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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霞地貌又上熱搜了,這次,又是因為被破壞!
最近,有網友爆料「陜西丹霞又被刻字」。經證實,陜西靖邊波浪谷內的丹霞地貌遭人為破壞嚴重,隨處可見刻字,「到此一遊」比比皆是。
最新的落款是在8月21日,還是一串表白。
長達1.5米,刻痕深入「骨髓」!
工作人員表示,這些留下刻痕的巖石,600年也恢復不了原貌!
目前,為防止人為損壞,靖邊波浪谷主要景觀已被鐵絲網圍起保護。
屢遭破壞的「丹霞地貌」
「丹霞地貌被破壞」的新聞,好像總是上熱搜。
今年夏天,一位名叫「冒險雷探長」的知名旅行博主在某網路平臺發布了一則視訊短片,視訊中他進入「禁止入內」的龍洲丹霞景區,隨意行走攀爬丹霞地貌;
2018年,有遊客將破壞丹霞地貌的視訊發布到網路,視訊顯示,他直接用腳將土踢上空中,而且他還是逃票進去的!
雖然這些破壞丹霞地貌的人,都已經為自己的行為付出了代價,但從8月21日的這串刻字來看,破壞名勝古跡的行為仍沒有被杜絕!
景區工作人員介紹,被刻字的這片區域尚未納入景區管理,暫未向遊客開放。
在事情發生後,他們為了防止人為再次破壞,主要景區已被鐵絲網圍起進行保護。
律師:破壞名勝古跡最高可判十年
像這樣的行為會不會被罰呢?
在丹霞地貌刻字表達愛意這類破壞名勝古跡的行為,只需要接受網友們的訓斥就完了?
當然不是,律師回應來了!
北京市盈科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律師李娜,明確地表示,破壞名勝古跡最高可判十年。
李娜表示,按照《風景名勝區條例》,個人在風景名勝區內進行破壞景觀、植被、地形地貌的活動的,由風景名勝區管理機構「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恢復原狀或者採取其他補救措施」,「並處1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
如果行為人對國家保護的文物或名勝古跡破壞嚴重或手段惡劣的,則可能觸犯刑法。
《刑法》第324條規定,故意損毀國家保護的珍貴文物或者被確定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省級文物保護單位文物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在故意損毀名勝古跡罪中,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其中 「情節嚴重的」,一般是指多次損毀名勝古跡;損毀多處名勝古跡;損毀重要名勝古跡;損毀名勝古跡造成嚴重不良社會影響等情節。
行為人如是網路紅人,粉絲數量大,通過自己的社交媒體,傳播違法犯罪行為,則可能視為造成嚴重不良社會影響,可視為加重情節。
目前,景區管理部門和景區警務室已經介入調查,傳喚當事人進行約談。
網友憤怒:太痛心! 網友們憤怒了, 大家紛紛聲討這種行為, 對丹霞地貌被破壞表示痛心, 有些網友覺得, 這種人應該被拉進「旅行黑名單」!
盡管這些不文明遊客被依法處罰,
可是他們對自然景區的傷害,
卻是永遠無法挽回的。
出門旅遊是為了發現美,
每一個景點的形成和延續,
需要我們每一代遊客的悉心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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