煙不是煙,是霧狀的口香糖,所以她在車箱里吸不該被禁止。而車上的乘客則說,電子煙里含有化學有毒物質,其煙霧當然會對車內空氣帶來污染。
可見,電子煙到底算不算煙?人們對於此認識還並不統一,這樣的分歧也使公共場所的管理者無所適從。即使看到有人吸電子煙,也拿不出適用的法規,而這也進一步加大了雙方的矛盾空間。一段時間以來,從很大重度上說,電子煙還處於被管理或被禁止的空隙地帶,而管理者的兩難境地,顯現的卻是法規制度的滯後。
而在這種情況下,管理者只能以模棱兩可的態度出現,對於爭執的雙方,也只能以抹稀泥的方式調解。然而,這種方式並不能使各方滿意,這時,雙方又會共同指責管理者,而這在一定程度上也使得管理者在遇到這情況時放棄主動權,而被動地等著上級部門來決斷,或無奈地採取「回避」的態度。但從社會公共管理角來說,這不應當是個常態現象。
不過,在目前來說,這並不能簡單地怪罪於管理者,因為在公共場合里,「法無禁,則可行」,如果在於法無據的情況下強行制止吸電子煙的人,也會帶來另外方面的質疑,而這,本身就是一種具體矛盾的公共化的趨向,這不利於人們分清是非,更不利於人們達成正向的社會共識,只會使簡單問題複雜化。
解決在公共志場合是否可以吸電子煙的問題,歸根到底還在於法規的建立,而法規的建立,又要以確定電子煙的「身份 」 為前提。應當說,在電子煙的身份問題上,一直都沒有權威機構的界定,使制定相應法規成為了一項缺乏必要依據的難產事宜,因而從各個方面來說,大家都在期待著一個契機的到來,以將電子煙身份的懸停問題落在實處。
而這次,世衛組織已經給出了權威的界定,數據表明,電子煙確實對人的健康有害,而且二手電子煙的危害更大,顯然應當禁止在公共場合吸,這是數據給出的基本事實。
因此,這對於大陸相關管理部門來說,也就產生了適時制定法規的必要條件和基本依據,這是給電子煙「身份 」落地的最好窗口期,應當將電子煙的真實「身份」明確化、落地化,並及時制定出相應的禁止性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