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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中國旅遊研究院
科學、準確的旅遊統計數據,是旅遊決策的依據、管理的工具。近來,不斷有對旅遊統計數據準確性質疑的聲音,甚至認為旅遊統計數據「失真」、被「註水」等。探討這個問題,需要有科學的態度及平和的心境。旅遊的「門檻兒」不算高,但是旅遊統計的「門檻兒」卻不低。旅遊統計所涉及的很多問題是世界性難題,同時,也不全是旅遊統計本身所能承載和解決的。
對旅遊統計數據的誤讀題
(一)旅遊統計數據質量的科學認知
說到「失真」,那麼什麼是「真」,這涉及對統計數據質量的科學認知問題。世界各國統計機構和有關國際組織對統計數據質量含義的解釋和理解存在著一定的分歧,但它們都從本國的統計實踐以及對數據質量含義的理解,確定了各自不同的數據質量標準。例如,英國政府統計數據質量標準是準確性、及時性、有效性、客觀性;美國國民經濟分析局要求滿足可比性、準確性、適用性的質量標準;國際貨幣基金統計局的質量標準是準確性、適用性、可取得性、方法專業性等,這些標準是各國政府統計機構對數據進行質量檢測、監管的重要內容和依據。
在我國,有眾多學者提出了適合我國國情的統計數據質量標準,主要包括適用性、準確性、時效性、可比性、可銜接性、可獲得性、可解釋性、連貫性八個方面。另外有部分學者從統計數據的內容質量、表述質量及約束標準這三大方面來綜合衡量統計數據的質量,為統計數據質量衡量提供了新的思路。2002年4月,我國正式加入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的數據公布通用系統(GDDS),這意味著我國的統計數據采集、質量評估、發布等都要與國際標準趨同。作為一個權威性的國際標準和適用性廣的可操作標準,IMF的數據質量評估框架(DataQuality Assessment Frame-work,簡稱DQAF)確立了評估統計數據質量的五個方面:保證誠信、方法健全性、準確性和可靠性、適用性以及可獲得性。
因此,關於旅遊統計數據質量的科學認知,即什麼是「真」?要看衡量的標準,這個標準同樣不是什麼人想像出來的,而是要對應、對照其指標界定,也就是這個指標是怎樣定義的?包括其統計範圍、統計方法、評價標準等。從我們國家的旅遊統計來看,就是遵循、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旅遊統計管理辦法》《旅遊統計調查制度》來執行,無論「管理辦法」還是「制度」都是遵從準確性、可靠性、適用性以及可獲得性等上述五個方面的質量原則制定的。
(二) 國家與地方一一出遊與接待不同層面的旅遊統計
有言論說各省遊客量合計是全國數據的多少倍、各省統計的國內遊客人數加起來比全國數據多了多少億人次。國家與地方,這是兩個不同層面的統計,國家層面是從出遊角度的統計,即無論一個遊客的一次出遊活動持續幾天、到訪了幾個地區,隻記為1人次,因此,國家層面的遊客總人數指標中不存在重復。
地方層面則為接待角度的統計。就同一層級(比如同為省區市一級)地區間的旅遊統計數據是存在重復的,在一般規范統計的前提下,這種重復是允許的。比如某遊客X的一次國內旅遊先後到訪了A、B兩省,在國家層面遊客X隻統計為1人次,其在A、B兩省則分別被統計1人次,因為A、B兩省確確實實都接待了遊客X,所以他被A、B兩省分別計入遊客人數是沒有問題的,這體現了地方的實際接待規模和工作量。然而,將A、B兩省的接待遊客量相加是沒有意義的,也不能說明任何問題。
進一步來講,如果遊客X在A省內分別到訪了Al、A2兩個地級市,其在Al、A2兩市則分別被統計1人次,因為A1、A2兩市確實都接待了遊客X,所以他被Al、A2兩市分別計入遊客人數是沒有問題的,這體現了地級市的實際接待規模和工作量。然而,在進行A省層面的統計時,遊客X就只能統計為1人次,而不能是1+1=2人次,這個環節就需要進行”剔重」處理。據筆者了解確實有的省區市是「剔重」的,但筆者並不了解全部的省區市。所以這個環節及其以下層級的環節,或許存在出現問題的可能。
再進一步,就最基層行業管理層級——區縣而言,其可能下轄景區、住宿單位、旅行社等旅遊特征產業。仍以接待遊客人數為例,如果將業態間數據直接加總,也會造成重復,即業態間可能存在完全或部分重復問題。尤其是旅行社的數據,由於其已經分別包含在景區、住宿單位等業態中,屬於完全重復數據。
(三) 旅遊目的範圍與遊客定義的理解偏差
在世界旅遊組織的定義框架下,我國旅遊統計中「國內一日遊遊客」是出行時間最短的一類遊客,即離開慣常環境6小時且10公里以上。然而,慣常環境並不等於家。盡管人們上班也多會離開家6小時且10公里以上,對於一般的上班族來講,工作單位也是其慣常環境,即一個人的生活中會有不止一個慣常環境,當然通勤不是旅遊行為,也不會被計入遊客人數。
還有,就是對旅遊目的的認知,通常人們認為的旅遊是指觀光遊覽、休閒度假為目的的行為。然而,世界旅遊組織《對旅遊統計的國際建議(2008)》將遊客的出行目的先分為私人目的和商務目的兩大類。在私人目的中,又分為度假休閒和娛樂、訪親探友、教育和培訓、健康和醫療、宗教或朝聖、購物、過境、其他8類。各國往往根據自己國家旅遊業的實際情況進行分類,如加拿大就是休閒、商務和其他3類目的。我國《旅遊統計調查制度》則定義了遊客不僅是基於觀光遊覽、休閒度假、探親訪友、宗教朝拜、購物目的,也包括基於商務、會議、文體交流、醫療保健等目的。因此,旅遊統計的並不僅僅是以「玩兒」為目的的遊客,還包括商務類目的的遊客。
(四) 港澳臺同胞與入境旅遊統計範圍
將港澳臺同胞來大陸旅遊計入入境旅遊也是頗受質疑的方面。以2019年為例【數據來源於文化和旅遊部官網2020年3月10日發布的「2019年旅遊市場基本情況”】,我國入境遊客1.45億人次,其中,外國人只有3188萬人次,約占22%;則入境遊客人數的78%為港澳臺同胞。從入境過夜遊客數據來看,2019年我國接待入境過夜遊客6573萬人次,過夜遊客人數約占總體的45%,即一日遊入境遊客占絕大多數,達55%;且在過夜遊客中,外國人為2493萬人次,約占38%,則港澳臺同胞占絕大多數,達62%。總體來看,入境過夜外國人僅占我國入境遊客總體的17%。因此,如果狹隘地將我國入境旅遊等同於入境外國人的來華旅遊,確實會存在數據落差。
然而,港澳臺地區與中國大陸間的貿易是國際貿易。國內貿易與國際貿易的區分是以關境為標準,不以國境為標準。雖然香港、澳門、臺灣均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領土,但它們有各自獨立關稅區。入境旅遊屬於國際服務貿易的一部分,港澳臺同胞來大陸旅遊更是我國入境旅遊的重要組成部分。我國入境旅遊統計參照了世界旅遊組織的標準。由於特殊的歷史原因,大陸地區與港澳臺地區之間的人員流動需要經過港口,屬於不同關稅區之間的旅行往來,聯合國和世界旅遊組織也認可這一統計口徑,因此這種旅遊流動也被統計為國際旅遊。我國政府相幹管理部門發布入境旅遊數據時,是對港澳臺同胞和外國人的入境旅遊進行分類統計及發布的。
對策研究
(一) 加強旅遊基礎理論研究上述一些誤讀或許主要源於對旅遊相幹基本概念的理解偏差,以及對一些定義的分歧,因此需要加強旅遊基礎理論的研究,尤其是在操作性和可度量的層面。(二) 重視旅遊統計工作及人才隊伍建設人才才是質量的根本保障,對旅遊統計數據來講也如是,地方旅遊統計數據質量的差距,其實也是人才差距。為提升地方數據質量,應加強尤其是對地方主管領導的旅遊統計培訓、科普、掃「盲」,提高重視程度,進而改善統計工作在人、財、物方面的保障程度,而不僅僅是在需要數據支撐的時候才想到統計。
(三) 進一步完善《旅遊統計調查制度》相幹研究表明,《旅遊統計調查制度》在地方旅遊統計數據質量保障方面的作用明顯。未來,在對《旅遊統計調查制度》的修訂當中,應盡量兼顧對地方旅遊統計操作性的指引。
來源:中國旅遊研究院(文化和旅遊部數據中心)作者:李享,陳英傑(北京聯合大學旅遊學院) 2020 廣東文化旅遊產業投融資對接會 縣域文旅資源專場對接會 9月11日 廣州不見不散 掃描「圖中QRCode」,即可報名 詳情請咨詢:楊勝穹(18810551242) ▼ 預覽時標簽不可點